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培育好家风 传承好家训” ——厦门市中小学生征文活动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区文明办、各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视家庭建设,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立良好的家风,更好地指导每一位家庭成员的生活和行为,彰显时代特色,加强社会精神文明建设,厦门市妇联、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市教育局、厦门日报社联合开展“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厦门市中小学生征文活动。 一、 征文内容 以培育好家风·传承好家训为主题,展示家庭和睦、互敬友爱的生动故事。主要可包括:反映邻里和谐、互助友爱的感人故事;反映尊老爱幼、孝敬长辈、教子有方的良好家风;反映热心志愿公益、积极参与家园和社区建设的博爱情怀;反映厉行节俭、绿色家园、垃圾分类的环保良招。 二、 征集范围 厦门市中小学生 三、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12月25日 四、 主办单位 厦门市妇联、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市教育局、厦门日报社 五、 征文要求 1. 征集的作品要紧紧围绕“培育好家风 传承好家训”主题,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风气。 2. 征文要求:征文标题用二号黑体,正文用三号仿宋体,以电子稿的形式提交到投稿邮箱。提交时必须填写个人真实姓名、学校、班级、指导老师、联系电话。 3. 家庭故事要求思想健康,情感真挚,引人向善,便于传讲,要求有情感、有故事,字数在800-1200字左右。 4. 诗歌、散文、童谣、绘图故事、文章等必须由学生亲自创作,辅导教师切实加以指导,内容要紧扣主题,健康向上。 5. 征文作品一律不收取费用。 6. 投稿作品应为投稿者原创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过的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抄袭。 六、 投稿方式 投稿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征文专用邮箱,电子邮箱:rbxyxjz@163.com,同时上传反应文章内容照片3-5张。来稿请在主题栏注明“好家风好家训征集”字样。 七、 奖励办法 本次活动分小学组和中学组,分别设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一等奖2名,奖金800元及获奖证书; 二等奖6名,奖金500元及获奖证书; 三等奖12名,奖金300元及获奖证书; 优秀奖20名,一份宣传品及获奖证书。 八、 评选方式 1. 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分别对60件入围作品进行打分,计算出每件作品的专家评审总分。 2. 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评选出最终获奖的40件作品(小学组、中学组各20件)。 3. 公示结果(2018年1月8日至1月12日)。评选结果将在厦门妇女网,厦门日报,厦门市妇联、厦门德育微信公众号同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九、 作品使用 1. 厦门市妇联将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结合年度表彰的“最美家庭”优秀事迹编印成册。 2. 对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厦门市妇女网、厦门日报、厦门德育微信公众号适时进行宣传推介。 3. 主办方将结合相关活动对获奖作品进行表彰。 十、 其他事项 1. 征集作品须为本人所创作。因作品内容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活动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并取消该参与者的资格。 2. 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方有永久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不另支付稿酬。 3. 凡提交作品的学生,均被主办单位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主办方保留对此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十一、 活动要求 1. 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妇女组织和中小学校要充分认识集中征集好家风好家训活动在推进家庭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QQ群等各类媒体的宣传资源,广泛宣传,宣传本次征集活动,讲述好家风好家训好家庭故事,传播文明的家庭理念。 2. 精心组织开展。各中小学校要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组织引导工作,使学生深入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家风建设摆在重要位置”的阐述,积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此次征文活动。同时,要加强指导,确保参赛作品质量。 联系人:郑慧华、潘倩,联系电话:2033991,5581696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厦门市教育局 厦门日报社 2017年11月14 日 厦妇【2017】64号厦门市好家风好家训征集活动的通知.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