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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30

各区妇联、区委文明办,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联(妇委会、女工委),各大专院校妇委会(女工委),各相关妇女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市妇联拟联合市委文明办,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3年度最美家庭寻找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聚焦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线,以“激扬家国情 奋斗新征程”为主题,积极选树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成员争先锋、讲担当、比奋斗,把家庭梦融入国家富强梦,自觉践行新时代家庭观,助力提高全社会文明程度、增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力量。
二、 活动时间
  2023年全年(其中6月25-7月22日为全市集中开展寻找阶段),常态开展,深入推进。
三、 寻找原则
  (一)凡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在家风家教、孝老爱亲、热心公益、诚实守信,特别是家国情怀、清正廉洁、移风易俗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与活动。重点从以下6个方面找推荐家庭典型。
1.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选树爱党爱国、爱岗敬业、厚植家国情怀的家庭典型,团结引领广大家庭坚定不移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
2. 围绕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实施,重点选树科学教子家庭典型,引导家长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子女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3. 围绕新时代国家粮食安全战略,重点选树节约粮食、勤俭持家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 围绕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重点选树孝老爱亲、家庭和睦家庭典型,引导家庭弘扬中华民族孝亲敬老传统美德;
5. 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重点选树自觉践行移风易俗的家庭典型,引导家庭摒弃陈规陋习、倡扬文明新风;
6. 围绕抓好党员和领导干部家风建设,重点选树带头廉洁治家、涵育清廉家风的家庭典型,引导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重视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以纯正家风涵养清朗党风政风社风。
  (二)按照“谁是最美家庭,群众说了算”的寻找原则,在广泛开展寻找活动基础上组织开展,切实把事迹可信可学的最美家庭寻找出来、推荐上来、宣传开来。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 家庭成员违法违纪;
2. 家庭成员非法参与重大群体性上访事件;
3. 家庭成员参与“黄、赌、毒”;
4. 家庭成员参与封建迷信和非法宗教及邪教活动;
5. 家庭成员在文明、诚信等方面有不良记录:
6. 发生家庭暴力事件;
7. 对未成年子女监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力;
8. 家庭成员放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9. 家庭成员有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其他不宜保留荣誉称号的行为。
  (四)已荣获市级以上“文明家庭”、“五好家庭”、“最美家庭”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四、 寻找推荐程序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有关单位按照分配名额进行等额逐级推荐,报送前须完成资格审核、政审把关、社会公示等程序。所有推荐材料按程序审核完成后报市妇联,由市妇联会同市委文明办研究确定。
五、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认真组织开展寻找推荐工作,坚持公正公平公开,严格推荐程序,切实把事迹突出、群众认可的家庭典型推荐出来。
  (二)注重活动实效。通过抓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主题寻找活动。在城乡社区普遍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强化对家庭典型的激励与礼遇等,充分调动家庭参与积极性,厚植家国情怀。
  (三)扩大社会宣传。各推荐单位紧扣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媒体优势和各类宣讲队作用,多渠道多形式讲好习近平总书记对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高度重视和深厚为民情怀。
六、 产生办法
1. 组织推荐。各推荐单位要积极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等额择优选出本单位候选家庭。
2. 社会推荐和家庭自荐。凡符合条件的家庭,均可通过社会推荐和家庭自荐参加活动。群众可自行登陆厦门妇女网(www.xmwomen.org.cn),在政务公开栏目下载并填写《2023年厦门市最美家庭推荐表》,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单位对其事迹真实性、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盖章后,将推荐表电子版及政审材料扫描件或照片发送至市妇联家儿部邮箱,参与评选活动。
七、 材料要求
  (一)2023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2);
  (二)2023年度厦门市最美家庭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三)厦门市最美家庭各800字左右的典型事迹材料;
  (四)每户候选家庭各3张jpg格式的家庭生活照片,图片规格不小于2M、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50字的文字说明;
  (五)候选家庭如有家庭视频材料可一并提供,视频格式为mp4、mov,规格不小于1920×1080像素,时间3-5分钟,配100字左右的文字说明;
  (六)寻找推荐情况、公示情况及政审情况说明(加盖推荐单位公章)。
  请各区妇联和有关单位于7月22日前,将以上材料电子版报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邮箱,同时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寄至市妇联家庭和儿童工作部。
  联 系 人:林婉玲
  电    话:13860111839
  电子邮箱:xmfletb@xm.gov.cn
  通讯地址:厦门市莲岳路167号巾帼大厦B幢1708室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202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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