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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意见
发布时间:2010-02-04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部委办(局)妇委会(女工委)、各妇联直属单位、各巾帼文明岗:

    志愿服务是现代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是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有效途径。巾帼、家庭志愿者队伍是新形势下妇女组织的有效延伸和妇女干部队伍的必要补充,是提高妇女工作覆盖面、妇女工作实现群众化、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是妇女群众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有力载体。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决策部署以及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巾帼、家庭志愿者重要作用,在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权益、满足妇女文化生活需求、扶助贫困妇女等新领域提供有效服务,进一步推进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现就2010年我市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深入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的部署要求,立足于密切联系群众、有效服务群众,明确思路、把握方向,找准定位、搭建平台,整合资源、扎实推进,以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独特优势和作用促进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为厦门精神文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目标:

    立足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实际,立足全社会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现状,立足全市妇女儿童和家庭的迫切需求,进一步明确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发展思路和目标,发展壮大各类特色巾帼、家庭志愿者队伍;建立健全巾帼、家庭志愿服务的管理制度,着力打造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品牌。以弘扬社会志愿精神,提高公民道德素质,促进形成团结互助、平等友爱、共同进步的社会氛围和人际关系为出发点,以广大妇女和家庭为主体,以服务家庭、邻里互助、相互关爱、共同发展为目标,充分发挥广大妇女和家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把握巾帼、家庭志愿服务便民性、便捷性和广泛性的特点,把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活动形式及任务:

         1、建立健全组织网络。要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层级健全、网络覆盖的优势,有效依托各行各业、各级妇女组织,以“唱响一个主题口号、建立一套规章制度、开展一系列特色服务、拥有一支骨干队伍、设立一个固定场所”为标准,有计划地创建一批巾帼、家庭志愿特色服务队,努力做到妇联基层组织建设到哪里,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就延伸到哪里。市妇联将建立心理咨询、法律援助、医疗保健、家庭教育、帮困助弱、文体宣传、科技培训、流动图书、政策宣传、环保绿化等十类特色巾帼、家庭志愿服务队伍,为长期开展的“娘家人三进三送”、“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大行动”、“大爱助孤”、“情感关爱”、“爱心妈妈”等品牌活动的开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资源保障。

          2、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要因地制宜地逐步规范完善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管理制度,对巾帼、家庭志愿者的招募、注册登记以及管理、培训、服务、激励等予以规范,做到每位注册巾帼、家庭志愿者都有一个注册号和一本服务手册。注册巾帼、家庭志愿者可登陆厦门志愿者联合网(进入“注册成为志愿者界面”,在加入一栏选择:巾帼志愿者)进行注册。市妇联将组织各类特色巾帼、家庭志愿服务队伍的队员率先注册,并逐步建立巾帼、家庭志愿者人才库,从队伍建设、业务培训、服务开展、运行管理等多个层面,加强对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考核评估。

         3、着力培养骨干。要坚持巾帼、家庭志愿者队伍的规模与质量并重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招募一些热心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拥有一技之长、掌握专业知识的人员,尤其要把女党员、女干部、优秀女企业家、“三八红旗手”、“五好文明家庭”、“巾帼文明岗”等先进个人、家庭和单位吸纳和充实到巾帼、家庭志愿者队伍中来,成为巾帼、家庭志愿服务的骨干。要积极探索对巾帼、家庭志愿者骨干的培训途径与方式,充分利用社区家庭文明指导中心、家长学校、鹭江讲坛、现代女性大讲堂等平台,有计划地分层、分类对巾帼、家庭志愿者骨干进行专门的相关知识技能培训,及时总结交流经验,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4、大力打造品牌。要在持续开展各类巾帼、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的基础上,打造巾帼、家庭志愿服务的特色品牌。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巾帼、家庭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意义和广大家庭成员在参与中得到的道德提升、解困受惠,及时选树和宣传在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妇联组织和巾帼、家庭志愿者先进典型,为在全社会深入推进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四、加强领导:

         1、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是社会志愿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挥妇女和家庭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功能、提升妇女和家庭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载体。各级妇联、巾帼文明岗要积极开展巾帼、家庭志愿者注册登记和管理工作,要充分认识新形势下深入推进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担负起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牵头抓总的责任,摆上重要位置、纳入整体工作,使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在社会志愿服务工作大局中充分体现独特优势,推动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实现新发展、取得新成绩,为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2、各级妇联组织要准确把握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在社会志愿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定位,要加强与党委政府特别是宣传、精神文明、民政、志愿者联合会等部门、单位的联系沟通,主动争取将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纳入辖区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志愿服务工作总体规划,统一安排、统一部署、统一落实。要加强巾帼、家庭志愿者之间的联谊和交流,增进互相激励,资源共享,携手共进,为志愿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3、各级妇联组织要建立各类特色巾帼、家庭志愿服务队伍,坚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优化品牌、彰显特色,努力使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突出本区特点、体现妇联优势、服务群众需求。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集中精力、凝聚资源、务求实效,使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有新的更大的作为。要及时发现、认真总结、大力宣传推广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新理念、新做法、新经验,不断提高巾帼、家庭志愿服务工作的水平。各单位有关工作开展和特色巾帼、家庭志愿服务队伍的建立情况请及时报送市妇联宣传部。联系电话:2033990,2033991。电子邮址:xmflxcb@163.com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二O一O年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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