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基金会各项日常工作的完成。基本工作职责为:
一、秘书处是理事会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负责沟通协调和具体工作的执行。
二、秘书处受秘书长或常务理事直接领导,由精干专、兼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办理基金会日常事务。
三、秘书处的基本任务是:执行、贯彻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的各项决议、各项任务。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做好参谋:围绕工作的中心,在筹募基金、基金增值、经费使用、奖助活动安排等方面,拟出可供选择的计划、方案、措施和意见,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2、办理事务:承担基金会日常工作运行,包括负责文电收发、活动简报、文书处理、会务组织、档案管理、奖助申报等事务工作。
3、提供服务:服务于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工作,服务于我市广大妇女儿童,服务于捐资者,服务于理事会、常务理事会。
四、秘书处须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制定秘书处工作人员守则,以确保渠道畅通,任务顺利完成。
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二○一一年六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