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根据全国妇联、省妇联要求,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厦门日报社联合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依托遍布城乡的“妇女之家”、“巾帼文明岗”等载体,寻找融化人心的温暖家庭、寻觅感动你我的家庭故事、传承历久弥新的文明家风,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本组文/本报记者 陈镌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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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声】
市妇联主席吴亚汝: 引导全市家庭共创文明
家,是温暖的港湾,是传递正能量的起点、社会和谐的基石,更是妇联工作的主阵地、发挥作用的优势领域。市妇联把2014年定为“家庭建设年”,行动计划已全面实施,希望通过这项活动的开展,引导我市千万家庭共创文明、弘扬美德、传播良好家风。
【链接】
“家庭建设年”行动计划
家庭美德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诚信宽容、勤俭持家”家庭美德内容,在市妇联官方微博设立“家庭美德”话题。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挖掘各类特色优秀家庭和“好母亲”典型,征集家庭格言、照片故事、评议家风、晒幸福家庭、展未来梦想等。 家庭教育指导活动。继续做好“百场家教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学校活动”,制作发放《家庭教育格言》、《二十四孝》丛书等宣传资料。 对台家庭交流活动。协办海峡妇女论坛,开展两岸家庭广场舞展演、家庭文化研讨、厦金亲子夏令营等活动。 家庭就业服务活动。推动落实妇女小额贴息贷款政策,创新担保模式,扩大受益面,鼓励更多城乡妇女创业就业。 家庭关爱活动。继续做好农村妇女“两癌”检查和城乡低保妇女妇科病检查,救助“四癌”贫困妇女。加大“春蕾”助学和对贫困妇女、单亲母亲等的帮扶。 家庭服务业发展活动。发挥市妇儿中心培训阵地作用,加大妇女创业就业培训,推动家政服务成为妇女创业和带动妇女就业的重点领域。
【方案解读】
寻找“最美家庭” 推荐自荐都欢迎
■活动时间:2014年3月至5月 ■参与条件: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传承良好家风,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活动步骤 (一)活动启动 3月上旬,向各级妇女组织、文明办、新闻媒体发布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在厦门日报上开设“最美家庭大家谈”专栏,在厦门网设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官网,在东南网厦门市妇联新闻网开辟宣传专题,在“厦门妇女网”开设“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栏,在市妇联官方微博@鹭岛姐姐设立“最美家庭”栏目,征集家训格言。 (二)寻找推荐 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互荐的方式进行。 组织推荐——通过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巾帼文明岗”开展寻找活动,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系统、各单位择优向市妇联推荐5个至30个候选家庭(分批次推荐),各区、市直机关推荐应不少于30个候选家庭。第一批推荐时间为3月15日前,第二批3月25日前,第三批4月5日前,第四批4月15日前。在“最美家庭”的寻找推荐过程中发现的“好母亲”典型也可一并推荐。 群众推荐——妇女和家庭可自荐和相互推荐。在“厦门妇女网”或厦门网下载填写评选推荐表,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街(镇)、区妇联申报。也可通过合作媒体自荐、互荐,经合作媒体初评后向市妇联申报。 (三)事迹展播 在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择优推选候选家庭,在合作媒体及厦门妇女网进行事迹展播,晒“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风采。 (四)评议公示 活动评委会由主办单位人员及市民代表组成,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宣传部。 经评委会研究确定的初步人选,将在合作媒体上公示。根据公示情况和评委会评审意见,最终推评出10户厦门市“最美家庭”、100户厦门市“五好文明家庭”、10名厦门市“好母亲”。 (五)表彰宣传 “5·15”国际家庭日期间,主办单位将联合举办“最美家庭”表彰活动,并根据组织家庭参与活动情况,评选表彰最佳组织奖,在媒体及城乡社区“妇女之家”等广泛宣传“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及“好母亲”事迹。
■报送材料要求 候选家庭要填报推荐表,并附事迹材料和家庭生活照片。入围家庭填报征求意见表时,还需征求计生、综治意见;家庭主要成员是领导干部的,需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是企业负责人的,需征求税务部门意见。 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事例感人,如发现有不实情形,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经评委会推评为厦门市“五好文明家庭”、厦门市“好母亲”者,将另行填写相关审批表。按照时间要求,所有推荐材料要在5月5日前报送市妇联宣传部。
“美丽厦门,美在我家——家庭建设年”倡议书
全市广大家庭: 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建设一个温馨和睦的家庭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每个家庭成员的共同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注重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高度评价了千百年来中华民族女性在传承美德、修身立家方面所作的重要贡献,为妇联组织开展好新时期的家庭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响应全国妇联、省妇联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号召,厦门市妇联将2014年定为“家庭建设年”,将依托基层“妇女之家”、“巾帼文明岗”等平台,进一步开展家庭美德宣传、平安家庭创建、家庭就业服务、对台家庭交流工作,动员全市家庭积极参与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寻找“最美家庭”。为了更好地发挥家庭及其成员在家庭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厦门市妇联向全市所有家庭及其成员发出倡议: 一、爱国守法,廉洁奉公。家庭成员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信宽容,勤廉自律,努力为社会和谐、文明进步贡献力量,推动形成积极向上的家庭价值取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二、爱岗敬业,勤劳致富。共同营造勤奋好学、艰苦奋斗的家庭创业氛围,家庭成员努力工作、积极进取,岗位成才,科技致富,努力在平凡的岗位上创造不平凡的业绩。 三、家风文明,邻里互助。共同打造互敬互爱的家庭亲情纽带和邻里关系,家庭成员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和睦,热心公益。科学教子,父母以身作则,子女乐观上进,家家有个好家风,家家培育文明人。 四、崇尚科学,保护环境。推动形成和谐文明、绿色节俭的生活方式,家庭成员立德修身,积极创建和谐家庭,节能减排,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家风正,民心顺;家人和,万事兴。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踊跃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谈文明良好家风、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共同创造幸福美好的生活、共同缔造美丽厦门、共同托起“中国梦”——我们共同的梦!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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