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妇〔2014〕47号
厦门市妇联关于开展“节俭养德·巾帼在行
动”活动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工委(女工委)、各党派团体妇委会、各大专院校妇委会(女工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发挥妇女在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方面的独特作用”的指示,落实《厦门市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实施方案》,市妇联将开展以“四项行动七大活动”为内容的“节俭养德·巾帼在行动”活动。
一、家庭美德行动。将节俭养德全民节约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家庭美德建设,引领妇女群众弘扬中华民族节俭家风。
1.开展节俭美德传播活动。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制作投放家庭美德公益公告,广泛深入传播节俭美德、文明家风,潜移默化引领社会风尚。大力倡导中华传统家庭美德中的夫妻和睦、勤俭持家、尊老爱幼、邻里团结等行为规范,引导家庭注重传承优良家教、家训、家风,提升家庭文明程度。要面向广大妇女和家庭大力宣传节俭养德的楷模陈嘉庚事迹,深入挖掘、宣传陈嘉庚先生节俭持家、节俭办事业、节俭养廉的生动故事,宣扬陈嘉庚先生所体现出来的既符合中国传统道德行为准则又独具闽南特色文化的崇高精神和高贵品质;要大力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先进典型、示范单位和“节约节俭”的妙招和经验做法,推广海沧区海虹社区、兴旺社区等“社区跳蚤市场”,湖里区“垃圾分类积分兑换”,小鱼网“物尽其用”、“拼车”等节约节俭的好平台、好做法,倡导物尽其用、绿色出行的生活行为;宣传在生态文明建设、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取得显著成效的巾帼示范基地、女企业家、创业妇女,推广典型模式和先进技术,进一步形成对全社会的带动作用。在社区、农村、机关、企事业普遍设立善行义举榜行动中,首期重点以“节俭养德”为主题立榜。
2.融入寻找“最美家庭”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通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和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将节俭养德的理念纳入家庭教育、女性素质提升行动之中,充分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围绕“美”、突出“寻”、做到“实”,挖掘、选树一批勤俭节约“最美家庭”和“最美女性”,以生动活泼的方式组织群众议家庭节俭家风、讲家庭节俭故事、晒家庭节俭生活、秀家庭节俭风采、谈家庭节俭梦想,引导家庭成员了解节俭养德的意义,形成良好习惯,让家人认识到在为小家节约的同时也在尽社会人的责任与贡献,在全社会营造厉行节约、拒绝浪费的浓厚氛围。
二、节俭持家行动。妇女作为消费者、生产者、建设者、教育者,在弘扬传统美德、传续良好家风、倡导健康生活、建设幸福家园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要在广大妇女中开展节俭持家行动,促进节俭养德全民节约行动进家庭。
1.倡导绿色消费活动。大力提倡绿色家庭消费模式,自觉选购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和绿色照明产品;拒绝过度包装;开展“减少白色污染”活动,拎布袋子、菜蓝子;大力实施“家庭节能行动”,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养成随手关灯、拔插头,减少待机能耗。少用空调多开窗,合理使用家用电器,减少用电量;树立“爱水、护水、节水”理念,倡导循环用水;倡导勤俭节约、适度消费理念,开展“光盘行动”,反对食品浪费;积极开展低碳绿色出行活动,倡导并执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以内步行,3公里以内骑自行车,5公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引导群众以步行、骑车、乘公交等方式代替自驾机动车出行。
2.开展移风易俗美化家园活动。充分发挥村、社区“妇女之家”阵地作用,组织发动农村妇女移风易俗、勤以养德,倡导乡村婚丧等民俗活动新办、简办;倡导妇女从自身做起,做到家庭“三化”(净化、绿化、美化),“五无”(无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倒、污水乱流、禽畜乱跑),组织巾帼维洁队伍定期巡查乡村家园清洁情况,为建设巾帼美丽家园做贡献。
三、低碳家庭行动。在广大家庭成员中大力倡导节能环保生态新理念,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
1.开展“闲置物品共享”活动。依托社区开设的爱心集市、跳蚤市场、“闲置物品交流”区,鼓励儿童和青少年义卖、捐赠或交换闲置玩具、书籍、衣服等物品,所得善款物品捐给儿童福利院、爱心图书室等,推动资源循环利用。
2.开展节水节电活动。妇女群众要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树立“节水节电,人人有责”的意识,从节约每一粒米、每一滴水、每一度电、每一张纸做起,鼓励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在水源处设置明显的节约用水标识,杜绝“长流水”; 节约用电,使用高效照明产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合理使用空调,温度夏季不得低于26度,冬季不得高于20度。
3.开展低碳生活亲子活动。向家长及其子女大力宣传和倡导保护环境、低碳生活的理念;引导妇女群众尽量不使用或者少使用一次性生活用品,鼓励物品循环、多次利用;引导妇女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分类投放垃圾,推进垃圾分类回收利用工作。组织开展以生命安全、低碳生活等为主题的儿童及家庭体验活动。
四、督查反馈行动。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把“节俭养德·巾帼在行动”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作为家庭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制定具体措施,狠抓落实,抓出成效。要将“节俭养德·巾帼在行动”工作纳入“五好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的评选内容,形成节俭节约为荣、铺张浪费为耻的导向。各级妇联干部、三八红旗手和各级巾帼文明岗要作节俭养德的表率,积极参与“节俭养德巾帼在行动”,树立健康的生活方式和科学的消费观念。各级妇联组织要深入基层,及时反馈活动情况,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确保各项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各基层单位要整合资源开展活动,活动中要重视做好文字资料整理、图片资料收集等工作。
各区妇联、各系统妇工委、各党派团体妇委会、各大专院校妇委于9月5日前将贯彻本通知的具体措施报送到市妇联宣传部,活动的相关信息应及时向市妇联网站、东南网厦门妇女新闻网(网站投稿邮箱:xmwomen@163.com)报送。“节俭养德·巾帼在行动”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区妇联、各系统妇工委、各党派团体妇委会、各大专院校妇委9月25日前活动开展的阶段小结报送市妇联宣传部。市妇联将在适当时机举办“节俭养德·巾帼在行动”活动展示。
市妇联宣传部联系人:郑慧华
联系电话:2033991
市妇联宣传部邮箱:xmflxcb@163.com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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