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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妇联相关惠民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2-03-06

农村妇女创业发展专项资金

1.小额贴息贷款

扶持对象为:持有本市户籍证明和身份证,年龄在50周岁以下(含),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其他经济违法行为的农村妇女、村改居后仍以农业为主要经济收入的妇女。

申请途径、额度和时限:符合条件的妇女于每年430日、1031向村妇代会或社区妇联提出申请,填写农村妇女创业小额贴息贷款申请表,通过信贷调查后,经市妇联党组考核审批后委托市农信社发放。申请最高额度为8万元,时限为一年。利息支付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月底由市妇联拨付给市农信社。

2.一次性创业补助

对新建小项目、缺少资金、无资产抵押的困难农村妇女创业给予扶持,经过实地考察后,可给予一次性创业资金补助,一般补助2000元,用于购买创业设备设施。

申请途径:由本人向妇代会提出申请;由村妇代会、镇、区妇联审核;报市妇联权益部汇总,组织实地考察;报市妇联党组研究审批;根据市妇联党组决定,权益部制作下发公示表,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通知市农信社,并由补助对象所在地的妇女组织通知本人。

    3.农村妇女培训补助、奖励

完成农函大、农广校等学习的农村妇女持结、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经区妇联报市妇联审批后,当年底前市妇联以500/人的学费补贴标准,直接下发给各区代发;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就业培训的,由区妇联按原始签到表统一报市妇联审批后,当年年底前市妇联直接下发给各区代发。

 

 

厦门市创业小额担保贷款

 

1.扶持对象为:具有厦门市户籍、在劳动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厦门市生源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厦门市的复退役军人。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根据《关于做好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劳社文【200514号规定认定。

2.个人申请流程、额度和期限:小额担保贷款申请人向常住户口所在地街道(镇)劳动保障所索取或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自行下载《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填写个人基本资料,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提出申请,街(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审核,并通过信贷调查后发放。最高额度为1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利息支付由市财政按季度拨付给经办银行。

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网站自行下载并填写《劳动密集型小额担保贷款申请表》,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递交书面申请(需要提供新招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劳动合同、失业证。100人以下30%,以下15%),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条件审核,并通过信贷调查后发放。最高额度为100万元,期限最长为2年。利息支付由市财政按季度拨付给经办银行。妇联帮助推荐给劳动部门。

三、联系电话:市妇联权益部,2113363

 

 

厦门市十佳(优秀)来厦女员工评选活动

 

厦门市“十佳(优秀)来厦女员工”评选活动,是由市妇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总工会、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厦门晚报社等单位联合开展的一项关爱农民工评优活动。该项活动自1993年开始,每两年评选一届,已连续开展了九届,评选出了211名“十佳(优秀)来厦女员工”,奖励了130名十佳来厦女员工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厦门市户口。

一、参选条件

1.非厦门市常住户口,持有暂住证,在本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签订劳动合同并缴交社会保险费;

2.学历:高中(含中专、职业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21周岁至40周岁。

4.政治、业务素质高。

二、参选办法

采取组织推荐与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1.组织推荐: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10人以上联名推荐均可。

2.个人自荐:本着重在参与的原则,符合条件的来厦女员工都可以报名自荐。

3.联系方式:市妇联权益部,电话:21133632033982

 

 

市妇联春蕾计划申请办法

 

“春蕾计划”是在全国妇联领导下,1989年由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发起并组织实施的,以辅助国家推行九年义务教育、救助失学、辍学女童重返校园的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市妇联积极响应全国、省妇联的号召,在全市广泛开展了以资助贫困女童上学为目的的“春蕾计划”活动。于1994年在同安兴建2所春蕾小学,开启了我市“春蕾计划”工作。我会依托厦门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开展“春蕾”助学公益活动,发动爱心企业及个人参与助学行动,截止目前,共募集资金1500万元,资助儿童16000人次。

1.资助对象:我市家庭贫困的幼儿园、中小学、大学的女学生。

2.资助申请办法:通过基层妇联向市妇联申请,填写《厦门市妇女儿童少年基金会特困学生登记表》,经厦门市妇女儿童少年基金会审核批准后发放,助学金发放时间一般为每年的8月份。发放标准为小学每年600元,中学(含中专、职高)每年800元,大专、大学每年1500元。

3.联系电话:市妇联儿童部,2033987

 

 

“两癌”救助申请

 

为保护妇女身心健康,2010年起,市妇儿工委办、市红十字会、市卫生局联合开展为全市贫困宫颈癌、乳腺癌患者进行根治手术提供救助的活动,为患有“两癌”需手术的妇女提供每人一万元的救助,两年来共发放救助金62万元。

1.救助对象:市民政局确认的低保户、在厦务工三年以上收入标准适用参照厦门市同地区“低保”标准以下及全市低保边缘户中患有“两癌”需手术的妇女。

2.申请方式:请符合条件的妇女向各区妇联领取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病理诊断、贫困证明、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治疗发票原件复印件,经过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救助。

3.联系电话:市妇儿工委办,2040330

 

 

 

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免费优惠政策

一、心理咨询中心免费热线、面谈咨询

市妇联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心理咨询中心于20013月成立,始终秉承“关爱生命、呵护心灵、以人为本、精诚服务”的理念,积极参与各类公益活动。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目前拥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20余人,热线接听员50多人,是厦门市最早成立的、师资实力较强的心理咨询机构之一。十一年来,中心免费接听热线16000余条,接待受助者2000多人,并在厦门特殊教育学校、同心儿童院、厦门航空公司和康乐等十几个社区设立“心理辅导站”,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1、免费心理咨询热线5329110,时间:9002100

2、每周六为免费咨询日,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需提前预约;

3、特困生或特困家庭持政府出具的特困证明(如:民政局出具的特困证明或低保户证)可免费咨询,需提前预约;

4、每年4月至6月中高考期间,考生可持相关证件享受免费咨询,需提前预约。

二、免费家政员、月嫂、军嫂培训

1、根据厦贸发内贸(2009528号文“关于做好家政服务工程工作的通知”,市妇儿中心作为厦门市“家政服务工程”的承办培训机构之一,自09年以来,开展免费培训40期,培训家政员、月嫂2000多人。根据规定,16周岁至50周岁女性人员均可免费参加“家政服务工程培训班”,其中,参加月嫂培训班者需持有初中毕业证。每期培训时间11-14天,学员考试合格颁发由厦门市商务局、财政局、总工会监制的“家政服务工程”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2、市妇联、市民政局主办,市妇儿中心承办,自2010年起,已连续两年举办军嫂“职业技能”(会计)免费培训班,培训学员约150人,培训时间在每年8-10月,驻厦随军家属均可报名参加。

3、联系电话:5329552,5329551

三、免费儿童校外培训

妇儿中心长期举办儿童校外培训,一年分春暑秋三期,培训科目涵盖艺术、英语、文化、运动等十六大类。特困生持有社区的特困证明或低保户证,并经市妇联批准,可免费到妇儿中心参加校外补习培训。

联系电话:5329510

四、免费公益讲座

妇儿中心每周六上午举办免费“公益讲座”,涵盖家庭教育、健康保健、婚姻指导、家庭理财等热门课题,是“厦门市鹭江讲坛”、“厦门市现代女性大讲堂”的讲座点,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联系电话:5323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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