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妇〔2014〕66号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关于做好
2015年元旦春节慰问工作的通知
各区妇联、市直机关妇工委、机关各部室、各直属园所: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共建共享美丽厦门、关注民生、关注弱势群体的精神要求,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弘扬扶贫济困的优良传统,确保困难妇女儿童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春节,市妇联、市妇女儿童基金会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2015年元旦、春节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
特困单亲家庭、特困母亲、特困“十佳、优秀来厦女员工”、困难妇干。
二、慰问名额
总数为300名(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慰问金额每人600元,慰问总金额 18万元,其中市妇联系统和直属园所贫困职工慰问比例不超过5%。
三、慰问方式
以集中慰问为主,各单位集中慰问地点确定后,报陪同的部门领导(具体安排见附件2)。
四、时间安排
1.2015年1月10日前完成摸底、公示,并将《厦门市妇联2015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汇总表》电子版上报市妇联权益部;
2.2015年1月16日前各单位到市妇联统一领取慰问金;
3.2015年1月19日-23日,市妇联领导走访慰问。
五、要求
1.开展元旦、春节慰问活动是妇联组织建设“坚强阵地”和“温暖之家”的有效形式,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具体体现。各级妇女组织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并按照统一部署,带着感情,带着责任扎扎实实实开展慰问活动。
2.各单位应积极争取资金,采取有效措施,配套开展慰问。慰问对象以困难家庭为主,特别要关注老“三八红旗手”、女能手、老妇干等贫困妇女。慰问过程要规范、透明、公开。
3.各级妇女组织要结合“千名妇干走基层,党的温暖送万家”活动,进一步关注贫困妇女的发展与进步,帮助她们解决生活、生产中的实际问题,更加有效地服务妇女,彰显妇联组织的影响力。
4.发挥好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认真做好“送温暖”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倡导发扬“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传统美德。
请各单位将《厦门市妇联2015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汇总表》由慰问对象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15年2月10日前报市妇联权益部。
联系人:市妇联权益部,联系电话:2113363,2033833,邮箱:fulianquanyi@163.com;
附件:
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9963
1.厦门市妇联2015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名额分配表
2.厦门市妇联2015年元旦春节慰问方式及时间安排表
3.厦门市妇联2015年元旦春节慰问对象汇总表
(以上表格均可从厦门妇女网www.xmwomen.org.cn“资料中心”栏下载)
厦门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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