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激发妇联干部的创新意识,引领全市妇女更加积极地为厦门经济特区科学发展新跨越贡献智慧力量,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妇联系统开展“妇女工作创新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的打造“五个厦门”的奋斗目标,全面实施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积极推进妇联组织创新、机制创新和工作创新,切实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和热爱的“温暖之家”。
二、评选内容
(一)评选范围
2011—2012年内,各级妇联开展的各项妇女工作或活动中,凡进行创造性研究、策划或实施,形成较为完整运作格局,通过一定时期、时间验证,获得较大社会价值(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创新成果,具备创造性、创新性、特色性并具有推广价值,均可申报妇女工作创新奖。具体包括十个方面内容:
1、围绕喜迎党的十八大召开,在宣传妇女工作、开展庆祝活动方面的新思路、新做法;
2、认真学习贯彻《厦门市深化两岸交流合作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
3、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开展“双合格”四大主体活动的新举措和新成效;
4、推动女性参政议政,积极推动女性进村“两委”方面的新举措和新成效;
5、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加强妇女宣传思想工作、妇联信息调研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成效;
6、围绕实施新“两纲”,推动解决妇女、儿童发展中重难点问题的新思路、新办法;
7、拓展和丰富基层妇女群众工作方面的新载体、新成效;
8、宣传贯彻《妇女权益保障法》,健全妇女权益保障机制,推动妇女权益热难点问题解决的新举措和新成效;
9、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新举措和新成效;
10、开展海峡妇女联谊合作,加强妇女统战工作的新举措和新成效。
不能视为创新工作的如下:
1、在本身职责范围内,因工作熟练程度促使工作效率、质量得到提高的;
2、圆满完成上级妇联或同级党委政府安排部署,包括本职工作范围之外指令性任务的;
3、只指出问题的现象或仅提出意见,无解决问题的新方案,或未被采用实施的。
(二)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
1、工作内容创新。能够着眼于新形势和妇女工作新任务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拓展妇女工作新领域,推出有特色、有新意的活动。
2、工作方法创新。善于协调凝聚社会力量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妇女儿童发展目标实现。深化主体活动措施得力,成绩显著。
3、单项工作有特色。能结合本地实际,积极谋划,精心培育妇联工作特色品牌,工作出精品,社会影响大。
4、热点难点工作有突破。能够针对妇女儿童发展中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并积极促成研究成果转化为党政部门的决策。
(三)评选和奖励方式
1、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妇联各部室及所属园所根据自身开展的工作,对照评比条件,严格核查筛选,把确实富有创新意义的工作或活动推选上报,一事(项)一报,申报名额不限;
2、市妇联组织核查和筛选后,提交主席办公会议研究确定;
3、获奖项目将在市妇联执委会上给予表彰并推荐参评全省妇联系统“妇女工作创新奖”。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稿请于2012年11月20日前将上报市妇联办公室。
联系人:王卫花,电话:2033992
电子邮箱:xmflbgs@xm.gov.cn
附件:厦门市妇联2012年度“妇女工作创新奖”申报表
请点击以下链接下载: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4220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2年10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