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三.八”节103周年暨表彰会会议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1

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市妇联决定31召开厦门市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暨表彰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1(星期五)上午900--1000845完成入场)

二、会议地点:

厦门人民会堂负一楼多功能厅

三、主要议程:

1、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致辞;

2、颁奖表彰;

3、先进典型发言;

4、市委领导讲话。

四、参加对象:

1、市委领导;各区、市直各大系统、市总工会、团市委领导;

2、受表彰人员代表;

3、在厦全国、省妇联执委;市妇联执委;各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各街(镇、场)妇联主席;各界妇女代表;市妇联机关离退休干部;

五、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与会人员参会,确保所属人员准时到会。参会回执请于226下班前反馈至市妇联办公室(回执及通知参会对象的分工及人员安排见附件)

2、所有受表彰人员请于8:30前报到,并就坐指定区域;

3、其余与会同志8:45前入场完毕,按座位安排示意图标示的区域从前至后坐满为准。

4、请遵守会场秩序,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中途退席。

5、所有受表彰对象,除上台领奖的代表外,其他的以区和系统为单位会后统一领取奖状、奖牌。

 

附件:参会对象的通知及人员安排分工

 

(联系人:王卫花、季丽娟,电话:2033992,1380600253815880214010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3221

 

 

参 会 回 执

参会名单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备注(是否受表彰人员)

 

 

 

 

 

(传真:0592-2981390

 

附件

落实参会对象的分工及人员安排

 

一、市委领导;各区、市直各大系统、市总工会、团市委领导(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通知落实)

二、在厦全国、省妇联执委;市妇联执委;市妇联机关离退休干部;(由市妇联组联部负责通知落实)

二、思明区与会代表(请思明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受表彰对象代表;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③妇女代表30人。

三、湖里区与会代表(请湖里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受表彰对象代表;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③妇女代表30人。

四、集美区与会代表(请集美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受表彰对象代表;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五、海沧区与会代表(请海沧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受表彰对象代表;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六、同安区与会代表(请同安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受表彰对象代表;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七、翔安区与会代表(请翔安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受表彰对象代表;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八、市直机关与会代表(请市直机关妇工委负责通知落实)

受表彰对象代表;各妇委会负责人及巾帼文明岗代表30人。

九、其他受表彰对象代表(请市妇联各相关部门通知落实)

十、新闻媒体(由市妇联宣传部负责通知落实)

 


【收藏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