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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暨“勇当排头兵、机关作表率”十大主题实践活动
发布时间:2018-07-11

  

  为纪念建党97周年,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向深入,市妇联“七一”期间开展纪念建党97周年暨“勇当排头兵、机关作表率”十大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邀请市直机关党工委委员、组织处处长陈琳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为市妇联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上专题党课。

  二是各党支部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员“四不”负面清单,结合各自工作实际,进行自查自纠

  三是“七一”当天开展“巾帼心向党.建功新时代”暨市妇联娘家人“三进三送”巾帼志愿服务主题党日活动。

  四是参加筼筜街道2018年共驻共建社区城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共商深化城市党建工作示范引领行动的办法举措。

  五是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工作,选派妇儿中心两名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市党校的示范培训。

  六是“七一”当天,选送节目参加省妇联在上杭县古田镇栖古田会址前举办的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八闽巾帼心向党·万村千居唱起来”展演活动。

  七是组织党员观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厦门市庆祝建党97周年暨改革开放40周年专场演出。

  八是联手厦门市公安局收容教育所开展一场“手拉手远离毒品危害,齐参与共创平安厦门”禁毒宣传活动。

  九是开展阅读红色书籍活动,为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购买红色书籍。

  十是规范党员活动室。根据市直党工委要求“党员活动室的建设应具备“六有”要求,做到有场所、有设施、有标志、有党旗、有书报、有制度。室内主墙布置有党旗、入党誓词、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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