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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市妇联购买妇女儿童、家庭领域公共服务项目专家评审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6-09-07

  为积极探索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更好地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工作,201684日,市妇联启动了2016年购买妇女儿童、家庭领域公共服务项目申报工作。截止825日,共有11家社会组织参与巾帼志愿服务建设项目申报,7家社会组织参与厦门、台湾、金门妇女交流合作项目申报。

  96日,市妇联组织开展专家评审工作,对18个申报项目方案进行了集中评审。经过综合评定,最终确认湖里区合携社工师事务中心为巾帼志愿服务建设项目承接机构,湖里区博爱社工服务中心为厦门、台湾、金门妇女交流合作项目承接机构。

  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1697-14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市妇联反映,联系电话:2040330,传真:2981390,地址:思明区百家村路45-49号。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与承接机构签订项目合同。

  附:2016年市妇联购买妇女儿童、家庭领域公共服务项目公示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697

 

 

2016年市妇联购买妇女儿童、家庭领域公共服务项目公示

一、 巾帼志愿服务建设项目

1. 购买主体: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 承接机构:湖里区合携社工师事务中心

3. 项目预算:20万元(包含第三方督导及评估费用)

4. 实施周期:一年

5. 总体目标:持续推进巾帼志愿者队伍建设,打造巾帼志愿服务品牌。

6. 具体要求:对接联系市志愿者协会,建立全市巾帼志愿者基础档案;建立完善巾帼志愿者注册登记管理制度,做好巾帼志愿者组织招募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巾帼志愿者星级认定、嘉许、回馈等激励保障机制;开展巾帼志愿者培训指导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培训不少于一定数量场次,参与市妇联主体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等不少于一定数量场次;链接全市各“巾帼文明岗”现有志愿者资源;及时总结、宣传、推广优秀典型事迹

二、 厦门、台湾、金门妇女交流合作项目

1. 购买主体: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 承接机构:湖里区博爱社工服务中心

3. 项目预算:20万元(包含第三方督导及评估费用)

4. 实施周期:一年

5. 总体目标:推动建立两岸三地妇女交流合作发展基地,整体提升对台交流工作层次和水平。

6. 具体要求:推动三地在妇女儿童、家庭领域的互动交流,分享经验做法;加大与涉台社会团体、社会组织的联系互动,开展多层面的两岸妇女联谊、交流、合作和服务等工作;链接高校、街镇、社区、基层各类资源,策划组织开展两岸基层妇女群众、儿童、女大学生、创业女青年、亲子家庭间的交流联谊活动,组织开展各类手工制作、闽南传统风俗、文体健身、志愿服务、家庭教育、创业分享沙龙等各类交流活动不少于一定数量场次;服务自贸区建设,做好在厦台商台胞台属联络联谊工作;组织台湾、金门大学社会工作系与我市各社工机构、各社会组织、各高校社会工作系的互动交流,开展实习实践活动;开展相关社会工作交流研讨、互动学习等活动,提升实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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