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文明办,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党派团体妇委会、各高校妇委会(女工委)、各相关妇女组织: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同全国妇联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精神,落实中央《关于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根据全国妇联、省妇联要求,市妇联、市文明办、厦门日报社决定,在全市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以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共同分享为宗旨,最大限度地吸引群众参与,广泛开展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活动,深入挖掘、宣传“最美家庭”感人事迹,大力弘扬符合传统美德、体现时代精神的家庭道德规范,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活动时间
2014年3月—5月
三、推荐范围及条件
我市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传承良好家风,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四、活动步骤
(一)活动启动。3月上旬,向各级妇女组织、文明办、新闻媒体发布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消息,吸引广大家庭参与。在厦门日报上开设“最美家庭大家谈”专栏,在厦门网设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官网,在东南网厦门市妇联新闻网开辟宣传专题,在“厦门妇女网”开设“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专栏,在市妇联官方微博@鹭岛姐姐设立“最美家庭”栏目,征集家训格言。
(二)寻找推荐。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互荐的方式进行。
1.组织推荐。通过城乡社区“妇女之家”开展寻找活动,在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的基础上,各系统、各单位择优向市妇联推荐5-30个候选家庭(分批次推荐),各区、市直机关推荐应不少于30个候选家庭。第一批推荐时间为2014年3月15日前,第二批3月25日前,第三批4月5日前,第四批4月15日前。在“最美家庭”的寻找推荐过程中要注意发现好母亲典型。
2.群众推荐。广大妇女和家庭可踊跃自荐和相互推荐。登陆“厦门妇女网”下载填写《厦门“最美家庭”评选推荐表》,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就近向所在街(镇)、区妇联申报。也可通过合作媒体进行自荐、相互推荐,经合作媒体初评后向市妇联申报。
(三)事迹展播。在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基础上,择优选取候选家庭,在合作媒体及厦门妇女网进行事迹展播,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最美家庭” 故事、“最美家庭” 家训、“最美家庭”风采。
(四)评议公示。市妇联通过层层择优,推选上报评委会,评委会将由活动主办单位人员及市民代表组成,评选办公室设在市妇联宣传部。经评委会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在合作媒体上公布名单。根据公示情况和评委会评审意见,推评出10户厦门市“最美家庭”、100户厦门市“五好文明家庭”、10名厦门市“好母亲”。
(五)表彰宣传。“5·15”国际家庭日期间,主办单位联合举办“最美家庭”表彰活动,并根据组织家庭参与活动情况,评选表彰最佳组织奖,在传统媒体、新媒体、城乡社区“妇女之家”等广泛宣传“最美家庭”、五好文明家庭、及好母亲事迹。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周密部署,精心策划,发动广大家庭参与到活动中,努力使寻找过程成为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推进家庭文明建设、参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过程。要结合本区本系统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阶段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要在广泛发动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最美家庭”遴选和推荐工作,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分批报送候选家庭,并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活动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要在“妇女之家”、“巾帼文明岗”实现宣传发动全覆盖,在社区、农村、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相对集中的工作场所广泛开设活动宣传栏、宣传平台,张贴和播出活动宣传画、宣传片、公益广告等,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择优选出本地“最美家庭”,在参与中接受教育、提升素养。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要及时报送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市妇联将开展全媒体的宣传,集中时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展播家庭故事、最美家庭照片、最美家庭视频,宣传家训格言等,多角度展示“最美家庭”在弘扬家庭美德、体现文明风尚、诠释幸福内涵等方面的突出事迹和感人精神,扩大活动影响力和感召力。
(三)及时报送材料。候选家庭要填报《厦门最美家庭评选推荐表》1份(A4纸),附800—1000字以内的事迹材料,送家庭生活照片1—2张(jpg格式,200kb以内),最后入围的家庭还需填报《入围厦门“最美家庭”评选征求意见表》,征求计生、综治意见,家庭主要成员是领导干部的,还需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是企业负责人的还需征求税务部门意见。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有生动事例,如有不实,一律取消参评资格。经评委会推评为厦门市“五好文明家庭”、厦门市“好母亲”者,将另行填写相关的审批表。各区、各系统、各单位要按照时间要求,按时分批次报送,并制作推荐名单汇总表,加盖公章后报市妇联宣传部,所有材料电子版同时发送至宣传部邮箱。各区、各系统活动于5月5日前将《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工作统计》(附件4)及活动小结报送到市妇联宣传部,将作为评选最佳组织奖的重要依据。
五、活动报名方式
(一)厦门市妇联
市妇联宣传部、厦门妇女网:小季、小胡,联系电话:2033990、2033991,邮箱:xmflxcb@xm.gov.cn
(二)合作媒体
厦门网:http://www.xmnn.cn/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官网
厦门日报报名热线:968820
附件:1.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委会名单
2. 厦门“最美家庭”评选推荐表
3.入围厦门“最美家庭”评选征求意见表
4.厦门“最美家庭”推荐情况汇总表
5.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工作统计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厦门日报社
2014年3月5日
附件1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委会名单
主 任:吴亚汝 市妇联主席
黄鹤麟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文明办主任
江曙曜 厦门日报社副总编辑
副主任:陈俊泳 市妇联副主席
林忠佺 市委文明办副主任
廖慧娟 厦门日报社采访中心副主任
委 员:谢立武 市妇联宣传部部长
雷清平 市委文明办综合处处长
陈镌娟 厦门日报社主任记者
高 捷 厦门网
胡艺芬 市妇联宣传部主任科员
市民代表若干名
活动办公室主任:谢立武(兼)
附件2
厦门“最美家庭”评选推荐表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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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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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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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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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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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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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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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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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
成员情况 |
(姓名、政治面貌、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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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家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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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家庭故事及主要
事迹 |
(可附后) |
村、
社区推
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区妇联、系统妇工委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评委会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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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入围厦门“最美家庭”评选征求意见表
奖励名称 |
厦门“最美家庭” |
家庭主要成员姓名、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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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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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生
部门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综治
部门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纪检
监察
机关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税务
部门
意见 |
签 章
年 月 日 |
说明 |
入围家庭均需征求计生、综治部门意见。家庭主要成员是领导干部的,还需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是企业负责人的还需征求税务部门意见。 |
附件4
厦门“最美家庭”推荐情况汇总表
推荐区(系统): ((公章)
附件5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工作统计
本次活动共设立宣传栏 个,电子屏幕宣传 个,发放宣传材料 份,报送新闻线索 条。
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家庭才艺表演等 场。共推荐家庭参评 户,群众自荐 户。群众对活动的知晓率 、活动参与率 。
报送区(系统): ((公章)
填报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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