家庭暴力是人性的阴影,威胁着家庭成员的正常生活,一个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因此支离破碎。在“家丑不可外扬”的固有观念影响下,施暴者的行为得到纵容,受害者则只好选择忍气吞声。《反家暴法》的出台刷新了“家暴是家事”的观念,将家庭暴力纳入法律范畴,妇女、儿童、老人在家庭中的权利有了保障。那么问题来了,这项法律武器应该怎么使用呢? 为帮助妇女干部、群众更好地了解、掌握《反家暴法》,集美区妇联于今日举办《反家暴法》培训班,邀请集美区法院民一庭陈慧君审判员主讲,来自各镇街60余名妇女姐妹前来参加培训,取得强烈反响。 培训开始前,区妇联主席陈翠萍发表讲话,指出:家庭暴力现象目前在我国具有相当的普遍性,它不仅发生在夫妻之间,还多发于父母与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与年迈父母之间。《反家暴法》的出台让清官难断的“家务事”有了国法可依。区妇联通过开展“建设法制集美,巾帼在行动”志愿服务活动、“三八”维权宣传月、反家暴知识讲座、婚姻家庭关系调解等方式积极推动《反家暴法》的贯彻实施,有效地保障了妇女群众在婚姻家庭中的权益。 陈慧君法官结合“董珊珊家暴致死案”和“李阳家暴案”,讲述了《反家暴法》的立法背景,继而从家暴行为的范畴、家庭暴力的预防和处置、家暴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几大内容详细解读了《反家暴法》。培训中穿插许多实际案例和微电影,生动详实地对整部法律做了较好的诠释,许多妇女姐妹表示本次培训确实学到了不少东西,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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