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妇〔2019〕10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妇联审核把关,市妇联审核研究,以下人员符合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拟同意推荐申请,予以20万元贷款贴息,具体如下: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厦门市妇联发展联络部反映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