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女性进村“两委”和村(居)
妇代会(妇联)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各区、镇(街)妇联:
当前,我市村(居)级组织换届选举正按计划有序推进,村(居)妇代会(妇联)也将同步进行换届。现依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和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妇联联合下发的《关于在2015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的指导意见》,就大力推进我市女性进村“两委”和做好村(居)妇代会(妇联)换届选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女性进村“两委”目标任务的落实
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是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推动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促进妇女参与基层民主管理、拓宽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渠道的重要契机,各级妇联要抓住机遇、明确目标、突出重点、有序推进,确保女性进村“两委”目标得到落实。
(一)准确把握女性进村“两委”的政策法规和目标任务
1.省、市委下发的村级组织换届文件对女性进“两委”提出任务和要求。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妇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2015年全省村级组织换届选举中进一步做好农村妇女进村“两委”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全省农村女进村“两委”工作要实现的目标任务是“巩固两个一百”和“确保两高一低”。即要按照法定程序,积极推荐优秀妇女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在保持100%的村委会班子中都有女性和100%的村妇代会主任都进村“两委”班子的基础上,确保各市、县(区)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正职和成员的比例高于上届、村“两委”班子中女性成员的学历高于上届,年龄低于上届。妇女成员候选人实行单独提名、专职专选。市委对今年的村(居)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也进行部署,提出各区、各镇要严格落实好省、市文件明确提出的这项要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指出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福建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也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成员”,“妇女成员候选人单独提名产生”,“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等。厦门市政府颁布的《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1-2020年>》提出要实现“村两委成员中女性比例达到30%以上。村委会主任或书记中女性比例达到15%”的目标。
对上述政策法规各级妇联要认真学习领会,并在换届选举工作中加以落实。
(二)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女性进村“两委”目标的落实
1.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当前,党支部换届选举已基本完成,各区、镇(街)妇联要根据选举的动态,把抓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妇女参选的薄弱点作为推进工作的重点,对女性进村“两委”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对现有女村支书或主任、副支书或副主任、委员、妇代会主任要登记造册,摸清底子。对村情复杂、优秀妇女人才缺乏的村,要提前采取应对措施,做好人选准备工作。
2.加大政策及典型宣传力度。一要大力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厦门市妇女发展纲要(2010—2020年)》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和扩大全社会的知晓度,为妇女参选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针对农村妇女参选中存在的问题,开展入户宣传,争取家庭成员的支持;三要树立和宣传一批妇女先进典型,提高她们的知名度,引导村民把优秀女性特别是优秀村妇代会主任选进村领导班子,进一步奠定女性参选的群众基础;四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多种方式进行宣传发动,引导农村妇女主动关注村“两委”换届工作,增强参与意识、竞争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提高农村妇女的参选率。
3.积极推荐女性候选人。妇联组织要积极协助村党组织,注重在现任女村干部、村妇代会主任、女大学生村官、农村女党员、致富女能手、女企业家以及返乡创业女农民中,推荐政治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开拓精神和服务意识强、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有较强致富本领的优秀女性作为村“两委”候选人。同时,还要注重把优秀女性推荐到村“一把手”的位置。
4.认真做好引导工作。要抓住村“两委”换届人选确定和民主选举这些关键环节,配合镇党委、村党组织做好引导工作,有序推动女性进村“两委”目标实现。一是在村“两委”人选推荐时,注重引导村民会议或村民小组把符合条件的女党员、女村民提名为候选人;二是注重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村妇女挺身而出,敢于展示自己,主动参选;三是注重引导村民把优秀农村妇女候选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四是注重引导特别优秀的农村妇女勇于参选村支书、主任或副支书、副主任。
5.切实落实妇女委员“专职专选”。妇联组织要积极配合党委、政府细化妇女委员“专职专选”的具体措施和办法,确保妇女委员专职专选政策落到实处。
二、提高认识,加强指导,切实做好村(居)妇代会(妇联)换届选举工作
村(居)妇代会(妇联)是妇联的基层组织,根据全市换届工作的统一部署,村((居)妇代会(妇联)作为村(居)组织的配套组织,其换届选举工作与村(居)组织同步进行。各区妇联要指导各镇(街)妇联依照《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妇女联合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城市街道、社区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妇女联合会选举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市、区换届工作的有关要求,按照“党建带妇建、妇建服务于党建”的原则,做好村(居)妇代会(妇联)换届选举工作。在选准选好妇代会(妇联)主任,配齐配强妇代会(妇联)班子,不断增强妇代会(妇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团结服务妇女群众,为更好地带领妇女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参与新农村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一)村(居)妇代会(妇联)委员人选条件。要把政治素质好、作风扎实、公道正派、乐于奉献、热心为妇女群众服务、在妇女群众中有较高的威望、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妇女作为委员人选。新进入村((居)妇代会(妇联)成员的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
(二)村(居)妇代会(妇联)主任条件。村(居)妇代会(妇联)主任从村(居)“两委”女性成员中产生,如果村支书或村主任、副支书或副主任是女性的,直接作为候选人选举担任妇代会主任;如果村支书或村主任、副支书或副主任不是女性的,则由其他村“两委”女委员作为候选人选举担任妇代会(妇联)主任,以确保村妇代会(妇联)主任进“两委”比例达到100%。社区妇联主席应由社区党支部或居委会主要领导担任。
(三)村妇代会代表及委员人数设置。村妇代会代表根据村民小组的数量确定,每个村民小组原则上产生3-5名妇女代表。村妇代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根据情况设置),委员若干名,具体委员数可根据村规模大小确定。村妇代会委员原则上由每个村民小组产生1名,如果村民小组长是女性的,直接作为委员人选。
(四)创新农村妇联基层组织设置模式。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村妇联,整合农村企业、学校、专业市场、社会团体等妇女组织资源,推进农村妇联基层组织建设新模式,构建新形势下农村妇建工作新格局,通过开展具体活动、办好事实事,更好地吸引妇女、服务妇女、凝聚妇女。
(五)加强社区妇联组织建设。社区妇联组织可根据实际下设若干妇女组织或妇女小组,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妇女的组织引导,积极探索新的运行机制和管理模式,加强“两新”组织及新的妇女群体中妇联组织的建立,扶持社区妇女“草根”组织的发展。要积极推动群众工作群众做,壮大妇女工作力量,把热心妇女事业、有能力、有精力的基层女能人、巾帼志愿者、妇女“草根”组织负责人吸纳为社区妇联执委,也可作为兼职副主席,使之成为开展社区妇联工作的重要力量。社区妇联执委人数可根据实际需要设定。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女性进村“两委”和村(居)妇代会(妇联)换届工作圆满完成
(一)积极主动作为。做好全市村(居)组织换届工作是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级妇联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住机遇,认真履行职责,推进工作开展。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加强同组织、民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及时提出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和促进农村妇女进村“两委”的意见建议。
(二)认真落实责任。各级妇联要成立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妇联主席是换届工作“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既要亲自研究本区工作方案,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又要在抓推进、抓落实上下功夫;镇(街)妇联主席是“直接责任人”,要在各级党委领导下,与村(居)党组织密切配合抓好工作。
(三)坚持分类指导。要认真抓好重点村、难点村的换届选举工作,深入排查摸底,分类指导,周密安排,有针对性地制定选举方案,确保选举成功。对选举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级妇联要及时向同级换届办汇报沟通,以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各级妇联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联系包干,深入一线、靠前指导,全程督查女性进村“两委”和村(居)妇代会(妇联)换届选举工作。
(四)做好后续工作。要做好新老班子交接工作,关心爱护离职离岗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做好落选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做好新任妇代会主任(妇联主席)的岗位培训,使她们尽快熟悉情况,进入角色,提高履职能力。新一届妇代会(妇联)班子要及时明确成员分工,研究制定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修订各项制度,开创工作新局面。
(五)严肃组织纪律。换届选举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掌握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换届选举各个环节、各项工作都依法依规、有据可查。对违反换届选举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候选人、选民,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坚决防止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六)做好总结报送。各区要随时掌握换届工作进展的最新情况和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报市妇联,由市妇联定期对各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通报。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区妇联要对换届选举工作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报告于2014年10月30日前报送市妇联组织联络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