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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省级巾帼文明岗、标兵岗和标兵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6

厦妇〔201278

 

 

 

厦门市妇联关于推选福建省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标兵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的热情与活力,引领广大妇女为加快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作出新贡献,省妇联决定在2013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期间,评选表彰一批省级巾帼文明岗、巾帼文明标兵岗和巾帼建功标兵。现将评选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及名额

根据省妇联评选表彰通知,分配给我市的名额为:福建省巾帼文明岗25个,福建省巾帼文明标兵岗1个,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7名。

二、评选范围

(一)福建省巾帼文明岗

党政机关、部队、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中以女性为主体的处、科、室;行业单位的女性班组、岗台、车间、生产线等;新经济组织中以妇女为主体的经营商户(店)等。

(二)福建省巾帼文明标兵岗

在已获得省级巾帼文明岗中评选。

(三)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

积极参加“巾帼创新业,建功十二五”活动,为推动行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业优秀女性;新经济、新科技领域中业绩突出的高知识、高技能女性人才。

三、评选条件

(一)福建省巾帼文明岗

1.领导重视。把创建活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结合,纳入本单位、本系统文明建设规划,有专人负责或分管,重视女性发展,培养女性人才,定期指导和检查,有明确规范的管理办法,为创建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2.立足创建。坚持科学发展,有明确的争创计划、目标和服务承诺,细化创建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有社会责任意识,积极践行文明岗“三进”活动(进行业、进社区、进乡村),在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成绩突出。

3.优质服务。岗位成员围绕“服务创一流、巾帼展风采”主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参与创先争优活动,对活动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政治素质高,诚实守信、爱岗敬业、为民服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素养和职业技能,注重团队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4.示范性强。严格遵守《福建省巾帼文明岗管理办法》,岗位成员中女性占50%以上,争创岗位领导班子中至少有一名是女性。在本行业或系统具有先进性、示范性和导向性。原则上应已获得市级巾帼文明岗或省级以上行业(系统)荣誉称号。

(二)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

1.政治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妇女观,职业道德高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

2.示范带动。发扬“四有”、“四自”精神,对“巾帼建功”活动意义有深刻的理解和认识,工作成绩突出,群众威信高,在本单位、系统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示范性。

3.业绩突出。在本职工作岗位刻苦钻研,熟练掌握本岗位职业技能,爱岗敬业,在提高自身素质上创先进,在服务社会上争优秀,在本单位、本系统业绩显著。

4.作风优良。具有先进的性别理念,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文明的服务礼仪,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突出贡献。原则上应已获得市级或行业系统荣誉称号。

(三)福建省巾帼文明标兵岗

已获得省级巾帼文明岗称号,事迹特别突出,成绩特别显著,更具典型性、示范性和先进性。

四、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推荐采取自下而上、公开透明、逐级申报的推荐方式,严格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进行推荐。参评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表,主要事迹一栏要事迹突出,文字简练,不超过1000字。

(二)申报要求。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对推荐材料进行逐一审核,要将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情况和监督电话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材料报送。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各相关成员单位要对申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提出意见,并于20121228日前,将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送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厦门市妇联宣传部 黄炜

    话:0592-2033990

    箱:xmflxcb@163.com

    址:厦门市思明区百家村路45

 

附件:1福建省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福建省巾帼文明岗推荐表

3福建省巾帼文明标兵岗推荐表

4福建省巾帼建功标兵推荐表

 

 

 

厦门市妇联            厦门市“巾帼建功”活动领导小组

20121224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4印发

 

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相关文件: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4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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