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相关妇女组织:
现将市妇联2012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附件:1.厦门市妇联2012年工作要点
2.厦门市妇联2012年度工作安排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二O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附件1
厦门市妇联2012年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妇女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周年贺信重要指示和贺国强同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认真落实全国妇联十届五次执委会、第五次全国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和全省第五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市妇女十五大的任务部署,牢牢把握战略机遇,主动融入、准确站位,积极发挥优势服务厦门市深化两岸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努力谱写厦门妇女工作新的辉煌篇章,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把握战略机遇,认真贯彻落实《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实验总体方案》
在庆祝特区建设30周年之际,中央批准《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这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全党全国大局做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支持经济特区进一步深化开发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是在新的发展起点上赋予厦门的重大战略使命,是厦门经济特区再创新辉煌的重要历史机遇。这是厦门集于一体的涉及领域最广、政策措施最多、改革力度最大的综合改革方案。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广大妇女群众一定要以最坚定的决心、最火热的激情、最有力的措施,全面参与实施综合改革方案,全力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
市妇联将把《总体方案》作为妇女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聘请专家学者、具体工作人员来讲政策、谈经验,组织妇联执委、妇女代表、妇女干部进行全方位的专题学习培训,通过大学习、大讨论、大实践等形式不断增强服务厦门市深化两岸综合配套改革试验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妇联组织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全市广大妇女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落实《总体方案》提出的各项任务上来,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贯彻实施上来,引导发动全市广大妇女在各行各业的本职岗位上积极投身综合配套改革试验。
(二)以更大力度加强对妇女的思想引领,进一步筑牢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
以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核心,创新途径和载体,引领广大妇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以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重点,组织开展“优秀成功女性进高校”、“优秀进城务工女性事迹进企业”、“先进妇女事迹进机关、进社区”活动,引导女大学生、来厦务工女性、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等女性群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以家庭文化建设为切入点,探索在家庭中开展道德建设的新思路新方法,持续开展“平安家庭”、“学习型家庭”、“廉政文化进家庭”等和谐家庭创建活动,评选表彰100户市级“文明家庭”。今年将在全市开展“争当幸福家庭,孝敬老人好儿媳、好女儿”活动,启动第四届“十大杰出母亲”推选评议工作。深入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系列活动,面向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家属开展争当“勤廉贤内助”活动,推荐和宣传一批在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中勤政廉政建功立业的贤内助先进典型。做好做响巾帼志愿服务品牌,在广大妇女和家庭中大力传播巾帼志愿服务精神和文化,充实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巾帼志愿者与港澳台义工、志愿者的交流交往。
深入推进家庭教育工作,制定《厦门市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继续开展“百场家庭教育讲座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发挥社区家长学校、网上家长学校等指导服务阵地的作用,面向广大家长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以生动活泼、寓教于乐的形式,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大力开展妇女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和文化活动。深入贯彻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在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中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充分展示广大妇女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的良好精神风貌,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营造喜庆热烈、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积极推进体现时代特色的家庭文化、社区文化、广场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我健康、我快乐、我幸福”百队万名妇女广场舞展演活动。顺应广大妇女对精神文化的新期待,争取党委政府以及社会各方面的支持,推动完善面向广大妇女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提高我市妇女群众的文化生活水平。
积极培育和宣传妇女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培育和表彰一批城乡妇女“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典型,大力宣传各行各业优秀女性开拓进取、攻坚克难、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和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贡献,引领妇女学先进、比先进、当先进。创新妇联新闻宣传工作的手段方法和机制,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的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尊重妇女、重视妇女事业、支持妇女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以更大力度激励妇女为特区建设建功立业,进一步促进城乡妇女全面发展
以“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为主题,继续深化“学习厦航,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创先争优活动,着力打造优质服务品牌,规范“巾帼文明岗”管理,培树一批岗位明星、技能标兵和优秀典型,激励广大职业女性立足岗位,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多作贡献。开展“巾帼文明岗”大学习、大交流活动,组织“巾帼文明岗”赴先进地市学习交流,提高创岗水平,新创100个市级“巾帼文明岗”。深入开展“巾帼文明岗”与农村妇代会结对帮扶活动,推动城乡妇女协调发展。
主动参与创新型城市建设,深入开展以送政策、送岗位、送技能、送服务为重点的“春风送岗”妇女创业就业扶持行动。继续加大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工作推进力度,促进妇女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健康发展,及时研究解决担保基金筹措、财政贴息垫付、降低反担保条件等重点难点问题,加强政策宣传、创新担保模式,逐步扩大信贷规模和受益面,扶持更多城乡妇女创业就业。积极开展妇女就业创业培训,全年培训6000名妇女。积极探索“资金+技能培训+创业项目”的运作模式,强化项目推介、信息引导、技术指导、产业链接等服务,力争完成600人次以上的“1+1群”创业培训。顺应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趋势,鼓励农村妇女因地制宜地发展生态农业、循环农业和休闲旅游等新型农业,支持和推动广大妇女参与经济合作组织,加强对“巾帼农家乐”、巾帼家政培训示范基地、女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的指导。
积极参与家庭服务业发展,加强对家庭服务业协会的指导,争取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的政策资源,把家政服务作为扶持妇女创业和带动妇女就业的重点领域,做大做强巾帼家政服务品牌,推动相关部门出台家庭服务业行业规范和服务等级标准。
(四)以更大力度参与社会管理与创新,进一步促进妇女儿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大力推动和实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召开全市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全面总结过去10年我市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成就与经验,评选表彰一批实施“两纲”先进集体和个人。广泛开展新“两纲”的教育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新“两纲”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认真履行妇儿工委成员单位和办公室的职责,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及时设置“两纲”指标体系,制定责任分解,确保“两纲”目标逐年、逐级、逐层落实。围绕妇女儿童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的重视支持,主动协调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力量,出台更多惠及妇女儿童的实事项目。
进一步加强维权工作机制建设,切实保障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制定实施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抓住“三八”节、“12·4”法制宣传等契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开设“以案说法”专栏、开展“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妇女维权周等活动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维权实践。加大信访工作力度,规范领导接访、窗口接访、带案下访、诉调对接等制度,积极探索和推广妇女信访代理制度,充分发挥信访接待窗口、“12338”维权咨询热线、妇女之家等工作平台和阵地的作用,就近就便为妇女提供维权服务,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感情融洽在基层、把和谐建立在基层。
进一步提高基层妇女参政水平,抓住今年村级组织换届契机,全面推行女委员“专职专选”工作,力争实现女性进村两委“二个确保、二个提高”的目标任务,即确保村委会成员中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确保100%妇代会主任进村两委;提高妇女群众参选率、提高女村支书和村主任当选率。
倾心关注和解决妇女儿童民生问题,继续落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配合卫生部门积极落实低保妇女健康检查等妇幼公共卫生实事项目,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解决好城乡低保妇女“两癌”后续治疗和重病医疗救助问题,积极探索政府资助、妇联帮助、慈善扶助、市场救助相结合的贫困妇女儿童救治模式。发挥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的作用,利用“三八”、“六一”、母亲节等契机,继续开展贫困母亲救助、特困女大学生助学、“春蕾计划”、关爱留守流动妇女儿童、帮扶失地失海妇女、救助帮扶贫困老龄妇女和病残妇女儿童及孤儿等公益活动,更好地运用社会和公共资源服务困难妇女儿童等群体。
(五)以更大力度开创妇女交流合作新局面,进一步推动两岸民间大交流大发展
根据《总体方案》中提出“通过促进两岸产业深度对接,形成两岸经贸合作最紧密区域;通过推动文化、卫生、体育等全方位交流,形成两岸文化交流最活跃平台;通过完善两岸直接“三通”基础条件,形成两岸直接往来最便捷通道;通过完善新型高效的社会管理和优化法制环境,形成两岸同胞融合最温馨家园”的目标要求,市妇联将以妇女社团、知名女性、少年儿童、家庭为重点对象,主动加强与台湾各界民众、基层妇女群众团体之间的交流往来,推动两岸妇女在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多领域、广渠道的合作交流。主动加强与台中、金门等地民间妇女组织的常态交流合作,继续完善与台中市妇女会的交流合作关系,力争与金门县妇女会签订交流合作协议,深化与台湾基层妇女团体的互动交流。继续配合做好第四届海峡论坛相关工作,承办第四届海峡妇女论坛,组团参加第四届海峡巾帼健身大赛。继续发挥“两岸三地妇女相关议题研讨会”、“厦金亲子夏令营”、两岸家庭结对联谊等活动效应,积极为两岸女企业家参与经济交流合作搭建平台,入岛开展性别预算、公益志愿服务、女企业家沙龙等各类专题交流活动,搭建两岸妇女常来常往、心手相牵、长存友谊的幸福桥梁。
(六)以更大力度推进抓基层打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妇联自身组织建设
坚持党建带妇建,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地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深入调查了解“两新”组织中妇女组织的建设情况,摸清底数、总结经验,着力推进“两新”组织中的妇女组织建设,全面夯实基层组织网络。在巩固发展农村、社区“妇女之家”的基础上,推动在妇女集中的行业、部门、工业园区、商务楼宇、专业市场等领域建设“妇女之家”,使“妇女之家”深深扎根在基层和妇女群众之中,努力做到妇女有需求的时候就能在身边找到“妇女之家”。加强基层妇女组织建设指导力度,以“妇女之家”示范创建为抓手,不断提升“妇女之家”建设水平,“三八”节期间将评树100个“先进妇女之家”,2012年底力争“先进妇女之家”覆盖面达到30%。
继续深化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引导广大妇联干部立足本职,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引导妇联干部坚持重心下移,把力量沉到基层、把心思用到基层,加强与妇女群众的直接联系,把握妇女群众的迫切需求,增进与妇女群众的深厚感情,扎实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把党和政府对妇女儿童的真情关怀送到千家万户。加强妇联执委和妇联干部的学习培训,依托全国妇联中华女子学院举办妇联执委和高层女性研修班以及妇联干部读书班。认真落实定期开展妇女需求调研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妇联执委、妇女代表等骨干作用,建立妇女民情调查员、信息员队伍,了解掌握妇女的思想状况和普遍需求,及时向党委和政府反映,推动解决实际问题。依托妇女理论研究基地,发挥专家学者作用,大力加强妇女问题的理论研究。
附件2
厦门市妇联2012年度工作安排
一月:
1、开展“温暖之家,情系妇女”系列活动(全会)
2、人民警察好家庭评选表彰(宣传部)
3、“四下乡”系列活动(宣传部)
4、第九届“十佳来厦女员工”参选人考核(权益部)
5、军嫂创业座谈暨“迎新春”书画展(宣传部)
6、推荐全国创先争优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组联部)
二月:
1、推荐评选第二批厦门市“示范妇女之家”、首批福建省“先进妇女之家示范点”(组联部)
2、城乡妇女“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评选(宣传部)
3、新闻媒体工作通气会(宣传部、妇儿工委办)
4、第九届“十佳来厦务工女性”票决(权益部)
5、调整农村妇女“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权益部)
6、制定《厦门市家庭教育“十二五”规划》(儿童部)
7、开展“爱心妈妈”与留守流动儿童结对活动(儿童部)
8、制定下发“第十二届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方案(机关党总支)
9、召开全市第四次妇女儿童工作会议(妇儿工委办)
10、提前部署村级组织换届工作(组联部)
11、在“巾帼文明岗”、“妇女之家”挂牌设立心理咨询中心(宣传部)
三月:
1、举办“三八”节102周年纪念表彰大会暨百队万名妇女广场健身舞展演(全会)
2、召开巾帼群英座谈会(组联部)
3、“温暖你我她,维权服务进万家”维权周及“两纲”宣传活动(权益部)
4、开展女领导联谊活动(组联部)
5、完成《妇联系统年度统计报表》填报工作(办公室)
6、组织“巾帼文明岗”开展“学厦航东北行”活动(宣传部)
7、配套改革试验方案的学习贯彻(机关党总支)
8、召开厦门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全委会议(妇儿工委办)
9、新“两纲”培训、责任分解(妇儿工委办)
10、启动妇联系统“六五”普法规划(权益部)
11、组织实施“诉调对接”现场会(权益部)
12、推荐全国“五好文明家庭”(宣传部)
13、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宣传部)
14、开展“春风送岗”妇女创业就业帮扶活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四月:
1、信息工作会议及信息员学习培训(办公室)
2、新“两纲”培训(妇儿工委办)
3、对口签订新一轮“岗村结对”(宣传部)
4、开展村级组织换届女委员“专职专选”前期工作现场会(组联部)
5、启动性别预算考察调研(妇儿工委办、组联部)
6、召开农村妇女“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权益部)
7、开展城乡妇女“1+1群”创业培训(权益部)
五月:
1、推荐评选省级“五好文明家庭”、市级“文明家庭”(宣传部)
2、开展母亲节慰问(权益部)
3、“优秀女性事迹进高校”暨女大学生创业项目推介会(宣传部)
4、开展“廉政文化进家庭、进农村”活动(宣传部、组联部)
5、新“两纲”立体宣传(妇儿工委办)
6、发放第十四批农村妇女“创业资金”小额贷款(权益部)
7、召开“平安家庭”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工作会议(权益部)
8、召开党派、团体妇委会负责人联席会议(组联部)
9、海峡妇女论坛筹备工作(组联部、办公室)
六月:
1、开展“六一”节系列活动(儿童部、办公室、妇儿工委办)
2、配合第四届海峡妇女论坛承办工作(全会)
3、组队参加第四届海峡巾帼健身大赛(宣传部)
4、组织女企业家参加“6·18”活动(组联部)
5、举办幼儿园家长故事会成果展示(儿童部)
6、迎“七一”活动(机关党总支)
7、2011年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监测统计工作(妇儿工委办)
8、开展“6·26”禁毒宣传(权益部)
9、赴台开展女企业家沙龙活动(组联部)
七月:
1、召开“巾帼建功”活动小组工作推进会(宣传部)
2、启动第四届十大杰出母亲推选评议工作(宣传部)
3、召开市妇联第十五届执委二次会议(办公室)
4、开展红色之旅革命传统学习教育活动(机关党总支)
5、举办留守流动儿童夏令营(儿童部)
6、召开两纲终期评估专家组会议(妇儿工委办)
7、召开农村妇女小额信贷座谈会(权益部)
8、组织双学双比、维权、平安家庭工作学习考察(权益部)
9、举办执委和女干部研修班(组联部)
八月:
1、启动新一轮市级“巾帼文明岗”申报推荐评选工作(宣传部)
2、举办妇联干部读书班(组联部)
3、开展军嫂创业培训工作(宣传部)
4、慰问双拥共建单位(机关党总支)
5、两纲联络员、统计员学习考察(妇儿工委办)
6、推进城镇妇女小额信贷工作的落实(权益部)
7、“巾帼文明岗”学习交流培训(宣传部)
九月:
1、召开第六届家庭教育研究会会员大会(儿童部)
2、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工作调研(儿童部)
3、开展各界妇女中秋联谊活动(组联部)
4、开展女知联联谊活动、敬老节慰问活动(组联部)
5、2013年度经费预算(办公室)
6、“十八大”专题活动(机关党总支)
7、两纲重点项目实施情况走访(妇儿工委办)
8、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沙龙活动(权益部)
9、配合开展企业女职工健康达标检查(权益部)
十月:
1、开展两岸志愿者交流考察活动(宣传部)
2、组织家庭教育工作者培训考察(儿童部)
3、开展“粉红行动”(妇儿工委)
4、推动市人大对《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定》进行执法检查(权益部)
5、“勤廉贤内助”座谈会(组联部)
十一月:
1、妇联基层组织创先争优暨“先进妇女之家”推进交流会(组联部)
2、年度工作调研(办公室)
3、两纲重难点指标攻坚(妇儿工委办)
4、妇女人才理论研究会换届(组联部)
5、开展万名巾帼志愿者大行动(宣传部)
十二月:
1、召开市妇联第十五届三次执委会(办公室)
2、评选妇女工作创新奖(办公室)
3、开展“12·4”法制宣传日活动(权益部)
4、2013年妇联系统报刊征订工作(宣传部)
5、2012年财政决算(办公室)
6、开展反家暴宣传(权益部)
7、开展征兵宣传活动(宣传部)
年度工作:
1、开展“娘家人三进三送”活动(组联部、妇儿工委)
2、加强与人大女代表、政协女委员及各党派团体联系(组联部)
3、拓展妇联基层组织建设领域(组联部)
4、开展两岸妇女交流工作(组联部)
5、机关干部人事工作、年度考核、老干部服务工作(组联部)
6、做好国内外妇女组织来厦接待工作(办公室、组联部)
7、协调安排办公会、主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8、综合文字、网站维护和年度信息报送工作(办公室)
9、档案规范管理、保密工作(办公室)
10、财务、机关内务管理工作(办公室)
11、信访接待、妇联调委会相关工作(权益部)
12、农村妇女创业资金小额贷款(权益部)
13、全会重要活动新闻宣传(宣传部)
14、组织各级“巾帼文明岗”开展岗村结对活动(宣传部)
15、开展各类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宣传部)
16、“春蕾计划”结对助学(儿童部)
17、百场家教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机关活动(儿童部)
18、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及机关党建工作(机关党总支)
19、开展妇科、乳腺疾病普查、两癌救助工作(妇儿工委办)
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相关文件: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25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