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妇〔2013〕23号
厦门市妇联关于在全市
开展“优秀爱心妈妈”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
近年来,我市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全市各级“三八”红旗手、“三八”红旗集体、“巾帼文明岗”、女党员、女干部、女教师,各级文明单位巾帼志愿者和社会各界热心女性踊跃报名争当“爱心妈妈”,通过各种形式为留守流动儿童、贫困儿童等困难群体提供帮助。
为大力宣扬“爱心妈妈”博爱无私、真情奉献的感人事迹,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作用,推动“爱心厦门”——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的广泛深入开展,为建设文明厦门、美丽厦门作贡献。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厦门市优秀“爱心妈妈”评选推荐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社会各界热心关爱留守流动儿童、贫困儿童等社会困难群体的女性。
二、评选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乐善好施,持之以恒。
((二)热心参与“春蕾计划”、“关爱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牵手行动’”等关爱未成年人志愿服务活动,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向社会展示良好的道德情操和精神风貌,事迹突出,在社会上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美誉度。
三、推荐名额分配
思明区5人、湖里区4人、集美区3人、海沧区3人、同安区4人、翔安区4人、市直机关3人、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4人,共30名。
四、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单位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精心组织、严格把关,力争把那些在工作和生活中扎扎实实、无私奉献的典型挖掘出来,确保评选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代表性。
((二)5月10日前请将《厦门市优秀“爱心妈妈”推荐登记表》及15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各一式3份报送市妇联儿童部,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市妇联将适时对评选出的优秀“爱心妈妈”予以奖励,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未尽事宜请与市妇联儿童部联系。
联系人:陈雯雅 林艳艳
联系电话:2033987/2033811
电子邮箱:xmfletb@sina.com、xmfletb@xm.gov.cn
附件:厦门市优秀“爱心妈妈”推荐登记表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4月8日
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
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5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