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推进和落实厦门经济特区家庭教育立法工作,6月20日,市妇联召开推进厦门经济特区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座谈会,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出席,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朱秀敏主持,来自全市各相关单位家庭教育和法律方面的领导、专家参加座谈会。 座谈会上,与会的专家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情况分别进行发言,并围绕家庭教育立法的必要性、紧迫性、针对性和法律调整范围等进行了讨论。 市教育局德育处许界群处长认为,加快厦门经济特区家庭教育立法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建议尽快推动条例出台,突出先行先试的示范作用。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蒋月教授认为,家庭教育立法的困难之处,主要在于立法的总体目标与家庭教育的个性化目标之间存在一定矛盾,立法应进一步明确家庭教育的具体内容,并做好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等方面的衔接。蒋月教授还特别提议增加在家庭教育中提倡鼓励闽南话教育的内容。厦门城市职业学院副教授、厦门学前与家庭教育研究所所长王慧敏认为,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咨询指导,扩大心理咨询在家庭教育领域的运用。思明区人民法院家事法庭庭长助理曾争志法官认为,要加强条例的可操作性,同时建议加强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关注,加强与心理机构的合作,对问题青少年提供更多的心理咨询指导帮助。 市家庭教育研究会赵继容会长认为,条例应当明确家庭尽责、学校指导、社会参与、政府推进的原则,应当明确涉及家庭教育问题可以向何机构申请帮助,并建议在5月设立家庭教育日。市家庭教育研究会秘书长文小林认为,应当加强父母家庭教育方面的技能培训。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办公室主任认为,条例引用的法律需要进一步梳理,避免与其他法律法规的重复;要明确条例的定位和适用范围;涉家庭教育问题的相关责任部门分工要进一步明确,联系渠道要进一步畅通。 吴亚汝主席指出,推进我市家庭教育立法具有重要意义,市妇联拟与市教育局共同牵头,积极推动该项工作。条例要突出问题导向,服务大众群体,通过立法促进我市家庭教育工作更好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