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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琳同志参加厦门第三届“十佳民警”评选
发布时间:2009-08-18

关于蓝琳同志参加厦门市第三届“十佳民警”评选活动的情况介绍

一、蓝琳同志的基本情况及简要事迹

蓝琳,女,畲族,中共党员,19721211出生,籍贯福建省漳州市。1996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学院外语系,1998年到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出境科工作,20042月任台湾居民办证中心证件受理科副科长,20086月任证件受理科科长,负责所有来往台湾业务的受理、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境外签注的审核工作。

蓝琳同志于20012003年度两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三次被评为“优秀人民公仆”;2004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市优秀人民警察、全省出入境管理部门先进个人、公安部出入境管理部门先进个人;2005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年度行风和效能建设先进工作者、厦门市直机关“十佳女性”、福建省优秀人民警察,2008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2009年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蓝琳同志甘做人民公仆,忠诚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立足平凡岗位,永葆公仆本色,树立了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良好形象。

入警十多年以来蓝琳同志一直从事前台受理工作,她给申请人留下的总是一脸灿烂的微笑,一声亲切的问候,一个忙碌奔波的身影。她甘心情愿将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踏踏实实地履行着人民公仆的职责。她能够耐心解答申请人的业务咨询,设身处地为申请人着想,她把群众当作亲人、朋友。

她能热心、耐心地为申请人提供业务咨询,宣传各项出入境便民利民措施,以优质和高效的服务树立了服务窗口的良好形象。蓝琳和同事们一起,同心协力连续奋战,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地耕耘,通过优质高效的服务实践着“人人是投资软环境,处处与投资环境有关”的口号,得到了申请人的一致好评,一些群众以锦旗和感谢信等方式表达了他们的感激之情。

20094月,一对七十多岁的老年夫妇临近下班时来到出入境管理处,申请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蓝琳同志耐心地指导他们填写申请表格,直到受理完二位老人的申请手续,蓝琳同志才下班。当晚二位老人致电《厦门晚报》的“我要说”栏目,表达了感动和感谢之意。

20095月,首届海峡论坛举办期间,公安部、省厅赋予厦门特殊的政策,以个案形式为参会代表办理证件赴台湾本岛、金门交流、考察。为了圆满完成此次意义重大的任务,蓝琳同志身先士卒,和同志门夜以继日加班加点,奋战通宵,在会期内为四百多名参会人员及时办好了证件。来厦申请赴台的会议代表被蓝琳及同事们的工作热情所感动。

蓝琳同志多年来直接为数十万群众的出入境申请提供服务,她总是那么静静地听完申请人的诉说,细心地回答申请人的提问,然后有条不紊地受理申请人的材料。在她身上找不到群众反映的“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机关作风。多年来蓝琳同志从未受到任何一个申请人的投诉,她不仅出色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还助人为乐,科里的同志有时碰到家有急事请假,她经常主动接替岗位接待申请人。

蓝琳同志优质高效的服务总是会赢得申请人的赞扬,经常有申请人送来礼品来表示谢意。蓝琳同志总是毫不犹豫地予以谢绝。她坚持在单位谈公事原则,从不与申请人搞私人来往。

蓝琳同志用实际行动努力践行执法为民的服务宗旨,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忠实地履行着人民警察的神圣职责,以点点滴滴的真诚付出树立了人民公仆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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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填写85的《厦门日报》、《海峡导报》、《厦门商报》等媒体上的《厦门市第三届“十佳民警”评选活动机读卡》。

2.通过互联网登录“厦门公安网”或“厦门网”进行网上投票,每台电脑每天可投票一次,投票截止日期为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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