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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妇联2016年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16-03-03

  

  2016年全市妇联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新时期妇女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会、全国妇联十一届四次执委会、省妇联十一届八次执委会的部署要求,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的指导意见》,坚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保持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核心,持续深入开展“美丽厦门·巾帼六大行动”,积极引导广大妇女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在我市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城市中充分发挥半边天作用。扎实做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任务:

一、 创新引领广大妇女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凝聚美丽厦门共同缔造合力,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中展现新作为

  1.主动服务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举办“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三五”——“巾帼文明岗”服务一流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持续推动“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向自贸区、工业园区、高新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创新创客孵化园区、众创空间、商圈楼宇、专业行业协会和媒体网络领域延伸辐射。在“两新”组织、各级政务服务中心等服务型企业、单位、团体集中选树一批市级“巾帼文明岗”。建立全市各级“巾帼文明岗”管理系统,规范后续跟踪管理和培训交流。在城乡妇女和社会各行各业中广泛开展群众性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科技创新等活动。依托“现代女性大讲堂”等阵地平台,推动各区、市直机关、各行各业结合实际举办“魅力女性在成长”等各类主题活动,引领广大妇女立足岗位建功成才、敬业奉献创先争优。

  2.深入实施“创业创新巾帼行动”和“共建美丽家园行动”。全力以赴做好首届中国(福建)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拍摄“女儿当自强”创业女性宣传片,建立女大学生创业就业指导志愿团队深入高校开展巡讲。加大与女企业家协会、大学生促进会等社会组织和光彩创业园等创业园区的合作力度,授牌10家“巾帼众创基地”。联合阿里巴巴、海尔集团等企业共同推动开展女性创客培训。探索建设巾帼创业产品、特色产品营销展示平台。积极推动和协助相关部门完善家政服务标准和规范,提升巾帼家政服务水平。大力宣传市委、市政府各种惠民政策。深入推进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工作和困难妇女创业补助工作,全年预期市、区妇联联合农商行发放小额贴息贷款不少于4000万元,带动妇女就业上万人。探索建立与市人社局等部门的联动合作机制,在扶持城镇妇女创业就业上力求突破。依托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培训阵地,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微商电商、家庭服务等各类就业技能和“1+1群”创业培训,全年培训不少于40期。培育“巾帼家庭农场”、“巾帼农家乐”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动员广大妇女参与美丽家园建设,推进“巾帼文明岗”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点结对,命名一批“巾帼美丽家园”。

  3.大力开展巾帼志愿服务活动。促进巾帼志愿服务体系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巾帼志愿服务机制,提升志愿服务保障激励水平。运用共同缔造理念打造巾帼志愿服务特色品牌,发动妇女踊跃参与“邻里守望·姐妹相助”巾帼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爱心妈妈”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帮扶活动,推动志愿服务专业化、精细化、定制化、广泛化。举办“美丽厦门,WOMEN同行”健步走、“我眼中的巾帼美丽家园”手机摄影比赛等活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生态保护、绿色出行、垃圾分类、节能降耗、共建家园等工作,助推生态文明建设。

  4.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精心策划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6周年系列活动,引入群众评议模式,进一步提升“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五好文明家庭”等先进典型的公信力和影响力。通过拍摄先进妇女典型视频短片、“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的鹭岛巾帼风采”媒体记者走基层采风以及各类优秀妇女事迹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高校活动,激励妇女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动员凝聚妇女力量共同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

二、 创新家庭文明建设工作,积极培育塑造共同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落细落小落实

  5.深化中国梦主题教育。紧密联系妇女群众思想实际,充分利用妇联组织优势、“巾帼文明岗”优势、社会组织优势和网络优势,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深化“巾帼建新功·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和贯彻党中央一系列治国理政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宣传省、市委关于改革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帮助广大妇女群众领会精神实质,及时反映群众愿望呼声,引导群众充分理解、支持和参与改革。

  6.持续推进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全市各级“妇女之家”为主阵地,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进一步探索创新动员方式、引导路径、寻找环节和宣传载体,不断扩大群众参与度,进一步增强活动的感召力、亲近感和互动性。通过群众自荐、社会推荐、组织推荐,寻找各级各类“最美家庭”,在“三八”节期间集中表彰一批厦门市“最美家庭”暨“五好文明家庭”。

  7.大力拓展家庭文明建设活动。深化家庭文明建设内容,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与五好文明家庭、平安家庭、廉洁家庭等创评活动有机结合。推动家庭文明创建工作向党政机关、学校、军营、两新组织以及工业园区、高新技术园区、软件园区、众创空间等创新社区拓展,并延伸作为各级“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常态化工作内容,引领更多家庭积极传承文明风尚。

  8.倡扬文明家风正能量。发挥“最美家庭”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点赞最美家庭,倡扬最美家风”巡讲系列活动。联合厦门日报社、广电集团、腾讯大闽网等主流媒体和知名网站,在全市广泛征集最美家风家训,编印《厦门市最美家庭故事集》。启动“让爱住我家”微电影、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9.切实优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市家庭教育研究会、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全国家庭教育培训基地,持续开展“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系列活动,推动普惠性、公益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向工业园区、软件园区、众创基地及进城务工人员家庭拓展覆盖。制定实施《厦门市家庭教育“十三五”规划》,编印《厦门市家庭教育指导纲要培训教材》。联合市教育局开展示范家长学校培训,推动各类示范家长学校建设。运用全媒体做好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力争在厦门电视台开设《我爱我家》亲子教育栏目。

三、 创新维权机制体制建设,积极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为推动妇女儿童发展进步创造良好条件

  10.加大源头参与力度。继续推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开展性别平等评估与决策制定专题培训讲座。探索建立厦门市法规条例性别平等咨询评估机制。深入推动农村妇女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和不动产登记工作。启动《厦门市家庭教育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前期筹备工作。顺应二胎政策调整,回应妇女利益关切,做好课题调研和配套服务工作。配合人大、政协做好妇女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专题调研和视察活动。

  11.深化维权机制建设。持续开展“建设法治厦门·巾帼在行动”系列活动。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法令条文的宣传和解读力度,联合市公安局开展“家庭暴力110出警”业务培训。总结推广思明区反家暴中心、湖里区婚姻家庭辅导中心、海沧区家事法庭等经验做法,探索建立婚姻家庭纠纷妇联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衔接配合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市司法局的对接合作,推动将婚姻家庭纠纷纳入基层司法调解范畴。加强妇女儿童舆情监测、研判、应对机制建设。完善推广市妇联与女律师协会法律维权服务合作机制,升级提升“12338”维权公益热线,指导各区同步链接维权热线平台。

  12.促进“两纲”实施各项指标任务落实。筹备做好国务院妇儿工委“两纲”中期评估督导迎检工作。结合市、区、镇三级换届契机,积极参与协商民主,确保女性人选的比例规定和政策要求。提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大政协常委中女性比例,推动落实各市、区领导班子至少各有1名女性的目标任务,推动一定比例女干部到重要部门、关键岗位担任各级党政正职,确保“两纲”女性参政比例落到实处。围绕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协商共治”的社会治理体系,积极拓宽妇女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渠道和方式,进一步推动提高村和社区“两委”以及各类决策监督议事机构中女性成员比例。

  13.做好妇女民生服务项目。联合市卫计委、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在继续实施农村妇女免费检查项目每年2万例和城乡已婚低保妇女常见妇科病免费检查项目的基础上,对女职工进行免费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确保全年完成不低于4万例的目标任务。关注特殊困难妇女儿童群体的困境需求,持续实施贫困妇女“四癌”救助、城乡困难妇女儿童大病救助、“春蕾计划”助学活动等关爱项目,有效各类链接资源精准提供各类帮扶服务。

  14.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与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关工委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引导各方资源集中开展儿童关爱保护系列宣传活动。开展“留守流动儿童安全特别关爱月”活动,制作预防儿童意外伤害系列动漫宣传片,开展儿童保护家庭、社会责任宣传,积极构建“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格局。

四、 创新联系服务方式,全面推广“妇工+社工+义工”工作模式,进一步激发基层和社会组织活力

  15.创新群众广泛参与机制。创新完善基层民主协商和有效激发妇女群众广泛参与、主动参与的方式方法、制度机制。依托“妇女之家”阵地平台,总结推广前埔北社区、金安社区等基层妇女组织参与共同缔造的经验做法,就妇女儿童和家庭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组织开展灵活多样的议事协商活动,引导妇女群众依法有效广泛参与社区治理和基层公共事务管理。坚持“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由群众说了算”,探索建立以妇女群众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为主的工作评价机制,收集汇总社会各阶层妇女群众建议期望,邀请各界妇女群众代表共同参与谋划我市妇女工作思路,共同设计各类群众性活动,共同评议推选各类先进典型,形成妇女工作与妇女群众需求的有效衔接、妇联组织与妇女群众的良性互动。

  16.创新网上妇女工作。整体推进厦门妇女网、“鹭岛姐姐”微博、厦门妇联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工作平台建设。建设各级妇干、“巾帼文明岗”、创业女性等微信群,构建上下联动、瞬时呼应的妇联网群矩阵。建立健全妇联网络信息管理机制,加快建设妇女网络评论员、宣传员队伍,有效引导网上舆论。尝试在各类网络、社交互动平台内推动“网上妇女之家”建设,争取把更多APP移动客户端变成妇联工作阵地。加大与中央、省、市各级媒体的合作,探索与公益性网络平台共建。

  17.深化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社区服务的实施意见,积极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社会管理服务职能。立足顶层设计,与市社工协会合作,重点推动将妇女创业就业、特殊困境妇女儿童帮扶、儿童意外伤害保护、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婚姻家庭辅导等涉及妇女儿童和家庭需求的服务项目列入各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购买的社会服务目录清单。市妇联主动融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与开心社工服务中心、曙光社工服务中心合作实施“花YOUNG童年”儿童关爱保护社工服务项目和“美丽女性健康心灵”社区公益服务项目。各区妇联引入专业机构合作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创新探索家庭关爱服务中心、婚姻家庭辅导中心、反家暴服务中心、来厦女员工关爱服务中心、家庭教育中心、女性创业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推动市、区妇联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100%覆盖,街镇、社区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50%以上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实现市、区、街镇、社区四级联动。

  18.广泛链接社会各类资源。培育扶持活跃在社区的各类女性社团组织、妇女兴趣小组、巾帼志愿者服务团队,实现“妇工+社工+义工”互联互动、协同协作,集合更多力量共同做好妇女工作。重点培育扶持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各类社会组织,开展“美丽厦门共同缔造中的妇女儿童、家庭社会组织建设”课题调研,建立厦门市妇女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基地,筹备成立厦门市妇女儿童、家庭社会组织促进会,探索建立由妇联组织主导的第三方社会评估机制,全方位提供政策咨询、规划引导、项目推介、能力建设、资源链接、能力建设等综合服务。

五、 创新加强妇联组织参与共同缔造的平台载体,把妇联组织建设得更加充满活力、更加坚强有力

  19.健全联系服务妇女群众制度。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服务妇女满意度评价等长效机制。建立基层妇联工作和妇联干部联系点制度,继续深入开展“四下基层”、“千名妇干走基层·党的温暖送万家”、“娘家人三进三送”活动。组织妇联干部常态化走出机关,定点联系基层村居、结对帮扶困难妇女家庭,了解掌握需求、精准提供服务。

  20.优化充实基层工作力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大力推动妇联组织建设改革。推广“大妇联”组织架构,优化妇联常委、执委、妇女代表结构。利用各级妇联换届或召开执委会契机,大幅提高基层一线各类妇女代表的人数和比例,加强基层妇联执委力量配备,推动全市各级妇联组织配备兼职副主席。注重发现和培养认同共同缔造理念、掌握共同缔造方法、具备突出实践能力的基层妇女骨干。继续推进机关和事业单位妇联组织建设,推动各党派、团体、在厦高校、专业行业协会设立妇委会,发展壮大妇联团体会员。加强对各区、镇街妇联改革创新工作的指导,推动基层妇联工作经费和人员配备得到有效保障。推动基层妇联组织参照社会工作者管理模式在全社会公开招聘职业化社会工作者并纳入政府公益性岗位。

  21.主动融入创新社区建设。适应妇女就业、生活、集聚方式的不断变化,在小区楼宇、高新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工业园区、众创空间、社会组织、社团机构等领域创新妇联工作覆盖,扩大夯实“巾帼文明岗”、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妇联传统品牌在创新社区工作中的承载面和参与度。深入自贸园区、高新科技园区、软件园区、工业园区、众创空间等年轻女性群体居中区域,开展“巾帼心理港湾”、“阳光女工驿站”、女性创业心理辅导、“七彩阳光丽人行”、“将爱进行到底”婚恋交友公益服务等活动,有效对接和服务各类女性群体素质提升、文体休闲、互动交友联谊等实际需求。

  22.创新拓展妇联组织服务阵地建设。指导支持基层在新领域和女性新兴群体中灵活打造多层次多模式、可复制可推广的“妇女之家”服务阵地。开展“示范妇女之家”创建活动,培育一批有特色、有亮点的服务品牌,有效服务年轻女性、来厦务工女性、自由职业女性、知识女性、创业女性等各阶层群体。强化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公益服务功能,引入社会资源合力打造妇女儿童培训服务基地、妇女儿童维权服务基地、巾帼家政服务基地、家庭教育服务基地、妇女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基地。

  23.强化干部队伍建设。扎实开展“学系列讲话、学党章党规、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作为各级妇联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掀起多层次、立体化、广覆盖的学习宣传高潮。制定实施妇联干部能力提升计划,举办妇联执委、基层专兼职妇女干部、“巾帼文明岗”负责人、“妇女之家”负责人等各类骨干培训。加强作风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弘扬“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扎实开展机关绩效效能建设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妇联党组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好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和反腐倡廉教育,营造妇联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六、 深化两岸基层交流合作,推动两岸同胞深度融合,鼓励两岸民众积极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行动

  24.突出基层妇女交流交往。承办协办第八届海峡妇女论坛。合作开展两岸女大学生“创业创新高峰论坛”和“创业创新技能大赛”。紧密结合两岸社区文化互动和社区治理体系创新,继续开展两岸同名社区、同名村镇走访结对活动,拓展“两岸共敲和平鼓”等品牌活动内涵。推动建立一批两岸妇女合作发展基地,促进两岸基层妇女组织、女性社团、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

  25.突出家庭亲子联谊。组团赴金门开展家庭教育研讨,举办海峡两岸家庭教育论坛。与金门县妇女会联合举办第十一届“厦金亲子夏令营”,继续做好家庭结对入住民宿交流活动,推动建立一批两岸亲子交流和儿童联谊交流基地。

  26.突出在厦台胞台商家属服务工作。加强与台商协会妇委会沟通联系,邀请女台商、台商家属参加我市“三八”节纪念活动及各项群众性文体活动。总结女台胞、台属参与社会治理、融入美丽厦门共同缔造的经验。吸纳更多女台商、台胞、台属进入各级妇女组织,参与妇女工作,推进基层妇女工作创新发展。加大与涉台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联系互动,开展多层面的两岸妇女联谊、交流、合作和服务等工作。探索在台资企业开展“妇女之家”、“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吸引台商家庭、在厦台胞、涉台婚姻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等各类创建活动,为台胞台商家属融入厦门提供无缝对接,增进“两岸一家亲”的情感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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