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关于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相关精神,促进更多妇女创业就业,厦门市妇联与市人社局在各区开展妇女公益免费“1+1群”创业培训活动,现就开展创业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月31日止
二、报名地点:各区妇联
三、培训时间:从8月1日起,市妇联组织培训机构分批赴各区开班培训。
四、培训地点:根据各区报名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培训地点。
五、培训对象:本市户籍,有失业证;初中以上学历,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培训对象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张;2寸照片4张(彩色、黑白均可);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失业证》原件,报名时交各区妇联,开班后由区妇联统一交培训机构报市人社局。
六、培训机构及课程时限:培训业务具体委托经认定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每期培训课程不少于90课时(不含实践课),学员经考核合格可发给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可申请相关创业扶持(贷款、工商、税务优惠等)。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各区妇联要把组织开展培训行动,作为妇联组织积极帮助妇女创业就业的一项具体措施,为广大创业妇女办实事办好事,克服人手少、业务繁琐、工作量大等具体困难,积极组织、推荐符合培训条件的妇女参加“1+1群”创业培训,各区至少组织一期,培训人数为30—50人。
2、整合资源、抓好落实。各区妇联在开展培训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区人社局等部门的合作,充分整合人、财、物等各种资源,共同推进妇女“1+1群”培训活动的开展,把培训工作落实好,有力支持妇女创业就业。
3、培训的经费补贴:经培训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补贴200元/人,补贴经费从市妇女创业资金列支。
请各区于2011年7月31日前将培训人员汇总表报市妇联权益部。培训报名表由培训机构开班后指导填写。
联系人:叶鸣芳,联系电话:2113363,电子邮箱:fulianquanyi@163.com。
附件:1、厦门市城乡妇女“1+1群”创业培训报名表
2、厦门市城乡妇女“1+1群”创业培训汇总表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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