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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2-26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

为贯彻落实全国妇联、省妇联关于开展“三八”妇女维权活动的通知,深化“建设法治厦门·巾帼在行动”,切实引导妇女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市妇联决定启动“三八”妇女维权活动,相关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全年

二、活动主题

建设法治厦门·巾帼在行动

——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到身边

三、活动内容

 1.大力推动反家庭暴力法的宣传贯彻。反家庭暴力法将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要以此为契机,面向群众大力宣传反家庭暴力法,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手机等媒体,以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的方式,介绍反家庭暴力法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要加强反家庭暴力法的学习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组织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动员社会各界特别是家庭成员主动学、认真学。各区妇联要举办至少1场“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庭”主题宣讲;要充分运用传统媒体、新媒体和形式多样的载体,依托遍布农村(社区)的“妇女之家”,引导千家万户家庭成员学习、遵守反家庭暴力法,争创和谐平安家庭。

 2.配合全面两孩政策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加大全面两孩政策的宣传力度,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开展促进女性公平就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推广活动,营造支持政策落实和有利于妇女平衡工作与家庭关系的良好氛围。推动相关部门加强劳动力市场监管,引导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员工时坚持男女平等,反对就业性别歧视,促进妇女公平就业、保障女员工享有各项合法权益。

 3.积极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建设,省妇联将在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中加大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分值权重。完善工作机制,积极推动同级财政部门将“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列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并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加强对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打造专业水平过硬的调解员队伍。

 4.着力提升妇女维权实效。注重发挥社区((村)“妇女之家”、 12338 妇女维权热线和基层综治服务中心、司法所等阵地作用,扎实做好基层维权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女法官协会、女检察官协会、律师协会等组织的作用,与平安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巾帼志愿者队伍协调联动,把维权服务送到基层妇女群众身边。集中力量推动反家庭暴力、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等工作,在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切实维护农村妇女土地及相关权益,对有关妇女儿童权益的舆情热点事件及时发声,有效应对。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要高度重视,切实将开展“建设法治厦门·巾帼在行动——维权服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到身边”活动作为加强妇女维权工作的具体举措,精心策划,周密部署,制定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2.加强合作,协调联动。要加强与综治、司法行政部门的配合,与法官协会、检察官协会、律师协会、工会女职工委员会等相关组织及志愿者队伍密切沟通,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共同做好妇女维权工作。

3.创新方式,加强宣传。要善于运用“互联网+”思维创新工作方式,充分发挥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作用,运用动漫、图表、微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互动及服务活动。要抓住“三八”国际妇女节、国际消除对妇女暴力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宣传、开展服务。

 4.收集信息,及时总结。要认真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注重整理有关文字、图片、统计数据等资料,及时进行总结分析,并按要求报送。各区妇联请在6月20日和11月20日前分别报送年中和年终工作总结。

联 系 人:王卫花张晓婷

联系电话:2033833  2113363

邮 箱:fulianquanyi@163.com

 

 

 

厦门市妇联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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