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区法院在少年审判工作中,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坚持“三见面、三了解”,用感化策略打好审判基础。“三见面”即通过与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和亲朋好友见面,了解其家庭状况、个性特征及思想演变过程,找准感化点,为庭审打好基础。二是坚持“精审判、慎裁决”,做好做细审判工作。"精审判"即精心安排好案件审理的每个环节,在查清犯罪事实的同时,从不同角度揭示被告人犯罪的主客观原因、社会危害性以及应当吸取的教训,激发其悔罪的决心。"慎裁决"即在量刑时以教育、挽救为目的,做到宽严相济、量刑适当,帮助被告人树立重新做人的信心。三是坚持“全方位、广延伸”,构筑立体防范机制。与未成年被告人的监护人取得联系,与未成年人犯罪率较高的乡镇派出所和村委会取得联系,促使他们配合法院做好挽救、改造工作。定期到辖区中小学校进行法制教育,讲解青少年犯罪的特点、成因以及预防措施,提高青少年辨别是非的能力,自觉抵御违法犯罪活动。(同安区妇儿工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