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市妇联决定3月1日召开厦门市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103周年暨表彰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3月1日(星期五)上午9:00--10:00(8:45完成入场)
二、会议地点:
厦门人民会堂负一楼多功能厅
三、主要议程:
1、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吴亚汝致辞;
2、颁奖表彰;
3、先进典型发言;
4、市委领导讲话。
四、参加对象:
1、市委领导;各区、市直各大系统、市总工会、团市委领导;
2、受表彰人员代表;
3、在厦全国、省妇联执委;市妇联执委;各区妇联主席、副主席、各街(镇、场)妇联主席;各界妇女代表;市妇联机关离退休干部;
五、注意事项:
1、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与会人员参会,确保所属人员准时到会。参会回执请于2月26日下班前反馈至市妇联办公室(回执及通知参会对象的分工及人员安排见附件)
2、所有受表彰人员请于8:30前报到,并就坐指定区域;
3、其余与会同志8:45前入场完毕,按座位安排示意图标示的区域从前至后坐满为准。
4、请遵守会场秩序,自觉将手机调至静音状态,不中途退席。
5、所有受表彰对象,除上台领奖的代表外,其他的以区和系统为单位会后统一领取奖状、奖牌。
附件:参会对象的通知及人员安排分工
(联系人:王卫花、季丽娟,电话:2033992,13806002538、15880214010)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2月21日
参 会 回 执
参会名单 |
单 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备注(是否受表彰人员) |
|
|
|
|
|
(传真:0592-2981390)
附件
落实参会对象的分工及人员安排
一、市委领导;各区、市直各大系统、市总工会、团市委领导(由市妇联办公室负责通知落实)
二、在厦全国、省妇联执委;市妇联执委;市妇联机关离退休干部;(由市妇联组联部负责通知落实)
二、思明区与会代表(请思明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①受表彰对象代表;②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③妇女代表30人。
三、湖里区与会代表(请湖里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①受表彰对象代表;②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③妇女代表30人。
四、集美区与会代表(请集美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①受表彰对象代表;②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五、海沧区与会代表(请海沧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①受表彰对象代表;②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六、同安区与会代表(请同安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①受表彰对象代表;②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七、翔安区与会代表(请翔安区妇联负责通知落实)
①受表彰对象代表;②各街(镇、场)妇联主席
八、市直机关与会代表(请市直机关妇工委负责通知落实)
①受表彰对象代表;②各妇委会负责人及巾帼文明岗代表30人。
九、其他受表彰对象代表(请市妇联各相关部门通知落实)
十、新闻媒体(由市妇联宣传部负责通知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