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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海峡妇女论坛两岸家庭广场舞展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21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推动海峡两岸妇女弘扬中华传统家庭美德,全国妇联、福建省妇联、台湾中华妇女会总会拟于20146月中旬在厦门举办海峡妇女论坛暨两岸家庭广场舞展示,展示活动由我会具体承办。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示时间、地点

时间:20146月海峡妇女论坛期间,具体日期待定。

地点:厦门市体育中心蓝排球馆。

二、参加队伍及人员

1. 我市各区妇联和市直机关妇工委各组织1支队伍参加。每支队伍由领队1人、教练1人、参演队员36-48人组成。

2. 台湾中华妇女会总会组织彰化、台南、金门县各1队参加,每队30人(含领队、教练),共90人。(由福建省妇联负责邀请)

三、展示项目

本次展示项目为广场舞。各单位要尽量选择有道具的表演内容,道具包括扇子、长扇、手、腰鼓、健身球、竹板秧歌、徒手等项目。健身操、民族舞蹈、艺术体操、秧歌等不参与展示。

四、服装及伴奏要求

1.参演队伍服装统一、美观大方,符合广场舞特点,参演费用由组织单位负责。

2.每个参演曲目时间要求在450-530秒,可用1-2支曲目。

3.参演队自备CD伴奏带两带(备用一带)。

五、参演项目要求

1.参演曲目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两岸妇女、家庭交流。

2.充满活力,积极向上,有创造性,具有流畅的过渡动作,丰富的队形变化。

3.必须显示身体全面的协调能力,成套动作中的舞蹈、技巧、造型和队形变化应始终保持完整性。

4.广场舞蹈的动作设计要遵循健康和安全的原则,并体现器械特点。不提倡做高难度、危险性动作(如出现选手不遵循健康、安全原则,出现意外伤害情况,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5.表现力丰富,富有激情、感染力强,有良好的团队配合与交流,并能充分体现团队精神。

六、相关要求:

1.本次展示活动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指定专人负责,组织、选送好本次广场舞展示作品。要给予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大力支持,做好日常排练协调等工作。

2. 本次展示是海峡两岸家庭交流联谊的重要活动,是“家庭建设年”的活动内容,也是两岸妇女风采展示的重要平台。各区妇联及市直机关妇工委要利用展示机会,加强与台湾妇女的交流交往,同时,也要在展示活动中体现我市妇女的最佳风采。

3. 每支展示代表队的报名表(详见附件)请于330前报送市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季丽娟  叶鸣芳

联系电话:2033990(传真)

邮箱地址:xmflxcb@xm.gov.cn

 

附件:海峡妇女论坛两岸家庭广场舞展示报名表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4319

 

  

附件:

海峡妇女论坛两岸家庭广场舞展示报名表

 

参展代表队名称

 

领队姓名

 

联系电话

 

教练姓名

 

联系电话

 

表演节目名称

 

音乐伴奏

 

表演时长(分钟)

 

道具

 

参加人数

 

 

  (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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