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积极融入“爱心厦门”建设和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持续深化妇联改革,强化“妇工+社工+义工”互联互动,提升服务妇女儿童的精准化、社会化、专业化水平,市妇联将举办第二届“凤凰之约”妇女儿童服务项目路演展示活动。具体安排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9月—11月 二、活动主题 激发巾帼创新创优活力,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三、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承办单位:市妇联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基地、十点读书、十点书店 四、项目征集对象 在厦门市各级民政部门注册,且致力于妇女儿童公益事业并认可本次展示活动的社会组织。 五、征集项目类别 1.女性服务类:聚焦女性问题,为其提供有利于提高其生活质量和缓解困境问题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女性素质提升、女性就业创业服务、妇女权益维护等特色女性活动项目。 2.儿童服务类:结合社会热点,为儿童提供有利于满足其成长需要和促进其身心良好发展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儿童健康身心塑造、儿童安全自护教育、留守儿童关爱、儿童权益维护等儿童服务项目。 3.家庭服务类:包括但不限于家庭教育、家长课堂、亲子关系培育、家风家训等家庭服务项目; 4.创新服务类:围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两岸融合发展、推进精神文明创建、服务三高企业发展等主题开展的服务项目。 六、奖励项目设置 1.本次评选活动设立专项奖金总计12万元。拟设一等奖2个,奖金2万元/个;二等奖4个,每个奖金1万元/个;三等奖8个,奖金0.5万元/个。(奖金均含税) 2.获奖项目拍摄宣传视频进行展播,予以宣传推广。 3.优秀服务项目纳入市妇联妇女儿童家庭领域服务项目库,优先纳入市妇联公益服务项目宣传计划,优先提供机会参与各类能力建设、交流培训、互动提升等活动。 七、具体安排 1.项目征集(10月15日前)。面向全市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征集服务我市辖区范围内的妇女、儿童及家庭的公益服务项目。 2.项目复审(10月25日前)。对所有参赛项目书进行项目初审及综合评分。评审组由市妇联领导、机关各部室及专家组成,评分权重4:6。按评分排名高低,确认14个晋级路演展示项目。 3.素材收集(10月30日前)。通过厦门妇女网和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入围项目名单。每个入围项目拍摄1分钟宣传短视频(团队风采、项目经验视频、图文等),用于展播。 4.路演展示(11月)。通过现场项目路演的形式,入围项目进行8分钟展示(5分钟项目介绍+3分钟评委问答)。专家评审根据团队风采展示、项目介绍、现场问答情况等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并按得分高低确认获奖名单。展示后现场进行颁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视频宣传展示(循环展播)。拍摄活动宣传片,片长3-5分钟,包含活动全程记录,用于后续展示宣传。 八、申报方式及注意事项 1.本次活动通过厦门妇女网、厦门市妇联微信公众号、十点书店微信公众号、十点短视频发布信息。 2.申报项目包括今年已实施完毕且2021年将持续开展、正在实施的成熟项目或方案成熟待落地项目。同一单位申报同一类别项目不超过1个。 3.申报单位应保证对提供的全部资料拥有合法知识产权或已获得权利人合法授权,主办单位使用资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 4.申报单位需同时提交纸质档项目书和电子档项目书(附相关证明材料)。纸质档项目书一式三份,由申报单位加盖公章后寄送至思明区莲岳路167号巾帼大厦B栋18楼市妇联社会治理创新服务基地,联系人:黄海东,联系电话:2030191)。电子档项目书发送至xmflfzllb@163.com(电子邮件名称统一标注为“申报单位+凤凰之约+XX类+项目名称”,文件电子档命名同上。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5日。 5.本次征集不收取任何费用,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申报人须保留原稿,以备查证。自报名资料提交之日起即视为同意本活动的全部内容。 附件:第二届凤凰之约妇女儿童服务项目申报表.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