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妇〔2014〕60号
厦门市妇联关于进一步推进
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意见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各系统妇委会(女工委)、各大专院校妇委会(女工委)、各相关妇女组织:
妇联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教育、带领广大妇女投身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的重要力量。为持续深入落实市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建设美丽厦门的重大部署,现就进一步推进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增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在全面深化改革,大力推进美丽厦门建设中,市委市政府把群众工作作为社会治理的基础性、经常性、根本性工作,把工青妇等人民团体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力量。中共厦门市委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提出:“发挥人民群众的改革实践主体作用” 、“健全社会参与机制,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最大限度地发动群众广泛参与,齐心协力推进改革”,明确要求工青妇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加强自身改革和建设,完善组织群众、引导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职责,充分运用党委和政府赋予的工作资源和条件,发挥好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桥梁纽带作用。在当前全市正在推进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和推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中,市妇联被列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领导小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首批试点单位。这为妇联组织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进一步创造性地做好新形势下党的妇女群众工作,指明了方向、赋予了重任。
作为党开展妇女群众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级妇联组织要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社会治理创新与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关系,深刻认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顺应新时期社会治理创新的新要求,顺应妇女群众的新期待,充分发挥自身组织机构完善、与社会各界妇女联系密切、妇女群众工作基础扎实的优势,切实做好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各项工作。
二、创新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机制
各级妇联组织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全国、省妇联的部署要求,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妇联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工作的思路做法,争取在涉及妇女、儿童、家庭领域的改革中,妇联组织有参与的平台或机制,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出新贡献。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努力开阔工作思路,创新机制,在“政府所急、妇女所需、妇联所能”的交汇点上找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为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中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妇女群众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培育各类女性社团。女性社团组织是妇联组织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妇女工作、促进妇女发展的重要力量。各级妇联要充分挖掘热衷妇女工作并具号召力的有志之士,培育发展各类女性社团,形成覆盖市、区、街(镇)、社区(村)的妇女社团网,将妇女工作深入到各类女性群体中。要加强对各类女性社团的沟通指导、跟踪服务,使之成为各行业女性交流沟通的桥梁、成为学习提升自我的学校、成为各行业女性信赖的温暖娘家;要尽可能把他们纳入妇联工作体系,挖掘他们的行业优势、人才优势和组织优势,通过女性社团,来组织联系各行各业、各阶层妇女;要抓住全市加强社会建设的的契机,充分发挥女性社团组织的积极作用,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妇女社团,将促进妇女发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弱势妇女儿童群体帮扶等工作延伸开来,发挥好他们在参与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推动各女性社团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巾帼志愿者队伍。巾帼志愿者队伍是新形势下妇联组织的有效延伸和妇女干部队伍的必要补充,是提高妇女工作覆盖面的有效途径,是妇女工作实现群众化、社会化的重要手段,是妇女群众参与建设和谐社会的有效载体。各级妇联组织要进一步开拓创新,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面向社会,广泛组织发动各界妇女群众积极参加巾帼志愿者队伍。要依托基层,把工作重点放在具体组织发展巾帼志愿者队伍上,采取普遍号召与重点发动相结合、组织招募与自愿参加相结合等多种方式,把社区居民、辖区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下岗职工等吸引到巾帼志愿者队伍中来。要注重发挥团体会员和各类妇女联谊组织的作用,通过她们动员更多热心社会公益、关心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人士,特别是高层知识女性加入巾帼志愿者队伍,鼓励她们以自己的知识、技能和体能为城乡广大群众提供无偿、低偿服务。
(三)推动所有妇女工作进网格。要积极推动妇女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根据“所有服务管理人员进格,所有服务管理事项入网”的模式,将服务妇女的工作任务纳入网格工作内容,通过网格员入户,为社区居民家庭提供妇女维权服务、妇女创业就业咨询、家庭教育、帮扶助困、平安家庭创建、劳动保障、计生服务等多项服务,实现妇女儿童的需求在网格内“一网打尽”。同时,积极引导女性参与社区事务,吸收妇女小组长、物业女性代表、居民妇女代表、共建单位女代表、党员女性代表、妇女社团成员纳入网格协助层级,引导各个层面的女性代表参与社区事务,推动社会治理创新。
(四)壮大妇联工作力量。根据全国、省妇联近期关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部署,充分运用年底各级妇联召开执委会和换届的契机,在区、镇(街)、村(社区)和各类基层妇女组织中,扩大妇联执委的数量,通过组织的力量,把更多热心妇女工作的妇女社团负责人、女干部、女能人、女带头人和各方面的妇女骨干,吸纳到妇联执委中来,把基层各方面女性精英吸收为妇联兼职副主席,并充分发挥她们为基层妇女群众服务的积极性,把妇联工作做到更广泛的妇女群众中去。根据妇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实际,要进一步落实“社区妇联主席由社区女性主干担任”,必要时配备专职副主席;要继续推动女性进村“两委”工作,力争新一届村“两委”女性成员和女性正职比例高于上届;要适应新时期农村形势发展的需要,继续推进在具备条件的行政村开展设置村妇联工作。要加大基层妇女干部培训力度,不断增强基层妇联干部学习运用政策的能力、服务妇女的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五)推进妇女社会工作专业化。当前,我市正在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试点工作。妇女工作是社会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妇联是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承担者和实施者,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有关职能,引入社会工作模式,策划、设计、开展妇女儿童服务项目,解决妇女儿童和家庭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是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有效途径。为做好全市妇联系统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工作,市妇联将与市民政局联合对专兼职妇干开展大规模社会工作知识培训,引领妇联干部运用社工的专业理念和方法更好地服务妇女儿童。各区妇联要主动适应社会变革带来的深刻变化,积极推进妇女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一要主动对接政府民政部门,争取将妇联列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试点单位,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中力争更多资源向妇女儿童和家庭倾斜;二要培育发展服务妇女儿童和家庭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根据全市统一安排,分期分批选派专兼职妇联干部和巾帼志愿者参加由市妇联、市民政局联合举办的社会工作知识培训,鼓励干部踊跃报名参加社会工作者 ((社工师)资格考试,在妇联系统掀起学习社会工作知识热潮;三要认真策划、设计和提出更多有关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共服务项目,纳入政府或有关部门购买清单。主动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有关职能,争取政府或有关部门将有关妇女儿童和家庭的公共服务项目委托妇联向专业社会组织购买,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提供专业化服务,实现妇联工作理念、方式、方法的转变和创新,确实将妇女工作有效地引入社会工作的模式,以更明确的工作理念、更专业的工作方法,将妇女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
三、努力将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妇联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落实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各项工作:一要加强领导,将参与社会治理创新摆到妇联工作的突出位置,根据党委政府的总体部署,立足当地妇女的实际需求,将妇联正在大力推动实施的重大措施、重点工作与加强社会治理创新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将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二要重心下移,抓住社会治理创新的根基所在,把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心放在社区和农村这个社会最基层,以配合党和政府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解决妇女儿童“三最”利益问题为重点,把各项工作真正做到基层和妇女群众身边,促进妇女发展的任务落实在基层、妇女工作活跃在基层;三要加大宣传,要运用各种宣传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意义和重要作用,为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各级妇联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一些实践探索和成功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不断提高妇联组织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的工作水平。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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