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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开展妇女“1+1群”创业培训通知
发布时间:2011-06-22

各区妇联: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关于实施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相关精神,促进更多妇女创业就业,厦门市妇联与市人社局在各区开展妇女公益免费“1+1群”创业培训活动,现就开展创业培训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731

二、报名地点:各区妇联

三、培训时间:从81日起,市妇联组织培训机构分批赴各区开班培训。

四、培训地点:根据各区报名实际情况,就近安排培训地点。

五、培训对象:本市户籍,有失业证;初中以上学历,有创业意愿的妇女。培训对象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张;2寸照片4张(彩色、黑白均可);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失业证》原件,报名时交各区妇联,开班后由区妇联统一交培训机构报市人社局。

六、培训机构及课程时限:培训业务具体委托经认定的社会培训机构组织,每期培训课程不少于90课时(不含实践课),学员经考核合格可发给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并可申请相关创业扶持(贷款、工商、税务优惠等)。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积极组织。各区妇联要把组织开展培训行动,作为妇联组织积极帮助妇女创业就业的一项具体措施,为广大创业妇女办实事办好事,克服人手少、业务繁琐、工作量大等具体困难,积极组织、推荐符合培训条件的妇女参加“1+1群”创业培训,各区至少组织一期,培训人数为3050人。

2、整合资源、抓好落实。各区妇联在开展培训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与区人社局等部门的合作,充分整合人、财、物等各种资源,共同推进妇女“1+1群”培训活动的开展,把培训工作落实好,有力支持妇女创业就业。

3、培训的经费补贴:经培训取得初级资格证书的补贴200/人,补贴经费从市妇女创业资金列支。

请各区于2011731日前将培训人员汇总表报市妇联权益部。培训报名表由培训机构开班后指导填写。

联系人:叶鸣芳,联系电话:2113363,电子邮箱:fulianquanyi@163.com

附件:1、厦门市城乡妇女“1+1群”创业培训报名表

          2、厦门市城乡妇女“1+1群”创业培训汇总表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相关文件: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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