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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发布时间:2016-12-30

  

 

 

 

 

 

厦妇〔201679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印发

《厦门市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委会(女工委),各大院校妇委会(女工委),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厦委发〔201623)和福建省妇联关于印发《福建省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妇联组织改革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市妇联制定了《厦门市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落实。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61230

 

 

厦门市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按照福建省妇联印发的《福建省妇联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和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转发的《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厦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 )》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妇联组织改革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全面依法治国、依法治省、依法治市的要求和妇联改革创新的需要,在妇联组织和妇女群众中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相结合,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促进妇女全面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为实现又好又快跨越发展决胜全面小康贡献“半边天”力量。

  ()主要目标。通过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妇联工作的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妇联工作人员的法治素质和依法维护妇女权益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广大妇女群众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的法治观念进一步增强,促进男女平等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各级妇联要结合党中央、省委、市委对妇联工作和妇联组织改革提出的要求,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和党内法规建设的生动实践,进一步树立法治理念、培育法治精神、坚守法治信仰,使妇联工作人员和广大妇女群众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深入宣传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的最根本保证,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和我国的国体、政体,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把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宪法原则,弘扬先进的性别文化作为学习宣传宪法的重要内容和目标,大力推进社会性别主流化,促进男女平等宪法原则全面贯彻到法律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全过程。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妇联工作人员和妇女群众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提高宪法意识,增强宪法观念,坚决维护宪法尊严。

  ()重点学习宣传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着眼于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妇联工作人员特别是妇联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并积极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重点学习宣传宪法关于保障妇女权益的规定,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社会保险法、社会救助暂行条例、福建省实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以及其他与妇女工作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妇女树立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理念,依法行使权利并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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