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信息快递
厦门市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23

  

  近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妇联联合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市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陈超英和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从事妇女儿童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邀参加活动。

  作为开放日活动的一部分,大家参观诉讼服务中心和院史馆,近距离了解厦门法院工作与厦门司法工作发展历程。同时,大家旁听女职工就业权益保护案,深度感受庭审氛围。

  如何开创妇女儿童保护的新格局,各方代表针对这个问题,在座谈会上畅所欲言。首先,中院民一庭庭长刘宁通报近年来厦门法院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情况:一是将“亲情修复”和“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作为家事纠纷的处理原则,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二是深化机制建设,建立家事调查员、“合作父母”、反家暴联动、家庭教育指导等多项工作机制,全方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三是扩大普法宣传,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教育活动,助力提升妇女儿童维权意识。

  接着,与会代表踊跃发言,提出了众多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如在今后工作中,合作探索如何更好地保护“外嫁女”的合法权益;破解妇女在职场遭遇就业歧视的难题;将防范校园欺凌作为重点工作,并将家庭教育传导到第一责任人等等。

  对此,市妇联副主席陈超英表示:厦门法院始终坚持全面贯彻落实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司法理念,在审判队伍、审判模式、审判机制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取得了一系列丰硕成果,值得肯定和感谢。今后的工作中:一要注重诉前调解,加强妇联与法院的联动,推动“近邻和家”家事纠纷枫桥机制落实落细,合力促进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深层次化解。二要注重分析研判,针对农村妇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未成年人探视权落实等难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形成相关工作机制。三要注重工作细节,强化妇女儿童权益优先保护的理念,彰显司法、妇联为民温度。

  最后,厦门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友国总结一要加强跨部门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以“近邻和家”家事纠纷枫桥机制为契机,联合构建全流程家事纠纷共解机制,推动形成家事纠纷领域化解矛盾的强大合力。二要将防范校园欺凌作为重点工作。防范校园欺凌要坚持双保护原则,被欺凌者的合法权益要维护,但欺凌者的心理健康同样值得关注,要进行专项调研,寻求破解办法。三要加强普法宣传提升司法温度。把普法融入审判全过程,有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妇女儿童事业既是家事更是国事,要凝聚全社会力量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工作。


【收藏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