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已于3月31日起施行,省卫计委也正式发布了一系列配套衔接政策。对此,海沧法院分析“单独两孩”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引发以下问题:一、女性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女性生育两胎需要二次的产假和相关的生育福利,将增加企业用工成本,导致企业更不愿意招录女性职员,影响未婚育女性就业。二、女性劳动争议纠纷增长。“单独两孩”政策落地后,符合二胎生育条件,已婚已育一胎的女性职工,因生育二胎可能无法胜任原有岗位的要求,无法履行原有劳动合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解聘生育二胎女性现象等劳动争议纠纷大量增长。三、女性婚姻家庭纠纷增长。部分符合生育二胎政策的女性,因对自己职业生涯和养育成本等各方面的考虑,选择不再生育二胎,而家庭成员如丈夫、公公、婆婆等希望生育二胎,从而导致女性可能因生育二胎问题与家庭成员产生矛盾。
生育是人类社会的再生产,应是全社会来共同承担生育成本,二胎政策落实需要女性做出更大牺牲。为此,建议:一、加大对二胎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普及,降低女性就业歧视。二、加大女性权益维权的力度,发挥妇联、企业工会、劳动保护部门维权职能,调处干预女性生育二胎家庭矛盾,保护女职工生育二胎权益。三、加大妇女生育二胎补助力度。不仅对生育的女职工进行生育补助,对于女职工所在企业也予以一定补助。对企业的生育补助可以通过对所有企业加收生育保险的方式予以实现,此举可实现生育成本社会化,防止生育成本全部加在女性身上的弊端,让单独生育二胎的政策更好地落实。四、加强生育保险立法和妇女就业保护立法,确保“单独两孩”政策平稳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