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妇女联合会编印 2005年3月15日
本期目录
1、厦门市“十大杰出母亲”评选活动落下帷幕
2、积极履行职能扎实推进维权工作
3、思明区妇联结合工作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4、厦门地税爱心捐赠“博爱超市”
厦门市“十大杰出母亲”评选活动落下帷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深化和发展,引导广大妇女树立与时代相适应的优秀母亲形象,厦门市妇联、厦门日报社、海峡生活报社于2005年1月-3月在全市开展了“十大杰出母亲”评选活动。此次活动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热烈响应和广大市民的积极参与。评选委员会共收到市民推荐“十大杰出母亲”候选人近百名。经市民的广泛投票和由各方代表、专家组成的11名评委的认真、慎重评审,最终评选出了2005年厦门市“十大杰出母亲”。她们中有心里装满子弟兵的老“妈妈”,有钟爱教育的农村妇女,有白衣战士、有教师、也有下岗女工。她们不仅是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更是新世纪杰出母亲的代表。同期举行的《我的母亲》征文比赛也于9日结束,共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6名。9日下午,市妇联主席翁金珠、副主席张亚明出席了在厦门日报社举行的以母爱为主题的座谈会,并为获奖者颁奖。
积极履行职能 扎实推进维权工作
海沧是1989年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台商投资区,2003年8月成立行政区,全区总人口13.8万人(其中外来人口5万多人,农业人口7.2万多人)。下辖二镇二农场30个行政村,是一个以农业人口和外来人口为主的新兴工业区。自新区成立以来,区妇联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国妇女九大提出的目标任务,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强调树立以人为本,发动妇女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维权,努力探索维权工作社会化的新模式。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社会化维权的工作格局。维护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是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是妇联组织的基本职责,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区妇联始终坚持把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工作放在首位,把代表和维护最广大妇女群众的利益作为妇联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抓住这一主题开展妇联工作。一是健全机构组织,成立了区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联席会议制度和区妇联干部担任人民陪审员制度,区妇联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二是开展培训,提高妇联干部队伍的维权能力,培训妇联干部担任劳动保障法律监督员,并与区司法行政机关联合对基层调解员和村妇干进行维权知识及妇女法律援助服务培训,加强妇联维权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三是健全妇联维权“三级”信访网络,成立区、镇妇女法律援助站、规范信访工作制度。2004年,各级妇联组织共受理群众信访案件188件,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妇女来电来访355件次,办结率达98%以上。四是区、镇妇联在“联”字上下工夫,针对维权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注重发挥女代表、女委员、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法官、女检察官等团体会员的作用,定期与各界妇女代表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维权工作渠道,集思广益,有效动员社会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健全普法宣传教育网络和工作机制,强化妇女的维权意识。广大农村妇女和外来女员工是海沧区妇女的主力军,这部分妇女的法律知识较为匮乏,维权意识较为淡薄,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着力从三个层面上下功夫,加大宣传力度,让维权成为广大妇女的自觉行动:一抓主阵地灌输,各级妇联上下联动,利用各种节假日、“四下乡”、举办大型活动等契机,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男女平等等基本国策和《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法律法规。二抓面向基层的普及教育。2004年,区妇联开展了“妇女维权行动”,组织市、区法律专家进村入户以案说法讲法课,一年来,我们组织专家深入到我区13个村,为600多名基层妇女传授法律知识,开展维权咨询。这一举措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在广大妇女中掀起了学法用法的新热潮。今年的“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东屿村、祥露村妇代会主动提出把组织妇女学法作为纪念“三八”节的活动。三抓主题教育。区妇联围绕“平安海沧”的创建,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工作放到党委、政府的发展战略中思考、谋划,提出“争创平安家庭,创建平安海沧”,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提高广大家庭成员对黄、赌、毒危害的认识,分发倡议书3000多份,开展形式多样的“不让黄赌毒进我家”宣教活动。
三、加强调查研究,注重理性思考,找准维权工作的重点。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通过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和意见建议,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维权工作。海沧区妇联自成立之初,就把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放在首位。坚持边工作边调查,以调查促进工作的思路,与厦大社会学系联合开展了对我区外来女员工劳动权益和农村富余女劳动力转移就业两大课题的研究。通过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并根据实际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如:通过调查我们发现占我区80%人口的广大农村妇女和外资企业的女员工们的维权意识较为薄弱,对一些与自身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之甚少,针对这一情况区妇联提出“妇女维权行动”和“关爱外来妇女行动”,开展评选“十佳外来女员工”、入村、入企业发展法律宣传、妇科病普查等活动。
四、认真做好妇女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对于广大妇女来说,就业是生存和发展的基本需求和根本保障,是最基本的权利,近年来,我们本着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以发展促维权,以维权促发展的工作方针,扎实开展妇女就业培训工作。一是开展农村富余女劳动力的调查摸底工作,及时准确地掌握全区农村妇女的就业需求和就业意向,为下阶段的推荐和培训工作打下基础。二是大力开发妇女就业岗位,主动和区人劳社保局、经贸局等相关单位联系,根据企业的用工需求,不定期地举办妇女专场招聘会及其他各类小型招聘会。区、镇、村三级妇联组织主动介入再就业工作,以出色的工作赢得了各级党委政府的认同,目前我区镇、村两级的妇女干部已成为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工作的主力军。2004年各级妇联共举办招聘会11场,组织1500多人次妇女参加应聘,实现妇女就业300多人。三是扎实开展妇女培训工作。区妇联把实现妇女就业的素质障碍,提高市场竞争能力作为开展妇女就业的关键环节。年初制定培训计划,并与各镇妇联签定培训责任制,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培训中,我们不忘把技能培训和法律知识培训有机的结合在一起,既上技能课也上法律课,起到了一举两得的成效。2004年,区妇联共培训妇女400多人次,全部学员均取得省劳动厅颁发的培训证书,收到良好的效益。区妇联因此被区委、区政府授予农村富余劳力转移先进单位。
五、诚心办实事、解难事,当好妇女儿童的贴心人。在实践中我们坚持以为妇女儿童谋利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为了做到“雪中送炭”,更有效地帮助弱势家庭,我们在全区开展了单亲困难家庭的调查工作,积极争取区政府及计生、民政、红十字会的帮扶资金,及时作好帮扶工作。2004年,区妇联共争取各类帮扶资金63760元,帮扶各类困难家庭233户;为了解决海沧区没有妇女儿童活动场所的现状,在区政府成立后召开的第一次人大、政协会议上,区妇联提出了“关于建设海沧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意见和提案,得到区委、区政府的重视,现已把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建设纳入政府建设的规划,并投入资金1600多万元装修7000多平米的临时活动场所供各单位活动使用;当我们了解到广大农村妇女妇科病比例较高(约有64%妇女患有妇科病)及婚前体检率急剧下降(2004年全区只有4对新人参加婚前体检)的情况后,我们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馈,积极争取政府及计生、卫生等部门的支持,促成政府拨出20万专款用于农村妇女妇科病的普查,把婚前体检纳入政府公共卫生体系,由政府“买单”。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天职,我们只是做了一些工作,离党和政府的要求及广大妇女的需求还有差距。让我们互相学习、共同努力,发扬“三平”精神,为广大妇女儿童提供更有效、更便捷的服务,无愧于“娘家人”的称号。
思明区妇联结合工作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对党员思想深处的一次触动,更是激发党员始终保持先进性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次大动员。因此,思明区妇联把教育活动的实效体现在立足岗位、争先创优上来,坚持学习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开展“奉献爱心、服务社会”的系列活动,一是参加“思明区党员奉献日活动”启动仪式,组织全体党员参加志愿者咨询服务、便民服务等活动;二是开展“文明从我做起——学雷锋见行动”志愿者活动,组织巾帼文明岗的党员志愿者深入社区为群众服务;三是举办“树典型,学先进”活动,推选了一批“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和362户“五好文明家庭”,表彰了一批巾帼文明社区等先进,在全区广泛宣传。将新时期党员先进性标准与各个岗位、每个党员挂钩,使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体现在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思明区妇联 王 芳)
厦门地税爱心捐赠“博爱超市”
为了过一个有意义的国际“三八”妇女节,厦门市地税局妇委会在春节前就向地税系统全体女干部、职工发出了向“博爱超市”捐献物资的倡议书,倡议大家以实际行动支持厦门市红十字会主办的“博爱超市”,办好帮扶工作,为弱势群体撑起爱心之伞。此举得到了市地税局全体员工的大力支持,全系统13个单位全都参加了捐赠活动,参加活动的人数达到551人,占全系统人数的80%,共捐赠物品2262件,价值3万多元。“爱心献社会人人有责,真情暖人间众心所向”,不论是市局领导或临时工作人员,不论男、女同胞,不论党员团员青年还是已经离退休的老干部,大家都纷纷伸出援助之手,奉献自己的一片爱心。不少家庭困难的临时协税人员也自觉志愿伸出了关爱之手,他们奉献出了家中的生活用品。听说粮油米面最受欢迎,很多干部还特意到商店买来捐赠。3月4日上午,我局与红十字“博爱超市”进行爱心捐赠仪式。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李明珠、市局副局长刘晓玲、“博爱超市”有关人员、地税局妇委会委员、各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及区局女工代表出席了这一仪式。市红十字会秘书长李明珠对我局一贯支持爱心事业给予了高度肯定。刘晓玲副局长表示,这次捐赠活动是地税局为庆祝“三八”妇女节的一项活动,但它也是该局以实际行动向“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具体表现。同时,在厦门争创全国首批文明城市的关键时刻,地税局以自己的文明行为支持着厦门市政府势在必得的决心。(特邀信息员:潘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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