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妇〔2019〕10号)文件精神,经基层妇联审核把关,市妇联审核研究,以下人员符合厦门市妇女创业小额担保贷款申请条件,拟同意推荐申请,予以20万元贷款贴息,具体如下: 编号 | 姓名 | 申请项目 (单位名称) | 申请理由 | 申请贷款额度(万元) | 申请贷款年限 | 所在辖区 | 20201149 | 刘卫珍 | 薇形馆(厦门)健身有限公司 | 疫情影响,周转困难 | 20 | 2年 | 湖里区殿前街道 | 20201150 | 肖燕华 | 厦门市翔安区阿肥菜餐饮店 | 扩大经营、增加投入 | 20 | 2年 | 翔安区田墘/嶝崎社区 | 20201151 | 陈阿琴 | 厦门市翔安区天下皆知餐饮店 | 扩大经营、增加投入 | 20 | 2年 | 翔安区双沪社区 | 20201152 | 陈圆圆 | 厦门满圆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扩大经营、增加投入 | 20 | 2年 | 思明区鹭江街道 |
特此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厦门市妇联发展联络部反映情况。 公示期:2020年11月16日至2020年11月2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2033990 电子邮箱:xmflfzllb@163.com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