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厦门市“巾帼示范村”、
“巾帼示范基地”、“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及优秀女信用户的通知
各区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妇联: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全面推动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决定评选一批“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基地” 和“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及优秀女信用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1.拟评选一批“巾帼示范村”,各区上报名额不做具体限定,可根据实际情况把符合条件的推荐上来。
2.“巾帼示范基地”8个:同安区3个、翔安区3个、集美区1个、海沧区1个。
3.“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20名:同安区7名、翔安区6名、集美区3名、海沧区4名。
4.优秀女信用户20名:同安区7名、翔安区6名、集美区3名、海沧区4名;。
二、申报条件
(一)巾帼示范村
1.村“两委”重视支持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班子有女性,创建活动有措施和计划,有载体和阵地,有指导和服务,为农村妇女开展科技致富活动创造良好的环境。
2.80%以上农村妇女劳动力接受劳动技能培训,熟练掌握1-2门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做到实名制,建档立卡,跟踪服务。
3.90%的农村妇女积极参与农业或非农产业生产劳动,至少有1个在当地起示范带动作用的“巾帼示范基地”、经济合作组织、龙头企业,龙头企业中妇女占40%以上。形成“一村一品”的特色经济,农村妇女人均纯收入等于或高于全市农村人均收入水平。
4.积极组织农村妇女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建立外出务工妇女跟踪联系制度。做好返乡妇女就业创业工作。广泛发动妇女参与农产品或非农产业加工。
5.引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参与沼气建设、“家园清洁行动”和“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等活动。
6.组织农村家庭积极开展“五好文明家庭”和“平安家庭”等创建活动,“五好文明家庭”达到25%,“平安家庭”达到95%,实现无失辍学儿童,无侵害妇女土地、山林等权益,贫困妇女得到救助的要求。
7.贯彻男女平等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关注妇女的身心健康,少生优生、优育优教等现代文明观念蔚然成风,加强文化体育活动阵地和设施建设,妇女生产生活方式科学、健康、文明。
8.村妇代会达到“六好”标准,即班子协作好、阵地建设好、制度落实好、带领致富好、服务群众好、培育典型好。
(二)巾帼示范基地
1.基地负责人以女性为主。
2.基地妇女劳动力占50%以上。
3.基地有较大规模,或达到一定面积,在当地同行业中有示范作用。
4.基地科技含量高,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良好。
5.基地技术推广、示范、带动作用发挥好。
(三)女能手
1.示范带动作用好。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自主创业能力强,在促和谐以及新农村建设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获得农民技术员职称或“绿色证书”资格,在科技培训、科技推广和科技运用方面起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创造就业岗位,拓宽妇女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引领农村妇女共同致富,成绩显著。
2.信誉度好。合法经营,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形象;扶贫帮困,关爱他人,热心为农村妇女办好事、实事,在妇女群众中威信较高。
3.倡扬新风。追求社会文明的生活方式,做到热爱学习、家庭和睦、邻里团结、教子有方、热心公益,环保意识强,遵守计划生育政策。
4.曾获得区级荣誉称号。
(四)优秀女信用户
1.遵守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从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生产经营活动。
2.应用贷款创业和发展生产效益好,带动性强,在当地有较大影响力的致富带头人、创业女能手。
3.诚实守信,按时还贷,是市农商行评选的“信用户”。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双学双比”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把申报活动列入2013年“双学双比”活动的重要内容;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对象参加申报;各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区妇联要切实做好申报工作的落实,通过申报,推动本区“双学双比”活动深入开展。
(二)规范申报程序。评选由镇(街)、区逐级推荐和个人申报相结合,上报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审查确定。各区“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在镇、街推荐和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进行审核筛选。要按照评选条件,从严掌握评选标准,做好推荐申报工作。将推荐名单、申报表一式3份于2013年10月30日前上报市“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电子版,逾期视为自动弃权。市“双学双比”领导小组组织实地考核验收后,给予授牌、奖励。
已荣获全国、省、市级示范村、示范基地和女能手的不再参加评选。
(三)严格经费使用。市“双学双比”领导小组分别给予每个市级“巾帼示范村” 、“巾帼示范基地”10000元和5000元创建经费支持;“巾帼示范村”中的基地,原则上不再给经费支持。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妇女培训、示范带动、妇代会设施添置以及标志建设。各区要加大对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科学安排,合理使用,严禁挪用或截留。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区、镇要以此次推荐、申报为契机,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依托科普专栏、妇女之家、巾帼文化中心户、文化站等阵地,宣传推广“巾帼示范村”、“巾帼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有效措施、成功经验,宣传女能手的典型事迹,营造良好的创建氛围。同时,要及时查找和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创建工作不断深化。
联系人:叶鸣芳,电话:2033990。
电子信箱: xmflxcb@163.com 。
(以下表格从厦门妇女网-资料中心-各种表格下载区下载)
附件:1.厦门市“巾帼示范村”申报表
2.厦门市“巾帼示范基地”申报表
3.厦门市“巾帼示范村”考核标准表
4.厦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女能手推荐表
5.厦门优秀女信用户推荐表
厦门市农村妇女“双学双比”活动领导小组
2013年9月26日
附件下载地址:http://www.xmwomen.org.cn/E_ReadNews.asp?NewsID=16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