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纪委、各区文明办、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树立良好的家风,更好地引领每一位家庭成员的生活和行为,彰显时代特色,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共厦门市纪委、厦门市妇联、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日报社决定联合在全市开展“我的家风家训”征文活动。 一、征文内容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直接关系着我们每一个人品德和行为的养成。征文要紧扣“我的家风家训”主题,写一写您的家风家训,写一写这些家风家训背后的故事,以及对您人生道路的影响。 二、征集范围 厦门市范围征集。 三、征文时间 2019年2月20日至4月20日。 四、征文要求 1.文体不限,字数800-1200字,有真情实感,语言精练。 2.投稿作品应为投稿者原创且未在它处公开发表过的作品,投稿作品不得抄袭。 3.投稿作品要求思想健康,情感真挚,引人向上。 4.征文作品一律不收取费用。 五、征文奖项 设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600元;三等奖6名,奖金各400元。优秀奖15名,奖金各200元,并颁发获奖证书。 六、投稿方式 征文作品请发送至专用邮箱:zfk@xmrb.com。请注明“家风征文”字样,并留下真实姓名、地址和联系电话。 七、评选方式 1.由专家组成的评审组分别对入围作品进行打分,计算出每件作品的专家评审总分。 2.按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评选出最终获奖的25件作品。 3.公示结果(2019年5月1日至5月7日)。评选结果将在厦门市纪委、厦门市妇联、厦门市委文明办、厦门日报微信公众号及相关网站同步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八、作品使用 1.厦门市妇联将对所征集的作品进行必要的修改,结合年度典型家庭先进事迹编印成册。 2.对征集到的优秀作品,厦门市纪委“鹭岛清风”“一网一微一端”、厦门市妇女网、厦门文明办、厦门日报微信公众号适时进行宣传推介。 3.主办方将结合相关活动对获奖作品进行表扬。 九、其他事项 1.征集作品须为本人所创作。因作品内容引起的任何法律责任,由活动参与者个人自行承担,并取消该参与者的资格。 2.参加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及获奖作品,作者有著作权和署名权,主办方有永久使用权。主办单位有权将该作品用于展览、宣传、出版等用途,不另支付稿酬。 联系人:陈少英,联系电话:13515969855 郑慧华,联系电话:2033220 中共厦门市纪委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厦门日报社 2019年2月24日 厦妇〔2019〕4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