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巾帼风采 >> 巾帼文明岗
普法为先  切实提高妇联自身维权能力
发布时间:2006-05-24

----海沧区妇联“四五”普法先进事迹 
 
      “四五”普法期间,区妇联结合工作职能,扎实落实我区《“四五”普法规划》,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结合实际,组织和协调社会力量,从建立机制、强化宣传、注重调查研究着手,扎实有效地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宣传,持之以恒抓妇女培训,开展了大量主题鲜明、形式多样、各具特色、富有成效的妇女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发挥了群团组织引导群众、教育群众、发动群众的优势,取得了可喜成果,2006年区妇联被市妇联授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先进集体,区妇联主席褚庭娟被全国妇联授予“四五”普法先进个人。主要做法有:
      一、   提高认识,制定规划,全面实行领导负责制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从维护海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大局出发,在思想上充分认识落实依法治区方略的重要性、必要性及紧迫性,切实按照《“四五”普法规划》、《决议》的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区妇联始终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把参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有效维护妇女权益,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早。成立了以区妇联主席为组长、海沧东孚两镇妇联主席、区妇联干部为成员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主席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干的职能作用,以农村为重点,以妇干为骨干,以教育服务为核心,全面落实本系统、本单位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区妇联在人手较少的情况下仍指定一名干部具体负责维权工作。充分发挥妇儿工委办公室的作用,推动各有关部门制定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妇女儿童的措施政策,制定海沧区2004—2010年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明确各成员单位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中的职责任务,并将法律赋予妇女(儿童)的各项权利权益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推动妇女各项权利权益到实处。
      二、健全机构,整合力量,积极构建维权工作网络
      新区建立初始,针对海沧新区维权网络、维权机制较为薄弱的现状,区妇联首先从健全维权机构,完善维权体系入手,以建立妇联维权三项制度,完善各级妇女维权机构,构建社会化维权网络。成立了由区人大副主任为组长,区妇联、司法局、综治办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公安、检察院、法院、工会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2004年5月汇同市妇联、市司法局等相关部门,分别在海沧区、镇妇联成立了妇女法律援助站,健全妇联维权“三级”信访网络,实行信访分级管理,建立信访报告制度,建立了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把各类家庭纠纷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此外,区妇联积极和司法部门联系,把各村妇代会主任纳入司法局调解员队伍,开通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开展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工作,聘请了福建欧菲亚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担任区妇联常年法律顾问,为妇女群众随时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五年来妇联系统共接待信访、来访近1000件,办结率98%以上,妇女干部耐心周到的服务受到广大妇女的好评。
      三、突出重点,扎实工作,确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在工作中,我们把日常的普法信访工作做实、做细,把维权工作重心下移到基层,把有关妇女儿童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社区、农村、学校、场区。2001年以新《婚姻法》颁布为契机,通过举办培训班、上街开展咨询、分发宣传材料等,向广大妇女群众开展宣传教育鼓励妇女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的婚姻家庭权力,增强妇女的维权意识。2002年在妇女权益保障法发布十周年之际,组织妇女骨干学习“妇女法”。在社区、在外来员工聚集地和在“三下乡”等向群众宣传《妇女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新“两纲”和新《婚姻法》等。2003年开展新《婚姻法》颁布实施情况调研,参与区人劳局非法使用童工的专项检查。2004年区妇联在“三八”节期间开展“维权宣传周”活动,开展了“妇女维权行动”,举办了基层妇干和调解员维权培训班,邀请市、区法律援助中心、区妇联常年法律顾问等法律专家,走村入户,为村里的妇女姐妹讲法授课,开展法律咨询服务,专家们用大量生活中的事例为学员们讲解《婚姻法》、《土地法》等与村民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这样的活动得到基层广大妇女姐妹的欢迎。目前“妇女维权行动”已走访15个村为800多名妇女讲法授课。该项活动区妇联计划长期坚持下去,为更多的基层妇女服务。各级妇联组织利用各种节假日,开展“巾帼志愿者大行动”法律下乡活动,举办法律知识有奖竞答,向农村的广大妇女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计划生育等相关法律法规。此外各级妇联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在宣传、引导家庭教育中的优势,协助做好禁黄、禁毒、禁赌工作,组织开展打击“法轮功”、“六合彩”“不让毒品进我家”“争创平安家庭,共创平安海沧”宣教活动,五年来共分发各类宣传材料30000多份。各基层妇代会积极开展争当“五好文明家庭”、“美德在农家”活动,与村民签定《文明公约》,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移风易俗新风尚,利用各种节假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用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占领农村的思想文化阵地。
      四、深入调研,开拓创新,不断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针对我区外来女工多维权意识较为薄弱,劳动者合法权益受侵害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的现状,2004年区妇联与厦门大学社会学系联合开展外来女员工维权状况调研,撰写了《增强外来女工的维权意识》的调研报告,获厦门市第七次妇女理论研究会论文二等奖。针对婚前体检制度的取消可能带来的各种隐患,妇联与民政等部门联合开展“尊重生命、尊重爱”婚前医学知识宣传活动,及开展新婚夫妇婚检情况调查,并将调查情况上报省、市妇联,为决策提供参考。
      下步,我们将抓住“五五”普法规划制定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的有利契机,落实妇联系统“法制宣传年”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扬成绩,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成功经验,开拓创新,积极作为,为贯彻落实依法治区工作、推动两性协调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再作新贡献。(海沧区妇联)
 
 
 
 
 
 
 
 
 
 
 

【收藏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