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室: 现将《2016年度厦门市妇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部室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6年9月21日 2016年度厦门市妇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2016年度厦门市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厦委办[2016]30号)的内容,为确保市委市政府安排给我会的工作任务得到落实,顺利完成我会主要工作任务,结合我会工作实际,制定我会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市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各项规定,以整治庸懒、马上就办为着力点,消除“五不作为”现象;以提速增效、服务群众为关键点,倡导勇于担当、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以问题解决、群众满意为落脚点,深化机关效能建设,建立高效快捷、迅速果断的执行机制,形成奖优罚劣、失责必问的工作导向,把提速增效、苦干实干、创先争优贯穿于妇联的各项工作中,营造清正廉洁、阳光规范、高素质的妇联队伍,为推动我市实现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争当“五大发展”示范市、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目标,推动美丽厦门战略规划顺利实现。 二、 考评原则 (一)绩效目标设定。根据市委、市政府2016年度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及各阶段工作安排部署,从本会的职能职责出发,设定具体的年度绩效目标,坚持质与量的统一,做到高低适度,便于考核和评估,具有可操作性和可测量性。 (二)绩效责任分解。建立绩效目标责任制,分管领导对各自分管部室的指标落实情况负责,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部室和人员,明确责任、质量、时限,形成目标分解体系和责任落实体系,确保各项绩效目标的实现。 (三)绩效实施推进。在日常工作跟踪督查、急重工作重点督查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有效执行和实施绩效目标的工作机制,有序有效推进绩效目标的落实。各部室每月对绩效内容进行梳理,每季度对绩效工作进行季度小结,并列入季度办公会内容。 (四)绩效监控分析。建立内部监控机制,机关效能办每季度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进行检查,并向会党组汇报,及时发现绩效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办法。同时要征求服务对象意见,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确保目标任务有效实现。 (五)绩效考核评估。年终召开绩效情况总结会,对绩效目标的运行、实现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总结。各部室年底要写出年度绩效总结报告报送机关效能办,机关效能办将通过市绩效管理系统报送市效能督查办。同时各部室要指定专人及时做好各指标完成情况相关数据、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上传工作。 (六)绩效改进提升。根据市效能督查办对我会绩效评估结果的反馈和绩效管理情况的通报,深度分析,认真查找自身的薄弱环节和不足,主动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做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积极探索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不断提升本会工作绩效。 三、 组织领导 绩效管理工作在市妇联党组领导下,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协助负责,效能办公室组织实施,成立市妇联绩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亚汝 副组长:洪允治、陈俊泳、朱秀敏 成 员:谢立武、苏少兰、邓丽萍、汪根友、舒智洋、王卫花、陈雯雅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立武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苏少兰、邓丽萍兼任,办公室成员:王卫花、陈雯雅、庄玲、黄征。办公室要牵好头并具体组织实施,包括及时收集汇总、整理有关指标完成过程形成的资料,并在网上建立年度绩效管理电子档案;加强与市效能督查办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各部室要积极配合,强化责任意识,明确专人抓落实,确保机关绩效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四、 考评内容 根据市委、市政府制定的《2016年度绩效管理工作方案》,绩效考评内容分为自身建设指标和业绩指标。自身建设指标由市效能督查办会同有关部门设置。按要求,我会的自身建设指标包括依法、高效、廉政等内容。业绩指标由各部室根据职能职责和工作计划要求,设置10个关键性一级指标。设置要求:1.每个一级指标分解为3个及以上二级指标;2.每项指标均需明确指标制定依据和任务来源,结果突出指标完成的质量和效益;3.重点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心工作以及单位年度工作要点和职能进行设置。其中,市委全会、市政府工作报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等全市性重大决策部署的任务分解必须纳入业绩指标。 业绩指标按要求设置并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后,书面报市效能督查办。市效能督查办将组织联合评估组进行全面核验,对未将市委、市政府年度重大决策部署的任务分解设置业绩指标的单位直接予以绩效扣分(每发现一项扣1分)。对存在问题应按要求进行方案整改,经分管(联系)的市领导签字确认后,再通过网上绩效管理系统报送市效能督查办。核验定稿后须在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以便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 五、 绩效评估 在单位自评的基础上,市效能督查办组织联合评估组进行年度绩效评估。评估采取指标考评、公众评议和察访核验相结合的方式,最终成绩按1000分制计算。 (一)指标考评(1000分) 由“业绩指标”和“自身建设指标”两部分组成,分别占60%和40%。 业绩指标考评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由市联合评估组逐项考评每项指标完成及进步情况(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自身建设指标由数据采集单位负责,制定各指标评估办法并公开,考核主要采用扣分方式(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各部室的绩效指标材料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绩效管理年度自评,并在网上绩效管理系统填报各项自评材料、自评得分,市妇联效能办将在网上提交单位年度自评报告。凡发现业绩指标的自评材料及得分存在弄虚作假情况的,该项指标为零分。超过规定非网上系统提交的补充材料,不作为绩效评估的依据。 (二)公众评议 公众评议工作通过国家统计局厦门调查队、第三方调查机构、市效能督查办组织实施,最终得分由市效能督查办汇总(分值设置详见附件2)。 (三)察访核验 由市效能办会同相关部门,采用明察暗访等方式,对纳入绩效管理范围的各考评对象及其下属单位的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工作效率、服务质量以及绩效指标实现等情况开展核查。核查发现问题由市效能督查办按扣分标准以倒扣分的形式计入总分,最高扣50分。被省查访核验扣分的按省扣分情况予以双倍扣分,另行计入绩效总分,不设上限(扣分标准详见附件3)。 (四)汇总结果 市效能督查办分类汇总各考评对象指标考评、公众评议、察访核验等方面的数据,并按得分情况评定等次。 1.汇总公式:绩效评估得分=指标考评得分×60%+公众评议得分×40%-察访核验扣分; 2.等次确定。年度绩效评估综合成绩900分以上(含900分)为优秀;760分-900分(不含900分)为良好;600分-760分(不含760分)为一般;600分(不含600分)以下为差。 3.凡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降低一个评估等次: (1)任现职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因违纪违法被有关单位立案调查并受重处分的(指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降级及以上得分,如违纪违法问题不属于该成员在任现职地区或单位期间发生的,则不影响现任职地区或单位的评估等次确定)。 (2)不依法办事或不作为、乱作为等,引发群体性事件,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出现严重问题,被“一票否决”的; (4)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件或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 (5)发生重大失泄密等保密问题的。 以上材料由市直各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结果并于2017年2月20日前报市效能督查办。 4.单位被效能告诫的,不能评为优秀等次。 5.在绩效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经查属实的,评估等次定为差。 六、 结果运用 (一)通报评估结果。绩效评估结果经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以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名义进行通报。 (二)抄送相关部门。绩效评估结果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人社局及相关部门,作为绩效奖惩以及考核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评先评优和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 (三)反馈整改措施。各考评对象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查找薄弱环节,深刻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送分管(或联系)市领导审定后,报市效能督查办备案,以促进绩效提升。整改情况纳入下一年度绩效评估。 七、 工作要求 (一)明确主体责任。要进一步强化效能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效能办要按照市机关效能建设工作的要求开展工作,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保持保量完成我会的工作目标。各部室要按照绩效方案,抓好落实,如在省、市效能检查中发现存在问题被扣分,影响我会绩效工作的,将取消本年度评选评优资格。 (二)强化组织领导。在市妇联党组领导下,按照市效能督查办及各数据采集单位的的要求,根据市妇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建立健全责任分解、责任公示、责任理念。追究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各部室要更加重视绩效管理过程,分析绩效运行情况,推动绩效目标的实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提高,营造文明、优质、高效、廉洁的服务氛围。 (三)确保目标落实。各部室要按照责任分解,指定专人负责绩效工作,经常性对照检查指标落实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日常收集归类,避免年底因临时突击而出现的疏漏现象,确保优质完成工作目标。 附件:1.2016年度厦门市市直部门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2.2016年公众评议分值设置一览表 3.2016年度厦门市绩效评估察访核验评分标准 4.2016年度厦门市妇联业绩指标及责任分解 5.2016年度厦门市妇联自身建设指标、考评办法及责任分解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指标设定说明 厦妇【2016】49号2016年度厦门市妇联绩效管理工作方案.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