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妇联:
为进一步贯彻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化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全面推动广大农村妇女主动参与“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活动和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决定树立一批“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基地” 和市级“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拟选树10个“巾帼示范村”、10个“巾帼示范基地”。各区上报名额不做具体限定,各区可根据实际情况把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来。
2、评选100名市级、区级女能手。其中:市级20名,集美、海沧区妇联各推荐3名女能手;同安、翔安区妇联各推荐7名。区级80名,由各区自行评选(集美、海沧区妇联各10名,同安、翔安区妇联各30)。
二、申报条件
(一)巾帼示范村
1、村“两委”重视。领导班子有女性,创建活动有措施和计划,有载体和阵地,有指导和服务,为农村妇女开展科技致富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2、80%以上农村妇女劳动力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熟练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做到实名制,建档立卡,跟踪服务。
3、90%的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业或非农产业生产劳动,至少有1个在当地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巾帼示范基地”、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中妇女占40%以上。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经济,农村妇女人均纯收入等于或高于全市农村人均收入水平。
4、积极组织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外出务工妇女跟踪联系制度。做好返乡妇女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发动妇女参与农产品或非农产业加工。
5、引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沼气建设、“家园清洁行动”和“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等活动。
6、组织农村家庭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五好文明家庭”达到25%,“平安家庭”达到95%,实现无失辍学儿童,无侵害妇女土地、山林等权益,贫困妇女得到救助的要求。
7、贯彻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等现代文明观念蔚然成风,加强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和设施建设,妇女生产生活方式科学、健康、文明。
8、村妇代会达到“六好”标准,即班子协作好、阵地建设好、制度落实好、带领致富好、服务群众好、培育典型好。
(二)巾帼示范基地
1、基地负责人以女性为主。
2、基地妇女劳动力占50%以上。
3、基地有较大规模,或达到一定面积,在当地同行业中有领先示范作用。
4、基地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良好。
5、基地技术推广、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
(三)女能手
1、示范作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合法经营,在知荣辱,树新风,促和谐以及新农村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2、带动性强。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自主创业能力强。获得农民技术员职称或“绿色证书”资格。在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和科技运用方面起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拓宽妇女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引领农村妇女共同致富,成绩显著,群众威信高。
3、信誉度好。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扶贫帮困,关爱他人,热心为农村妇女办好事、实事。
4、倡扬新风。追求社会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热爱学习、家庭和睦、邻里团结、热心公益,环保意识强,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5、曾获得区级荣誉称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双学双比”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申报活动列入2011年“双学双比”活动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职能,在政策、资金、技术、信息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支持。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起组织、指导、协调、服务和检查督导的职责,确定一批先行先试的项目村,逐个抓好落实。
(二)规范申报程序。采取镇(街)、区逐级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审查确定的办法。各区“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办公室在镇、街推荐和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筛选。要按照评选条件,从严掌握评选标准,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将推荐名单、申报表一式二份于2011年7月31日前上报市“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市“双学双比”领导小组组织实地考核验收后,给予授牌、奖励。
已荣获全国、省、市级示范村、示范基地和女能手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严格经费使用。市“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分别给予每个市级“巾帼示范村” 、“巾帼示范基地”10000元和3000元创建经费支持;“巾帼示范村”中的基地,原则上不再给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妇女培训、示范带动、妇代会设施添置以及标志建设。各区要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科学安排,合理使用,严禁挪用或截留。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镇要以这次推荐、申报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依托科普专栏、巾帼文化中心户、文化站等阵地,宣传推广“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和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同时,要及时查找和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联系人:叶鸣芳,电话:2113363。
电子信箱: fulianquanyi@163.com 。
附件:1、厦门市“巾帼示范村”申报表
2、厦门市“巾帼示范基地”申报表
3、厦门市“巾帼示范村”考核标准表
4、厦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推荐表
厦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