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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3周年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26

厦妇[[2012]79

 

厦门市妇联关于纪念

 

 “三八”国际妇女节103周年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有关妇女组织:

为隆重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以实际行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更好地引导妇女思想、鼓舞妇女斗志、凝聚妇女力量,团结动员全市广大妇女姐妹在更高起点上为全力推进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市妇联拟在2013年“三八”节期间举办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系列活动。现将有关活动初步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1、“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纪念表彰大会

时间:37(星期四)上午(初定)

地点:待定

2、“低碳生活、生态文明、妇女先行”万名妇女健步行活动

时间:33日上午(初定)

地点:待定

3、女领导干部、执委联谊活动

时间:“三八”节前后

地点:待定

4、妇女维权月活动

时间:“三八”节前后

地点:各区、相关社区

5、春风送岗大行动

时间:“三八”节前后

联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组织一批企业参加,举办2013年春风送岗妇女就业招聘会”,提供女性岗位,为促进妇女再就业提供平台。

6、学雷锋巾帼志愿大行动

时间:“三八”节前后

组织市、区妇联学雷锋巾帼志愿支队、大队开展志愿国活动,启动2013年巾帼志愿者活动序幕。

7、妇女干部回娘家活动

时间:“三八”节前后

地点:待定

8、女干部气排球联谊推广活动

时间:“三八”节前后

地点:待定

六、具体要求:

1、突出主题,务求实效。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相关妇女组织要把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系列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和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促进妇女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摆上重要日程。充分利用“妇女之家”等活动阵地,结合实际、精心策划、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富有特色、寓教于乐、形式多样的纪念活动和妇女群众文化活动,要特别注重组织来厦务工女性参加“三八”节各项活动。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围绕十八大提出的“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反映群众呼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重要论述,抓住“三八”节的有利时机,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种宣传载体,组织有深度的系列宣传报道,进一步宣传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宣传妇女事业成就和妇女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和社会文化氛围。

3、求真务实,服务群众。要把开展纪念活动与切实为妇女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在“三八”节期间开展各种送温暖、献爱心、促发展、创和谐的活动,让广大妇女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妇联组织的关怀。

请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及时将“三八”节活动计划报市妇联办公室,以便统一汇总。联系人:季丽娟,电话:20339922033887传真:2981390,电子邮箱:xmflbgs@163.com

附件:“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宣传口号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二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        2012年12月25印发    

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相关文件: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4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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