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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关于开展2017年度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9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关于开展2017年度寻找最美家庭”

活动的通知

 

各区妇联、委文明办,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委会(女工委),各大专院校妇委会(女工委),各相关妇女组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精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意见》精神,根据全国妇联及省妇联关于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妇联、委文明办决定,继续在全范围内开展2017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目的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引,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最大程度地发动群众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使广大家庭成员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素养,履行家庭责任和社会责任,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为建设美丽厦门提供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力道德支撑,更好迎接第九次金砖会晤在厦门市举办。

  二、 活动主题

  争当“最美家庭”,建设幸福家园

  三、 活动时间

  2017年1月-2017年12月

  四、 活动内容

  1.寻找110户厦门市“最美家庭”。继续依托全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和各种网上妇女之家阵地,通过组织推荐、自荐、他荐共同“寻找”的方式,组织动员各类家庭特别是年轻家庭、干部家庭、职工家庭、流动家庭等不同类型家庭“晒家庭幸福生活,议良好文明家风,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参与各层级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在110户“最美家庭”中择优20户“最美家庭”,经主办单位、媒体人、微信投票加权产生10户厦门市“十佳最美家庭”主办单位将于2017年国际家庭日期间,集中揭晓10户厦门市“十佳最美家庭”,100户厦门市“最美家庭”,厦门市“最美家庭”将同时授予“五好文明家庭”,厦门市“十佳最美家庭”将同时授予“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

  2.推荐全国、福建省“最美家庭”。厦门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将从2016年全市110户“十佳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中择优推荐,届时,候选家庭所在单位,做好申报和会审工作。

  3.推进党员干部好家风建设。落实纪委、委组织部、委宣传部、妇联《关于开展厦门市党员干部好家风建设活动的通知》(纪发〔2016〕31号)要求,结合行业、部门、单位特点和实际, 开展各种以“清风满家”为主题的议家风、主题家庭日活动、征集好家风好家训、家庭摄影、微视频、家风歌曲以及家庭才艺表演等, 引导党员干部清白做人、清正做事、清廉为官, 教育子女不奢华、不攀比, 带头培育好的家风, 使家庭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防线。

  4.开展“最美家庭”好家风宣传展示。利用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广泛宣传“最美家庭”故事,宣传家庭文明理念,宣传开展活动的成效。组织“党员干部好家风”讲师和各级“最美家庭”代表进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农村、社区、学校开展宣讲,用“最美家庭”故事浸润人心,传播家庭美德和优良家风家教。

  五、 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作为家庭文明建设的一项创新载体,在我已开展三年。实践充分证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是营造良好社会风气的重要支撑。各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建立健全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长效机制,将集中寻找、分节点寻找和因地制宜寻找相结合,深化推进,贯之全年。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群众自荐情况,积极发现感人线索,上下互动联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妇联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支持,牵头联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发动、具体实施等工作。各文明办要加强指导,共同举办活动,协调媒体跟进宣传。直机关妇工委、文明办牵头负责在级机关开展寻找活动;市各大系统委会、女工委分别牵头负责系统的寻找活动。加强活动的宣传报道,做好先进典型的宣传展示等工作。

  3.注重推选过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是一项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以群众为中心、让群众当主角、由群众说了算”是这一活动的最大特色。各各单位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坚持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从动员手段、寻找环节、引导路径上不断探索创新,提升活动的时代感和吸引力,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在全社会掀起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廉洁文明的家庭美德热潮。

  4.规范报送材料。为做好厦门市“最美家庭”推选及相关工作,各单位按照分配的推荐名额(附件1),等额推荐候选户,并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

  (1)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推荐申报表(一式三份) (附件2),表内300字事迹简介不要求面面俱到,可围绕某一方面,特别是家庭成员在日常学习工作生活中如何传承中华家庭美德、培育良好家风等方面来组织文字。

  (2)候选家庭800—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电子版,doc格式

  3)候选家庭不同家庭生活场景照片3张,jpg格式,每张照片不小于500kb,其中至少一张为全家福

  请各区妇联、直机关妇工委、各系统女工委、各高校女工委,于2017年320日前,将推荐申报表、推荐汇总表纸质材料至市妇联宣传发展部,并提供所有上述材料电子版(每户候选户按“推荐单位+户主夫妻双方姓名”命名文件夹,如:思明-张三、李四家庭)。

  联系人:郑慧华,电话:0592-2033991。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百家村路45号,邮箱:xmflxcb@163.com

 

  附件:1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名额分配表

            2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申报表

            3厦门市“最美家庭”候选户推荐汇总表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2016年12月18

厦妇【2016】71号关于开展2017年度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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