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妇〔2019〕10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妇联审核把关,市妇联审核研究,以下人员符合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拟同意推荐申请,予以20万元贷款贴息,具体如下: 编号 | 姓名 | 申请项目 (单位名称) | 申请理由 | 申请贷款额度 | 申请贷款年限 | 所在辖区 | 2020-07-22 | 胡雪香 | 厦门世纪星美业商贸有限公司 | 增加投入,扩大经营。 | 20万元 | 2年 | 湖里区殿前街道 | 2020-07-23 | 林小华 | 厦门市翔安区宜美佳建材经营部 | 增加投入,扩大经营。 | 20万元 | 2年 | 翔安区内厝镇 | 2020-07-24 | 吴晗 | 厦门盈浠教育咨询有限公司 | 增加投入,扩大经营。 | 20万元 | 2年 | 翔安区新店镇 | 2020-07-25 | 余美梅 | 厦门市翔安区阳光佳丽服装店 | 增加投入,扩大经营。 | 20万元 | 2年 | 翔安区新店镇 |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厦门市妇联发展联络部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033990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