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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关爱儿童志愿服务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2-06-04

各区妇联、文明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志愿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大力弘扬扶危济困、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市妇联、市委文明办决定组织开展关爱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根本,以弘扬雷锋精神为主题,精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关爱儿童志愿服务活动,积极为留守儿童、流动儿童、贫困儿童等困难群体提供帮助,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

二、活动内容

1、开展亲情关爱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通过“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方式,对留守儿童进行生活照顾和亲情关爱,让留守儿童定期与父母通过视频进行亲情互动。组织志愿者利用寒暑假,开展夏令营等活动,创造条件让留守儿童与父母团聚,加强亲情沟通,帮助流动儿童尽快融入城市生活,促进同伴交往及社区融合。推广“一对一”、城乡儿童“手拉手”等活动,倡导邻里互助、结对帮扶,使留守流动儿童得到帮助和照顾。

2、开展教育辅导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家庭教育志愿服务,通过组织家庭教育进社区、家庭教育流动车、巡讲团,开设家庭教育热线等,动员志愿者深入城乡社区,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科学知识,提升留守流动儿童家长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和能力。积极推进社会教育志愿服务,依托社区、农村的公共服务设施、妇女之家、校外活动场所、心理援助站等,组织志愿者为留守儿童提供心理健康教育、托管服务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动,建立完善学校、家庭、社区有效衔接的教育网络。壮大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教育引导儿童远离不良信息影响,营造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组织志愿者到农民工子弟学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为留守流动儿童提供学习辅导和兴趣培养。

3、开展权益保护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对留守流动儿童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安全自护教育、预防犯罪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动员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开设法律咨询热线等,为留守流动儿童及家庭提供切实有效的维权和司法援助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知识和政策,引导留守流动儿童自立自强,做品学兼优的好孩子。以传统节日、“六一”儿童节等为契机,组织志愿者对留守流动儿童进行慰问,使他们感受社会的关爱。

各区妇联、各区文明办、各级文明单位要把此项活动与敬老、帮农民工志愿服务结合起来,作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弘扬雷锋精神、推动学雷锋活动常态化的重要抓手,摆上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融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纳入文明城市和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在全社会兴起志愿服务的热潮。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小结请统一报送市妇联儿童部,联系人:陈雯雅,联系电话:2033987,电子邮箱:xmfletb@xm.gov.cn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2012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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