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市直妇工委,各级巾帼文明岗:
根据省综治办、省司法厅、省妇联、省法宣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举办福建省“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组织妇女参加本次网络竞赛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09年8月20日至2009年11月20日
二、参赛网址:
http://www.fjpf.org.cn(省普法网)
http://www.fjwomen.org.cn(省妇女网)
三、参赛方法:
参赛人员登入“福建普法网”或“福建妇女网”,进入竞赛网页,录入个人相关资料后,在线答题并提交答案,系统将自动给出分数并进行排名。同一参赛人员可多次参赛,排名以其最好成绩为准。
四、奖项设置:
1.个人奖:一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二等奖10名,奖金各300元;三等奖20名,奖金各200元;优秀奖50名,奖金各100元。
2.集体组织奖:组织奖6个,奖金各2000元。
五、要求:
开展“百万妇女学法律、家庭平安促和谐”网络法律知识竞赛,是落实我市“五五”普法规划,推进妇女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妇女群众的法律素质,深化“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促进家庭平安、社会和谐的重要举措。
请各级妇女组织、各级巾帼文明岗,认真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在校女大学生、妇女群众涌跃参加网络竞赛。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二○○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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