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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2015年厦门市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发布时间:2014-11-17

关于开展2015年厦门市寻找

“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各区妇联、各区文明办、市直机关妇工委,各大系统妇工委(女工委)、各大专院校妇委会(女工委)、各相关妇女组织: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要求和省妇联、省委文明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2015年福建省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闽妇〔201499的精神,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妇联关于开展新时期家庭工作的意见》的要求,充分发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良好家风、推动家庭道德建设、促进社会文明和谐进步中的积极作用,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决定开展2015年寻找厦门市“最美家庭”活动。

一、开展寻找活动的目的

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目的,是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以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宣传群众、组织群众、吸引群众,最大限度地扩大群众的参与率和活动的社会影响力为手段, 面向基层妇女和家庭,组织开展体现时代精神、契合家庭需求、群众喜闻乐见的寻找“最美家庭”活动,深入挖掘、选树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 以实际行动为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和“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二、寻找“最美家庭”的数量及类别

具有本市户籍或在本市居住1年以上,家庭成员无违纪违法记录的家庭均可参加。本次活动拟评选表彰厦门市特色“最美家庭”100户、厦门市“最美家庭”10户。特色最美家庭类别为:

1.夫妻和睦“最美家庭”:相互平等尊重,生活互敬互爱,事业彼此支持,共同履行责任。

2.孝老爱亲“最美家庭”:弘扬孝道文化,孝敬父母长辈,关爱家庭成员,困境援手相助。

3.教子有方“最美家庭”:品德教育为先,掌握科学方法,重视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家风。

4.邻里友善“最美家庭”: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爱社区公益。

5.节俭持家“最美家庭”:厉行勤俭节约,坚持移风易俗,带头低碳生活,传播环保理念。

6.勤勉廉洁“最美家庭”:勤劳不懈敬业、自律公正尽责、树立清廉家风,坚持反腐倡廉。

7.平安和谐“最美家庭”:坚持“七无一好”(无毒、无暴、无邪教、无黄、无赌、无犯罪、无纠纷,防范好),热心调解纠纷,积极宣传法律,乐于爱心帮教。

8.情系国防“最美家庭”:关心国防事业,积极拥军优属,勇挑家庭重担,支持部队建设。

9.乐善好施“最美家庭”:践行雷锋精神,常年志愿服务,关爱弱势群体,奉献博爱真情。

10. 笃行勤学“最美家庭”:尊崇知识传家,坚持终身学习,传播科技文化,不断提升素质。

已荣获2014年市级以上“最美家庭”及市级以上“五好文明家庭”不再参与此次推荐。

三、实施步骤

1.宣传发动。主办方下发通知,并在媒体上发布新闻,刊登寻找“最美家庭”种类、寻找方式和时间安排,广泛发动全市家庭积极参与。

2.自荐推荐。候选家庭通过家庭自荐、群众举荐和组织推荐三种方式产生。主办单位将建立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官网,开设自荐区,群众可自行登陆网站,下载并填写《2015年厦门市特色“最美家庭”推荐表》,也可到厦门妇女网(www.xmwomen.org.cn)“公告栏”中下载推荐表。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对其事迹真实性、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盖章后,逐级申报。各单位通过基层组织自下而上层层推荐,选出本单位候选家庭,填写申报表,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对其事迹真实性、遵纪守法情况进行审核把关盖章后,上报市妇联宣传部。各区、各系统应在本级“最美家庭”基础上报送候选家庭。各区报送的家庭应尽量涵盖每个类别的最美家庭。上报时间截止至2015115

3.事迹介绍。在群众自荐、举荐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主办方将通过媒体展示部分“最美家庭”候选户的事迹,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各区要在妇女之家设立最美家庭宣传栏,举办最美家庭故事会,最广泛地介绍候选家庭故事。

4.征集好家风、好家训。通过平凡家庭讲述好家风、好家训,诠释幸福家庭内涵,展示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见贤思齐,推动良好家风树立。

5.公示投票。主办方将在官网开设投票区,接受公众为自己喜爱的候选家庭投票。

6.综合评定。市妇联通过层层择优,推选上报评委会。经评委会研究确定初步人选,在媒体上公布名单。根据公示情况和评委会评审意见,推评出100户厦门市特色“最美家庭”、10户厦门市“最美家庭”。

7.结果揭晓。将在2015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揭晓厦门市特色“最美家庭”和厦门市“最美家庭”,并在媒体上公布,颁发荣誉证书。

四、活动具体要求

1.提高认识,精心组织。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将成为妇联每年开展的一项常态性工作,各级五好文明家庭评选都要从“最美家庭”中推荐产生。各级妇女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公民道德水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重要意义。要主动争取党委宣传部门、文明办的重视和支持,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活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确保活动扎实推进。要及时报送活动开展情况、群众自荐情况,积极发现感人线索,上下互动联动,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2.宣传发动,善用媒体。要以最大限度扩大群众参与率和社会影响力为目标,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应坚持“四个必须”,即:活动必须在“妇女之家”开展,所有“妇女之家”都必须行动起来;所有“妇女之家”必须设立“最美家庭”光荣榜,“最美家庭”光荣榜必须一年四季常设常新。各级妇女组织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层次高、新媒体传播快的优势,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微博、微信、QQ群等各类媒体的宣传资源,广泛宣传“最美家庭”故事,宣传家庭文明理念,宣传开展活动的成效。宣传工作做到“三个一”,即:各“妇女之家”要张贴一条活动宣传标语,设立一个“最美家庭”光荣榜,举办一次“最美家庭”宣讲、分享活动。各区、各系统于1210前推荐一个开展寻找活动的特色亮点做法,市妇联将集中时段宣传各区、各系统活动开展情况。

    3.立足教育,增强实效。要使寻找“最美家庭”过程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过程,成为推进家庭文明建设的过程。要立足基层,充分体现群众性,突出群众评、评群众,群众学、学群众,使推出的“最美家庭”可敬、可信、可学,使推荐寻找活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载体。

4.认真负责,保质保量。各级妇女组织要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审核把关,保质保量做好推荐工作。候选家庭要填报《2015年厦门市特色“最美家庭”推荐表》或《2015年厦门市“最美家庭”推荐表》1份(A4纸),送家庭生活照3张(其中1张为全家合影,jpg格式,200kb以内)。上报前应征求计生、综治意见,家庭主要成员是领导干部的,还需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是企业负责人的还需征求税务部门意见。候选家庭事迹务必真实可靠,有生动事例,如有不实,取消参评资格。各区、各系统于2015115将推荐表及汇总表,报送到市妇联宣传部。

联系人:谢立武、郑慧华

联系电话:2033991

邮箱:xmflxcb@163.com

 

 

附件: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9226

     1. 2015年厦门市(特色)最美家庭名额分配表

2. 2015年厦门特色“最美家庭”推荐表

3. 2015年厦门“最美家庭”推荐表

4. 2015年厦门(特色)“最美家庭”候选家庭汇总表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2014年11月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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