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有关妇女组织:
2008年以来,我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履行妇女组织职能,积极发挥女性聪明才智,围绕新一轮跨越式发展,主动融入、主动作为,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弘扬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发动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在推进厦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进程中建功立业,市妇联决定在2009年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三八”红旗集体20个;“三八”红旗手40名;先进基层妇女组织20个;先进村妇代会10个;优秀妇女工作者40名;维权工作先进集体10个;维权工作先进个人10名。具体评选条件、名额分配、推荐表格请到资料中心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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