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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召开会议部署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6-03-13

  

  3月12日,厦门市妇联召开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动员部署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通知》,中央及省委、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部署,按照全国妇联、省妇联工作要求,对市妇联系统开展学习教育进行动员安排,全面启动学习教育。党组书记、主席林进春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政绩为谁而树、树什么样的政绩、靠什么树政绩”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政绩观的核心要义,为开展学习教育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党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此次学习教育,意义重大、正当其时。市妇联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开展学习教育是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厦门实践的必然要求,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夯实党执政的妇女群众基础的重要举措,是巩固拓展党内集中学习教育成果、纵深推进妇联系统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途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强调,市妇联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独特优势,大力传承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厦门工作期间开创的重要理念和重大实践,牢牢把握“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总要求,紧扣“一体推进学查改”总抓手,立足妇联职能、结合厦门实际,把学习教育成效转化为服务妇女儿童家庭的生动实践。一是坚持深学细悟,筑牢思想根基。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确政绩观、妇女儿童和妇联工作的重要论述特别是总书记“10·30”重要讲话、全球妇女峰会主旨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全面系统学、以上率下学、用好载体学。领导班子带头领学促学,机关干部全员参与深学细研,结合厦门发展实际和妇联工作实践,深刻理解正确政绩观的内涵要求,牢记妇联组织初心使命,始终把妇女群众安危冷暖放在心上,筑牢为民造福的思想根基。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查摆整改。要聚焦政绩观偏差问题,严格对照、深入查摆、深挖根源,结合中央及省委巡视、市委巡察、届中审计反馈问题,聚焦妇女儿童急难愁盼、妇联工作短板弱项,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牢牢把握“一体推进学查改”这个抓手,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真改实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账销号、攻坚突破,同时注重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实现标本兼治。三是坚持为民造福,彰显妇联担当。要始终把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以满足妇女儿童家庭美好生活需要为导向,把为妇女群众办了多少实事、解了多少难题作为检验工作成色的核心标准。紧扣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3+1”城市发展转型升级总体框架,持续深化鹭岛巾帼五大工程,用心用情办好妇女儿童民生实事。要真抓实干,大力弘扬务实作风,引导党员干部提升“闯”的劲头、“创”的活力、“干”的实效,推动妇联工作向新向优、更见实效,让妇女儿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四是坚持开门教育,走好群众路线。要把妇女群众作为政绩观的“阅卷人”,广开言路、畅通渠道,主动听取妇女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把学习教育与基层治理赋能、为基层减负结合起来,力戒形式主义,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基层妇联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服务群众中,推动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市广大妇女儿童。

  会议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严格落实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机关带系统、以点带面促落实。要注重统筹兼顾,把学习教育与开展“三争”行动、落实“双攻坚”工作、推进妇联中心工作、深化妇联改革等结合起来,协同发力、一体推进,以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实绩检验学习教育成效。要加强宣传引导,用好“厦门市妇联”新媒体矩阵,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引导广大妇联干部以正确政绩观领航干事创业,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妇女,为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贡献巾帼力量!

  市妇联党组班子成员、市纪委监委驻市总工会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同志,机关全体党员及下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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