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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教育工作暨“双合格”活动表彰会通知
发布时间:2011-12-13

各区妇联、教育局、文明办、市直机关妇工委:

经研究,决定召开厦门市家庭教育工作暨第四届 “双合格”活动表彰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11220日下午14:50

会议地点:海沧区行政中心展厅二楼大会议室(海沧区滨湖北路9号)

二、会议议程

12010-2011年家庭教育工作总结,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2、表彰厦门市第四届“双合格”家庭教育工作先进典型;

3、经验介绍——观看特色家庭教育短片;

4、现场观摩海沧区海兴社区“四点钟小精灵成长俱乐部”活动。

三、参加会议对象

市妇联、教育局、文明办、关工委、卫生局、计生委、民政局、团市委等厦门市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计划”暨“双合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及市妇联、市教育局、市文明办相关处室负责人;各区妇联领导、教育局、文明办领导各1名;市直机关妇工委、市妇联直属单位、家庭教育研究会成员、各区街(镇)妇联主席;学校德育工作者代表25人;获得厦门市第四届“双合格”家庭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表彰代表共100名,其中:

1、先进集体10个: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厦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思明区嘉莲街道莲秀社区居委会、厦门市民立小学、湖里区禾山街道钟宅畲族社区、集美区关工委、海沧区海沧街道妇联、同安区家庭教育研究会、翔安区新店镇刘五店社区;

2、示范家长(家教)学校30个:市教育局直属校:厦门市第五中学家长学校、厦门集美中学家长学校、厦门市科技中学家长学校;思明区:开元街道西边社区家庭教育学校、梧村街道文灶社区家庭教育学校、莲前街道瑞景社区家庭教育学校、厦门市鼓浪屿艺术幼儿园家长学校、厦门市演武第二小学家长学校、厦门市松柏第二小学家长学校、厦门市西林幼儿园家长学校、厦门市思明区艺术幼儿园家长学校;湖里区:湖里街道东荣社区家庭教育学校、禾山街道枋湖社区家庭教育学校、江头街道吕岭社区家庭教育学校、金山街道高林社区家庭教育学校、厦门市火炬学校家长学校;集美区:杏林中心幼儿园家长学校、厦门第十中学家长学校、杏林街道纺织社区家庭教育学校;海沧区:新阳街道兴旺社区家庭教育学校、东孚镇莲花村家庭教育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厦门海沧附属学校家长学校;同安区:厦门市第二外国语学校家长学校、厦门市启悟中学家长学校、大同街道北门社区家庭教育学校、大同街道凤山社区家庭教育学校、大同街道同新社区家庭教育学校;翔安区:马巷中心幼儿园家长学校、厦门市新圩中学家长学校、翔安区马巷镇三乡社区家庭教育学校;

3、先进个人20名:市教育系统:尤颖超、许刘英、李丽芬、吕叶;思明区:苏国梅、吕国昌、张丽娜;湖里区:陈奎明、戴瑞仁;集美区:王惠修、汪丽欣;海沧区:郑国滨、陈娥华、陈添章;同安区:曾毅任、张水柳、汪宗辉;翔安区:蔡清河、黄威;关工委:林淑莲;

4、好家长代表40名:思明区10名、湖里区6名、集美区5名、海沧区10名、市教育系统3名、市直机关3名、妇联直属单位3名。

四、会议要求

(一)各区参加会议的表彰对象、街镇妇联主席由区妇联负责通知,并安排统一乘车前往;市直机关表彰对象由市直机关妇工委负责通知;各区教育局领导及学校德育工作者由市教育局负责通知;各区文明办由市文明办负责通知;市直机关、市教育系统、妇联直属单位、家庭教育研究会参会人员于1220日下午14:10在市妇联(百家村路45-49号)统一乘车;

(二)请参加会议的领导、单位代表和个人提前15分钟入场,由相关人员安排到指定座位就坐;

(三)请各区妇联、市教育系统、市直机关妇工委、妇联直属单位将与会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汇总,于1216日前发电子邮件至市妇联儿童部邮箱,邮箱地址:xmfletb@sina.com。联系人:黄征,联系电话:2033987,手机号:13859919026

(四)请各区妇联、市教育系统、市直机关妇工委各派一名带队人员负责组织所属人员到场,并在会场负责统一领取该区(系统)的奖牌、证书。

厦门市妇联

 厦门市教育局

 中共厦门市委文明办

2011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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