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委会、各大系统妇委会(女工委),各高校妇委会(女工委): 接省妇联通知,2017年三八节期间,省妇联将表彰一批三八红旗手(标兵、集体)。分配给我市指标为:三八红旗手标兵1名、三八红旗手16名,三八红旗集体9个,三八红旗手社会推荐名额1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经市妇联党组研究决定,各单位候选人、集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实行等额推荐。 二、 本次省妇联三八系列表彰项目,各级妇联专职干部、处级以上女领导不参与三八红旗手(标兵)评选,区、镇(街)妇联不参与者三八红旗集体评选。 三、 深入发动本单位、系统各界女性精英参与福建省“三八红旗手自荐、他荐,充分体现典型的先进性、群众性。 四、 福建省三八红旗标兵、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登记表,表内主要事迹500字以内,表格一式两份,用A4纸打印。各项表彰项目评选要求、条件按省妇联要求办理(见附件2)。 五、 福建省三八红旗标兵除登记表500字事迹简介外,另需提供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和500字事迹简介电子版各1份,本人两寸近期白底正面彩色标准照2张(附电子版,jpg格式、图片大于300k)和电子版近期工作场景照2张;福建省三八红旗手、福建省三八红旗集体提供电子版近期工作场景照(jpg格式、图片大于1M)2张。 六、 各单位推荐的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集体)登记表、会审表、推荐名单汇总表等相关纸质材料于2016年12月30日前由各单位统一报送厦门市妇联宣传部。电子版材料同步发送至厦门市妇联宣传部邮箱:xmflxcb@163.com。 附件:1.2017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集体)推荐名额 分配表 2. 省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福建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福建省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的通知 (联系人:小郑,联系电话:2033991) 厦门市妇联 2016年12月7日 推荐省级三八红旗手、集体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