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文件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厦妇字[2006]37号
关于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妇联,市直各部、委、办、局,市属各国有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按照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家庭助廉”教育工作的意见》和《2006年厦门市廉政文化“五进”活动方案》的具体要求,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廉政文化进家庭”为主题的家庭助廉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要以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重点,通过开展家庭美德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各项要求渗透到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家庭日常生活中;要以家庭为助廉阵地,引导家庭成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家庭成员共同把好家庭廉政关,营造幸福和睦、稳定安宁、廉洁文明的家庭;要以服务大局、建功立业为目标,形成家庭成员互尊共勉、爱岗敬业的良好氛围,在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体现作为,为创建和谐家庭、促进社会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内容
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妇联联合开展家庭助廉教育系列活动:
1、向全市领导干部家庭发出家庭廉政倡议书,号召领导干部家庭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要做反腐倡廉的宣传员、监督员和守门员,当好守廉、倡廉、助廉的表率。
2、向全市领导干部家庭推荐“创建廉洁家庭”读本,倡导家庭以“创建廉洁家庭,共建和谐社会”为目标,帮助家庭成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读书思廉、读书养廉成为家庭的自觉需要。
3、开展争当“勤廉贤内助”活动,宣传一批我市大开发、大建设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积极支持、鼓励、帮助配偶勤政廉政、建功立业的贤内助先进典型,教育更多家庭不断提高反腐倡廉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责任感,建设崇尚廉洁、反对腐败、学习先进的家庭廉政文化,促进全社会形成以勤廉为荣、以好逸贪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4、举办“家庭助廉宣传教育”专场活动,以现场参观、报告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营造“事业上多一份支持,感情上多一份温暖,生活上多一份理解,廉洁上多一份把关”的家庭亲情氛围,构建幸福和谐的温馨港湾,使家庭成员远离腐败、廉洁奉公。
5、向全社会征集创建廉洁家庭警句、格言、征文,编印成册,广泛宣传。通过“崇尚廉政,警句格言进家庭”活动,努力使领导干部及其家庭成员确立廉洁的价值取向,培养廉洁的理念追求,创造廉洁和谐的美好生活。
三、实施步骤
为确保“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有序进行,分三个阶段开展各项工作:
1、宣传发动(7月10日—7月31日)。①向基层印发活动方案;②通过新闻媒体向全市领导干部家庭发布“筑反腐倡廉防线,建文明和谐家庭”倡议书;③购置“创建廉洁家庭”家庭助廉教育读本分发全市领导干部家庭。
2、组织实施(8月1日—10月30日)。全面实施“廉政文化进家庭”系列活动,结合“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开展争当“勤廉贤内助”活动,宣传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支持、鼓励、帮助配偶勤政廉政的贤内助先进典型;联合市属媒体开展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警言警句征集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廉政文化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使廉政文化渗透到家庭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
3、总结提高(11月上旬)。总结“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经验和“创建廉洁家庭”活动的好做法、好形式、好载体,为形成“家庭助廉”活动长效机制创造有利条件。
四、具体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对“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廉政文化进家庭”是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的内在要求。各有关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切实把“廉政文化进家庭”教育活动摆上位置,列入议事日程。要把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与学习贯彻《党章》、与落实“八荣八耻”教育、与推进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有机结合。
2、形成合力,强化对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的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家庭助廉教育活动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好落实,基层纪检、组织、宣传部门和妇联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政文化进家庭的各项工作,结合实际,组织精心策划活动方案,因地制宜,不拘一格,相应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
3、抓好结合,使廉洁观念成为家庭美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要把“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与开展“文明家庭”创建、“美德在农家”活动相结合,与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双合格”相结合,丰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内涵,以有载体、有内容,能够落到实处,抓出实效的工作方式,使广大家庭在求美、求乐、求品味的同时,不忘求廉,进一步增强家庭成员法纪观念,自觉遵守党纪条规,追求崇高人格,以家庭的廉风正气支持党员干部干好事业。
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报市“廉政文化进家庭”活动办公室(市妇联宣传部)。联系人:王亚萍、陈雯雅;电话:
购买“创建廉洁家庭”读本,请与活动办公室联系。
附件:《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当“勤廉贤内助”活动的方案》
附件:
关于在全市开展争当“勤廉贤内助”活动的方案
为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家属的勤政廉政意识和法纪意识,构筑家庭拒腐防线,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大开发、大建设第一线的各级领导干部家属开展争当“勤廉贤内助”活动,宣传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中积极支持、鼓励、帮助配偶勤政廉政、建功立业的贤内助先进典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大开发、大建设第一线的各级领导干部家属开展争当“勤廉贤内助”活动为载体,努力塑造领导干部家属的良好形象,进一步增强各级领导干部家庭拒腐防变能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
二、活动对象
我市大开发、大建设第一线的各级领导干部家属。
三、活动内容
(一)学习教育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可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集中组织学习党风廉政法律法规,组织观看反腐倡廉电教片。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及家属反腐倡廉应当怎样做、不应当怎样做,以及违法、违纪所造成的严重后果等,增强领导干部家属的法纪意识,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参与争当“勤廉贤内助”活动的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争创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开展富有特色、富有成效的系列活动。如召开领导干部家属座谈会,开展“怎样支持配偶做一个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好干部”的讨论;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开展勤廉贤内助争创活动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评选的条件,营造浓厚的争创氛围,促进争创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推荐活动。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认真做好支持、鼓励、帮助配偶在大开发、大建设第一线勤政廉政、建功立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贤内助”先进典型的推荐工作,及时上报“勤廉贤内助”的先进典型材料。
推荐条件:
1、与配偶互尊共勉,积极支持配偶的事业。配偶爱岗敬业、清正廉洁,在大开发、大建设第一线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体现作为,为厦门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建功立业。
2、学法、知法、懂法、守法。认真学习党风廉政法律法规,有较强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能监督和支持配偶正确履行权力,自觉遵守勤政廉政规定。
3、不收礼,不说情。帮助配偶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协助配偶过好“人情关”,把好“廉政关”。
4、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各项要求渗透到家庭日常生活中,严格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自身及其家庭受到社会的普遍好评。
推荐方式:单位推荐和个人自荐。
(四)宣传活动。拟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勤廉贤内助”的先进事迹。组织“贤内助”事迹报告会,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新闻媒体扩大宣传报道,进一步营造各级领导干部家庭助廉的浓厚氛围。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勤廉贤内助”活动是实践“三个代表”、坚持“两个务必”教育活动的有效载体。这次活动时间短、要求高,各区、各部门、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明确专人负责,把争当“勤廉贤内助”的组织推荐宣传工作做好。
(二)积极开展争创工作。争创活动是推荐宣传的基础,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勤廉贤内助”争创工作上,注重增强争创活动的实际效果。
(三)及时上报“勤廉贤内助”事迹材料。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在认真组织的基础上,于9月10日前将“勤廉贤内助”事迹材料(2000-3000字)报市妇联组联部(厦门市百家村路45号,邮编:361003,联系电话:2046223)。
各单位组织开展争创活动的动态信息要及时上报。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厦门市委组织部
中共厦门市委宣传部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二00六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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