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妇联: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从文化领域推进我市岛内外一体化建设进程,培养广大少年儿童多读书、读好书,全面提高少年儿童文化素养,福建省妇联、省儿童基金会、市妇联、市儿童少年基金会决定在部分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集中的村((居)或学校援建一批“春蕾爱心书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春蕾爱心书屋”援建项目是省妇联、省儿童基金会、市妇联、市儿童少年基金会组织开展的一项助学献爱心的社会公益工作,体现了热心公益的个人和团体心系教育、情系少年儿童的高尚品德。援建“春蕾爱心书屋”将有利于丰富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并使援建点成为未成年人课外阅读的重要场所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点阵地。
二、申报条件
1、春蕾小学、农村留守流动儿童集中的村((居)或学校;
2、有一定面积可供未成年人课外学习、阅读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
3、有相应的工作制度、学习制度、教育管理制度和活动制度等。
4、有专人管理,每季度上报一次图书借阅情况及利用图书开展活动的情况。
三、时间安排
1、调查摸底 ((2010年4月16日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须如实填写《“春蕾爱心书屋”援建申报表》一式4份(详见附件), 区妇联实地察看并签署意见后,由市妇联从中择优推荐3-4个上报省妇联儿童工作部,其余将由我市援建。各区妇联推荐数量为:同安区3个、翔安区3个、思明区2个、湖里区2个、集美区2个、海沧区2个。
2、审查复核 ((2010年4月30日前)。省、市妇联将组织人员对各地提出的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抽查,并结合申报单位受益人口确认援建点名单。
3、图书配送 ((2010年5月25日前)。为每个“春蕾爱心书屋”援建点配送一定数量的图书,并视情配备书架。
四、建设原则
1、坚持服务少年儿童的公益性质与立足基层的建设宗旨。援建“春蕾爱心书屋”,要坚持为少年儿童服务、为发展繁荣社会主义文化服务的公益性质,要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贴近少年儿童的原则,以春蕾小学、农村留守流动儿童相对集中村((居)或学校作为重点,同时,要注重发挥各级妇联组织现有的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农村留守流动儿童之家的阵地作用。
2、坚持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援建“春蕾爱心书屋”的资金,采取省妇联、省儿童基金会、市妇联、市儿童少年基金会补助一点,援建点配套一点,争取辖区内单位和社会赞助一点的多渠道筹集资金方式。
3、坚持需求引导、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建设步骤。援建工作要注重满足基层的实际需要,注重调动基层单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别要把那些有较高积极性,具备一定申报条件的单位推荐上来;对于部分基础设施较薄弱的援建点,可视情开展图书角、图书室、阅览室等建设工作,在场地面积、基础设施和藏书量等方面采取“边建设、边使用、边完善”方式,循序渐进,逐步提高标准。也可尝试与市少儿图书馆开展图书交流活动,发挥少儿图书馆在图书数量、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优势,资源共享,提高“春蕾爱心书屋”的管理水平。
4、坚持重在利用,服务少年儿童素质提升。要充分发挥“爱心书屋”在丰富少年儿童课余生活、提高综合素质的平台作用,为图书使用、借阅提供便利条件,提高借阅率、利用率。要不断丰富读书活动的形式与内容,开展读书演讲、征文、诵读等活动,增加书屋的功能与效率,提高少年儿童的学识与素养。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爱心书屋”援建工作是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举措,各级妇联要结合当地实际,深入基层调查摸底,做好“爱心书屋”的选点、申报等工作,各援建点要珍惜机遇,积极配合,共同把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2、加强管理,完善制度。要建立健全“爱心书屋”的借阅制度、图书管理员职责等制度。确保“爱心书屋”发挥有效作用。
3、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扩大社会影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舆论氛围,确保“爱心书屋”援建工作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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